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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伏生所传书二十八篇之成分(1)


  六经问题之难决者,无过于《尚书》。《春秋》一经现在尚可见三传之文;《诗》虽仅存毛学,然三家异文尚遗留不少,且三家之解说虽不同,章句实无大异。最不得头绪者算是《尚书》了。但就汉代论,《诗》、《论语》、《老子》在文帝时立博士,《春秋》在景帝时立博士,《书》在建元间始立欧阳一家之博士(以上分见《史记》、《汉书》两《儒林传》,及刘歆上太常博士书),曾不多时,便闹《大誓》,闹所谓孔安国所献河间献王所好之孔子壁中书,又有张霸之百两篇,杜林之漆书,闹个不休。东晋梅氏书行世之后,直到明清人始认清楚其为伪书(疑东晋古文者,应以朱子为始,孔颖达亦略表示怀疑之态度)更牵连到王肃。今所见之本子不特不是西汉今文,且并不是马郑,且并不是梅氏原文字,且并不是隶古定本,而是唐开成之石本。

  今虽有敦煌写本残卷使我们上溯到隶古定本,又有汉魏石经残字使我们略见今古文原来面目之一勺,有毛公鼎等使我们略知册诰之体式,有若干葬器款识使我们校订《尚书》中若干文字,然如但顾持此区区可得之材料,以解决《尚书》问题之大部分,颇为不可能之事。本文但以分解伏生二十八篇之组成为题,其实这个题目也是极大的,现在只写下其一部而已。

  所谓伏生二十八篇者,究竟是否全是伏生所传,或与伏生所传小有异同,今不易断定,然此二十八篇,合以《大誓》,总可说是汉朝景武时代《尚书》面目,所以现在可以这二十八篇为对象去分析之。此二十八篇去孔子时所见书之面目已远,在这一点上是与《诗》大不同的。《诗》之称“三百”在孔墨时已成习语,而《论语》所引《诗》大致与今所见差不多;若《书》,则《论语》所引除不相干之《尧曰篇》以外,“高宗亮闇”见于《无逸》,而“孝于惟孝”不见今存二十八篇中。又《左传》一书所用之材料甚博,他所引书颇可代表当时(即春秋战国之交)流行之《尚书》,《左传》引《诗》几乎全与今所见之三百篇合,其所引《书》除《盘庚》、《康诰》等以外,几乎全在今所见二十八篇之外(参看附表)。从此可知三百篇之大体至少在孔子前后一时代中已略成定形,而《书》之篇章各时代不同,且恐春秋战国时各国中所流传之《书》亦皆不同。《左传》之引《书》已证明如此,《吕氏春秋》之引《书》亦证明如此,《吕氏春秋》所引除《洪范》外,几皆不在二十八篇之内。

  此二十八篇不能当作一个系统看。不特宋儒多如此说,即文章家如扬子云、韩昌黎等亦都有这个观念。《虞夏书》之“浑浑”,《殷盘》、《周诰》之“诘屈聱牙”,显然不是在一类中的。朱子能以东晋梅赜书之号称古文反易了解断其可疑,乃不能以《尧典》、《禹贡》之号称《虞夏书》,反比《周诰》的文辞近乎后代断其可疑,正由于时代环境所限,不可澈底的想下去。东晋古文辨伪之工作早已完成于阎、惠二君之手,当今所宜究治者,为此二十八篇究是何事。

  今写此二十八篇之目如下并试为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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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周诰》类:如上所表,第一类为《周诰》,自《大诰》至于《顾命》,合以《文侯之命》,凡十三篇。此正所谓“诘屈聱牙”之文辞。文式语法皆为一贯,此真一部《尚书》之精华,最为信史材料。我们现在读这几篇,其中全不可解者甚多(曲解不算),不能句读者不少,其可解可句读者不特不见得“诘屈聱牙”,反而觉得文辞炳朗,有雍容的态度,有对仗的文辞,甚且有时有韵,然则今日之不能尽读者,与其谓当时文辞拙陋,或谓土话太多,毋宁归之于文字因篆隶之变而致误,因传写之多而生谬,因初年章句家之无识而错简,淆乱,皆成误解。且彼时语法今多不解,彼时字义也和东周不全同,今人之不解,犹是语学上之困难也。即如《大诰》中,“宁人”、“宁王”之“宁”字,本是“文”字,乃以误认篆文而误,以致《大诰》本为文王殁武王即位东征之诰者,遂以此字之误,解作周公成王之书。吴大澂曰:

