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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麻省(8)


  直到今天,想到1971年10月的这件事,心头仍觉不安。这不是进退两难的问题,而是不知如何面对费正清博士。在决策方面,我当时立场坚定,现在也不后悔。在他来信前,我已经决定书要交给剑桥出版,不交给哈佛。但他对待我如此有风度,我却只能负面回应,既感为难,更觉不安。数年后,我再度让自己丢脸,恐怕也不会增进他的好感。当时我必须表达我和他意见相异之处,虽然先前已经告知他。平心而论,费正清博士是史界的奇才。我对他的感觉复杂多变。不过,在许多反应和感受之下,只要每次想到他对我和家人的仁慈,想到我那次在餐厅门口拦住他,请他准我在纽普兹工作,想到我的请求让他想了数秒钟,我的心中就会浮现一丝懊悔。

  1971年10月,我只写了三页的信给他。我没有提到崔瑞德和剑桥大学出版社,只告诉他,我的文稿已交给另一家出版社评估出版的可能,而截至当时的反应相当鼓舞士气。一名编辑和一位专家已读过草稿,都同意保持内容的原状。我还没收到肯定的答复,但他们热心到开始估算成本,寻求出版的可能。我在信中说,我对他个人深表感激,但我发现无法采行他推荐专家的意见。在该专家举出的十四项建议中,我只能接受一项,而且还十分勉强。实际上,我简直是在请求费正清解除我对研究所的义务。如果目前的情况持续下去,信中直陈要点,“只会延长所有相关人士的痛苦,迁延多年也无法产生任何有建设性的成果”。

  另一方面,如果他让我继续和这家没有提到名字的出版社交涉,可能有两种结果。一是也许他们决定不出书。在这种情况下,我的文稿就是大失败,专家说对了,我们也可以省力气。二是草稿可能有微弱的机会“像野菊花般盛开”,如此一来,“纵使移出你的庭园之外,你也会觉得高兴”。我提醒他,我是他的“徒孙”,因为我在密西根大学修读博士学位时,他的学生费维恺和余英时教授就是我的指导教授。

  这封信投入信箱时,我如释重负。我原以为费正清要不就准我假释,要不就因厌恶而不再理我。不可思议的是,他的回信再度出乎我意料之外。他信上说,看完我的信,了解我的行动后,他和柏金斯商量过。既然我的文稿已经交给另一家出版社,他们也不愿反对。不过,如果我的书稿不被接受,他希望我能再和他们谈谈。至少可以抽出一部分以“合乎时尚”的方式出版,也许题为《明代财政论文集》(Essays on Ming Finance)。无论如何,这实在宽宏大量到了极点。这个提议令人难以抗拒,我回信说,如果我被拒绝,我一定愿意试着与哈佛重新合作。

  严格来说,我的话不够坦白。把我的书缩水以编入《哈佛东亚研究丛书》,让我有很大的疑虑。我交出的书稿有五个图解和地图,二十六个表格。内容的绝大部分在讨论土地税和盐税,各章节点出税制的架构和管理方式。此外,草稿中包含二十六种杂项收入,包括捐官、和尚道士的特许以及将劳役折合罚金等。文中讨论为何采矿和商业税少得可怜,描述税如何征收及运送、铜币如何铸造、粮船如何打造等。支出的章节详述军饷如何供应、控制用水计划如何管理、兴建宫殿如何筹资等等。总之,本书的长处在于完备详尽,没有理由加以删减。如果省略部分章节,组织架构就会崩溃。

  事实上,费正清建议的书名《明代财政论文集》还出于我自己的用语。不具名的评论人一直说我的文稿不像单篇专论,像是未完成的论文,气恼的我对费正清博士说,这些章节可以说是未完成的论文,因为所有的历史文献,甚至像《国富论》或《资本论》都可以说是未完成的论文,完全看角度而定。但这不代表我同意将“未完成的论文”等字印在书的封面,也不代表我乐意看到新书名的内容分割碎裂。在此之前我对费正清博士一直很坦白,但他的这封信诚挚动人,害我无法粗鲁地说,要我的书缩水付印绝不可能。我对他说,如果我的文稿被拒绝,我会立刻转回哈佛找他和柏金斯博士,这样算是对他说谎吗?虽然文稿后来没有被拒绝,但我这番虚伪的保证不会让我的鼻子变长吗?

