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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的文学和不成文的文学


  假如我们只看中国的文学史,免不了去想文学自然是文明的出产品,民族有了文字以后才有了文学的要求,愈演愈富,皆是借文明的进步供给他资料、感觉、方式和主率力的。又假如我们去看埃及、巴比伦一带地方早年文学的发生,也免不了觉得文学之生出于有了文字以后,先凭文字为工具,为记载,为符信,而后渐渐有艺术的文辞从官家文章巫师文章中出来。那么,我们或者要作一个结论,去说,文学是文明的出产品了。然而假如我们把范围推广些看,看几个印度、日耳曼民族的早年文学,这样子就全两样了。印度最早的文辞是维代诗歌,那时节白印度人尚在迁徙游牧时代,未曾有文字。这些东西虽然宗教性很大,却已是成熟而有动荡力的文学。希腊见存文学开始于荷马的两篇歌诗,都是有文字以前的口中作品,写下来是后来的事,这两篇诗永远是欧洲文学的一个至大宝藏,每一次的好翻译总发生一段影响。又看北欧民族在中世纪的样子,他们带着好些从东北,从伊斯兰岛,从极北的芬兰,从中欧洲的树林,乃至从莱茵河两岸,出来的无限神话和故事拼合起来的长诗,野蛮供给他们这些文学,文明在当年即是基督教,却只供给他一部经,而摧灭这些文学。又看中世纪的欧洲文明尚不曾感化了野蛮人时,各地的新来入寇的北狄和本地人合起来出好些侠歌,南至伊大利、西班牙、法兰西,一律作这些义侠情爱的诗篇,基督教在当年即是文明的代名词,并管不了他们什么。甚至后到十七八世纪所出产的《风歌》(Ballad),还不都是早年野气的遗留吗?史诗固因文明演进早已下世,这些《风歌》也随科学商业共和民主国而亡了,且这现象不仅限于诗歌,即如小说,像当西侯特那样题目,近代当然也没了。再下一世论,十八九世纪之交出来一个所谓浪漫运动,这个运动至少在德国可以清清楚楚看出来是要求返于文明以前的感觉的。甚至到了十九世纪之中叶,中世野诗《矮子歌(Nibelungenlied)仍给黑伯儿(Friedrich Hebbel)、易卜生(Henrik Ibsen)、瓦歌纳(Richard Wagner)一个新动荡。这样看来,岂不是大文学反是野蛮时代感觉的出产品,随文明而消失他的大力吗?上面两个相反的现象,实在靠着一个民族自己发明文字与否而差别。自己发明文字的民族最初只用那文字当实用的工具,不曾用他当作书写文学的材料,到了文字之用可以被波及记录文学时,早年“野蛮”时代的真文学已经亡了。而印度、希腊、北欧民族是向先进民族借来文字的,待借来的文字用到记录这些先于文字的文学时,这些文学还不曾全散失。《周书》、《周颂》之前中国总应有些神话故事歌词,后来随文明而湮灭,这是自己发明文字者之吃亏处。

  这样看来,文字之施用不是文学发生的一个必要条件,前乎文字固有大文学,当有文字的期间一切民歌故事也都在民间为不成文的文学。

  且不止此。文字发明以后,反而给大力量的文学一种打击,使得他离去人们对于文学最自然的要求,而给文学若干的桎梏,使他作畸形发展。诚然,若没有文字的发明,把口中的文学变做纸上的文学,若干文体是不可能的,若干文体虽可能而也不能充分发展的,文学的技术不能有我们现在所见的那样细密的,文学的各种作用不若有我们现在所得的那样周到的,但也不至于失去语言之自然,性情之要求,精灵之动荡,一切人们之所共觉,而徇于这些小小精巧,那些小小把戏。文字固曾给文学一个富足,然也曾向文学取去些实质,算起账来,是得是失尚不易做为定论。那么我们若说文字发明是世间文学史上一个不幸事,虽像矛盾,或者过度,也或还成一调罢!

