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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学时代


  孑民以十七岁补诸生,自此不治举子业,专治小学、经学,为骈体文。偶于书院中为四书文,则辄以古书中通假之字易常字,以古书中奇特之句法易常调,常人几不能读,院长钱振常、王继香诸君转以是赏之。其于乡、会试,所作亦然。盖其好奇而淡于禄利如此。然己丑、庚寅乡、会试联捷,而壬辰得翰林庶吉士,甲午补编修,在孑民亦自以为出于意外云。

  孑民二十岁,读书于同乡徐氏,兼为校所刻书。徐氏富藏书,因得博览,学大进。

  孑民之治经,偏于故训及大义。其治史,则偏于儒林、文苑诸传、艺文志,及其他关系文化、风俗之记载,不能为战史、经济史及地理、官制之考据。盖其尚推想而拙于记忆,性近于学术而不宜于政治。于旧学时代,已见其端矣。

  孑民二十四岁,被聘为上虞县志局总纂。因所定条例为分纂所反对,即辞职。一生难进易退,大抵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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