  我与费正清博士通信后,发现和剑桥大学出版社的合作不如预期顺利。崔瑞德教授写信通知我,我的文稿错过出版社特别评议会的例行月会。之后他又带来坏消息:由于我的文稿字数不少,图表数字众多,估算后的成本太高,他们正在寻找降低印刷成本的新方法。虽然出版没有喊停的意思,但仍然等了好几个月。1972年2月,我确定举家迁往英国,跟随李约瑟博士工作一年。我打越洋电话给崔瑞德,电话声“叮咚、叮咚”响了几次后,终于听到他的声音。我告知这个消息后,他以保证的语气说:“那很好,你可以在这里校对你的稿子。”不过,书的进度仍然没有大突破。

  我和剑桥大学出版社签约,是在1972年11月,这时我到剑桥已经三个月。书稿的“稍事润饰”非常耗时间,虽然没有删任何一个句子,也没有移动任何一个段落。编订好的文稿送到印刷厂时,刚好碰到1973年和1974年的阿拉伯石油禁运,能源短缺,英国全国工时减半。后来又发现其中有一些中文的罕见字,无法在英国付印,于是从香港订字型,寄来时又发现部首错了。因此,我的书丧失在“队伍”中的位置,也就是在印刷厂的印书顺序名单上不断往后挪。等到《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出版时,已经是1974年的年底,离我完成文稿已超过三年半。

  这本书可以算是成功,也可以算是失败。从现代的观点来看,它不是这个主题最好的一本书,也不是最坏的一本书,甚至不是较好或较坏的书。到今日为止,它还是所有语言(包括中文在内)同类型中的唯一一本。此书出版七年后,出版社将价格从每本二十五美元调高到五十五美元。结果只卖出八百五十本。我建议出版社,将仓库中印好但还没装订的书页改成平装本出售,但没有得到回应。在台湾,这本书的盗版每本只卖四美元。

  书评家对这本书已经够慷慨大度,专业期刊已经给予够多的肯定,我无法要求更多了。在荷兰、英国、香港和美国,书评称赞这本书“有原创力”、“光芒四射”、“勇气十足”、“值得赞赏的开路之作”、“历史典籍”,甚至“经典之作”。正如某位书评家所说,我应该觉得好评足以弥补我“投注的所有辛苦”。我以不寻常的手法切入主题,没有引来任何抗议,但即使是技术上的缺失也没有逃过批评。

  十年后的今天回顾,我对这本书并没有完全满意。首先,有些表格中的数字是徒手算出来的,有些则是用手操作的机器。如果可以拥有今日高中生的晶体管计算器,效果会更加精确。其次,我当时仍然觉得,学术出版品应该专注于专业的范围内,因此不敢宣称,书中引用的数项因素和现代中国历史息息相关。1980年,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黄宗智(和我没有亲戚关系)教授到中国,花了一年的时间研究18世纪和19世纪的农村经济相关档案。他的初步报告显示,农业帮手通常来自于社会背景类似的农民家庭,但致富的原因不在拥有大片田产;家庭间的借贷是村落间的重要商业活动,尤其是亲朋好友间;征税都是由上往下施压,不是由下而上自愿配合,因此地方官员总会和村落的小官吏起冲突;无论是哪里,大地主都很稀罕,但很多小自耕农却没有自己的土地。

  如果我早十年可以看到这份报告,我的立场将更形强化。我会更加肯定指出,农业官僚管理的种种后果早在两三百年前就已出现,而且是中国现代化的核心障碍。同样的情况持续到20世纪,一再出现在下列学者的研究中:约翰·洛辛·巴克(John Lossing Buck)、多艾克·巴内特(Doak Barnett)、马丁·杨(Martin C.Yang)、悉德尼·甘宝(Sidney Gamble)和威廉·辛顿,尤其是辛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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