  那些前于文字的“野蛮”文学究竟有些什么好处?这本是些主观的事,各人的欣赏原不同,但在这里也不妨说我的几句主观话。文化只增社会的复杂,不多增加社会的质实。一个民族蕴积他的潜力每在享受高等的物质文化之先,因为一个民族在不曾享受高等的物质文化时,单简的社会的组织,即是保留他的自然和精力的,既一旦享受文化之赐,看来像是上天,实在是用他早岁储蓄下的本钱而已。中国的四邻和中国接触无不享受文化,结果无不吃亏,只有日本人不曾吃了不救的亏,或者因为日本人到底未曾为中国化入骨髓。日耳曼人和罗马人接触,便吃了一个大亏,突厥人和东罗马人接触更吃了一个大亏。一个新民族,一旦震于文化之威,每每一蹶不振。若文化只能化了他的外表,而他的骨肉还能保存了他早年的“野蛮”,然后这个民族必光大。凡事皆然,文学其一。在不文时的文学中,力胜于智,重胜于巧,直胜于曲,质胜于表,斗力者人道之厚,斗智者世道之薄,重而直者可为刚大,巧而曲者难有后世。人情不以文不文分,则不文时之文学固犹是这个人情,粗细却以文不文分,则既文时之文学固然以细而失其直,以妙而失其壮,职业的文人造作上些不自然的物事,乃以微妙(此语系译英语之Subtleties)布置之,完成之,而说这是深远,这是精练。这样至多可以为《哈母烈》(Hamlet),固可以为《佛斯特》(Faust),而不可以为荷马的两大歌诗和北欧各族的史诗。这些初年文学中,人情本真,而有话直说,铺排若夸,而大力排荡,以神话为灵,以不文之人性为质,以若不自然者为自然,人生之起伏扬落固已备,世间之波荡离合固已显,若要说道理,说本义,便直说出来,如早年基督教画图。这已是大文学,又何取乎清谈客室(译“沙龙”一词)中之妙语,精妙小小的舞台上之巧技,以成其全?犹之乎建筑金字塔者,不取乎塔影以成建筑术之美,制和乐者,不模仿一切物之声以成音乐家之备。若在文学成统,文人成业,文章成法,“文心”成巧之后,所增加者总多是些诡情曲意,细工妙技。刻工细者每失一物之轮廓,绘画细者,每遗一像之神采,其能在后来繁杂精工的技术大海中摆脱了不相干,依旧振作不文前之意气,不拘束于后来之樊笼者,即是天才,即是大作家。然则不特不文前之文学是真文学,即文后之文学还不免时时返于故地,以为精神,其能在文了的文学中保持不失不文时的意气者,乃有最大排荡力。文学进化不是等于建筑上天之台,一往的后来居上,乃是时时要从平地盖新屋,这平地还须最好是天然的土田,如果在一片瓦砾古迹之上,是没有法子打地基的。

  那些在已“文明”了的社会中之不成文的文学有些什么好处?这又是个主观的事,各人的欣赏原不同,但我也就此说几句主观的话。小儿在母亲和奶妈手中,最欢喜听神话鬼话,稍大些,最欢喜父母长者讲故事。更长则自己探奇闻去了。教育他的,强以例如陆士衡文、李义山诗一流的东西给他欣赏,恐怕大多数人在这样情景之下是永远格格不入的,很少的“可儿”渐渐上了这一套,所谓雅正的欣赏乃开始了,其实这真是戕贼杞柳以为桮棬,他们在先的好听神话故事奇闻乃是真的文学要求,无名的诗人和艺术家,十口相传,供给这个要求,以存于一切古文、今文的压迫之下。文学不离众人,则文学不失众人之伦,文学用于赤子,则文学不失其赤子之心。原来欧洲的文学界也不留意这些东西的,及前世纪之中,哥里母兄弟始集德国一带的家庭和小儿故事,从此各国效仿,在俄东所得的尤多且可宝,丹麦人安得生又自造些小儿故事,继之者不止一方面。如果文人要卖弄聪明的话,何不择这样的地域去制作。

  中国古代必不少绝好的神话故事,但现在多半只可凭《天问》、《山海经》知道些人名、地名和题目而已,其中的内容久已不见,如鲧禹故事,地平天成,正是中国的创世纪,今则有录无书,多么可惜!

  至于民间故事童话,尚有很多可搜集者。搜集固是大业,若能就故题目作新创作,也是佳事。现在的文风每是描写中国人的劣根性,或是摹仿西洋人的恶习气,有能付给那些固有的神话故事题目一个新生命,付给那些尚在民间的童话俗语一个新运动者吗?我醒着睡着都找他!

  (十七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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