  《书·文侯之命》,“追孝于前文人。”《诗·江汉》,“告于文人。”毛传云,“文人,文德之人也。”潍县陈寿卿编修介祺所藏兮仲钟云,“其用追孝于皇孝已伯,用侃喜前文人。”《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识·追敦》云,“用追孝于前文人。”知“前文人”三字为周时习见语,乃大诰误文为宁,曰:“予曷其不于前宁人图功攸终,”曰:“予曷其不于前宁人,攸受休毕”曰:“天亦惟休于前宁人,”曰:“率宁人有指疆土。”、“前宁人”实“前文人”之误,盖因古文文字,从心者,或作4,或作,或又作56。壁中古文《大诰篇》,其文字必与宁字相似,汉儒遂误释为宁。其实《大诰》乃武王伐殷大诰天下之文,“宁王”即“文王”,“宁考”即“文考”,“民献有十夫”即武王之“乱臣十人”也。“宁王遗我大宝龟,”郑注,“受命曰宁王”,此不得其解而强为之说也。既以“宁考”为武王,遂以《大诰》为成王之诰,不见古器,不识真古文,安知宁字为文之误哉?

  虽传《大诰》为周公相成王时之诰,今乃以宁字之校订,更生此篇之时代问题,此问题今虽未能遽定,然《周诰》若干篇中待金文之助,重作校订工夫,可借此启示。阮芸台诸人每每强以《诗》、《书》中成句释金文,今当以金文中字句订《诗》、《书》之误字也。自《大诰》以下至于《顾命》十二篇,皆武王(或成王)或康王时物,除《无逸》稍有若经后人润色之处外,此十二篇文法上在一个系统中。《文侯之命》一篇虽也可以放在这一类中作附庸,然文体辞义皆与此十二篇不是一类,疑是战国时出土或流传忘其来源之彝器铭辞,解者按其辞气以晋文侯仇当之(书序)或以文公重耳当之(《史记》),其归之晋者,或出土在晋地(然此不足证此篇为晋物,鲁取郜大鼎于宋一事,可以为证),而平王东迁及襄王奔郑正合于所谓“闵予小子嗣,造(遭)天丕愆,殄资泽于下民,侵戎我国家”。惟此篇开头便说“父义和”,文侯仇不闻字义和。王引之曰:

  古天子于诸侯无称字者。《唐诰》、《酒诰》、《梓材》三篇“王若曰:小子封”,“王曰:封”,定四年《左传》引《蔡仲命书》云,“王曰胡”,又引《践土之盟载书》云,“王若曰:晋重、鲁申、卫武、蔡甲午、郑捷、齐潘、宋王臣、莒期、皆称其名,其他则称伯父、伯舅、叔父、叔舅而已,未有称字者也。或以义为字,或以义和为字,并当阙疑”。(《经义述闻》卷二十三)

  此篇全无记事之上下文,除篇末无“对扬王休用作宝彝”,一套外,全是一篇彝器铭辞之体,其文辞内容又绝与师敦、毛公鼎同,然则渊源当亦不二致。宋代出师敦,清代出毛公鼎,汉时山川多出鼎彝(见《说文》序),则战国时当有此样出土之先例,果“文侯之命”出土地为晋,则当时发读文字者,自然依文中所说之情景想到翼侯仇或绛侯重耳矣。

  此若干篇《周诰》在当时是如何出来的,可以《左传》定四年所记祝佗语为证:

  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分鲁公以殷民六族……命以“伯禽”而封于少皡之虚。分康叔以……殷民七族……命以“康诰”而封于殷虚。……分唐叔以……阙巩,沽洗,怀姓九宗……命以“唐诰”而封于夏虚。

  今《伯禽》、《唐诰》两篇皆不见(《伯禽》为篇名从刘焯说),而《康诰》犹存。然则《康诰》正是派康叔到殷故都卫地以建国时之教令,给他的一个“政治工作大纲”。其《酒诰》等篇虽或不如《康诰》之重要,也是同样的教令。这样的教令至少在王之册府与受诏诸侯之册府中都要保存的,或者以其重要之故分布给其他诸侯,而受此诰者容或铸于彝器上。周朝彝器上铸文章是较普遍的。《左传》记子产铸刑书,散氏盘记割地的条约,曶鼎记讼事,小盂鼎记俘获,其他记争战来享,记礼仪之彝器,尤不可胜数,然则不特《康诰》等可得镌于彝器上,《大诰》、《顾命》一类赴告之文,亦未尝不可镌以垂记念。且此项诰语竟成为周代贵族社会中之教科书,《楚语》记下列一事:

  庄王使士亹傅太子箴辞。……王卒使傅之。问于申叔时,叔时曰:“教之春秋,而为之耸善而抑恶焉,以戒劝其心;教之世,而为之昭明德而废幽昏焉,以休惧其动;教之诗,而为之道广显德,以耀明其志;教之礼,使知上下之则;教之乐,以疏其秽而镇其浮;教之令,使访物官;教之语,使明其德,而知先生之务用明德于民也;教之故志,使知废兴者而戒惧焉;教之训典,使知族类行比义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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