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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受旧教育的回忆


  (一九三四年四月四日)

  我六岁(以阴历计,若按新法止四岁余),入家塾,读《百家姓》、《千字文》、《神童诗》等。本来初上学的学生,有读《三字经》的,也有读《千字诗》或先读《诗经》的,然而我没有读这些。我读了三部“小书”以后,就读四书。四书读毕,读五经。读小书、四书的时候,先生是不讲的,等到读五经了,先生才讲一点。然而背诵是必要的。无论读的书懂不懂,读的遍数多了,居然背得出来。

  读书以外,还有识字、习字、对句的三法,是我了解文义的开始。识字是用方块字教的,每一个字,不但要念出读法,也要说出意义。这种方法,现在儿童教育上还是采用的,但加上图画,这是比从前进步了。习字是先摹后临,摹是先描红字,后用影格。临则先在范本的空格上照写,后来用帖子放在前面,在别的空白纸上照写。初学时,先生把住我的手,助我描写,熟练了,才自由挥写。对句是造句的法子,从一个字起,到四个字止,因为五字以上便是做诗,可听其自由造作,不必先出范句了。对句之法,不但名词、动词、静词要针锋相对,而且名词中动、植、矿与器物、宫室等,静词中颜色、性质与数目等,都要各从其类。例如,先生出了“白马”,学生对以“黄牛”、“青狐”等,是好的;若用“黄金”、“狡狐”等等作对,就不算好了。先生出了“登高山”,学生对以“望远海”、“鉴止水”等,是好的;若用“耕绿野”、“放四海”等作对,用颜色、数目来对性质,就不算好了。其他可以类推。还有一点,对句时兼练习四声的分别。例如,平声字与平声字对,侧声字对侧声字对,虽并非绝对的不许,但总以平侧相对为正轨。又练习的时候,不但令学生知道平侧,而且在侧声中,上、去、入的分别,也在对句时随时提醒了。

  我的对句有点程度了,先生就教我作八股文。八股文托始于宋人的经义,本是散文的体裁,后来渐渐儿参用排律诗与律赋的格式,演成分股的文体,通常虽称八股,到我学八股的时候,已经以六股为最普通了。六股以前有领题,引用题目的上文,是“开篇”的意义;六股以后又有结论;可以见自领题到结论,确是整篇。但是领题以前有起讲(或称小讲),约十余句;起讲以前有承题,约四五句,二十余字;承题以前有破题,仅二句,约十余字;这岂不是重复而又重复吗?我以前很不明白,现在才知道了。这原是一种练习的方法:先将题目的一句演为两句(也有将题目的若干句缩成两句的,但是能作全篇的人所为);进一步,演为四句;再进一步,演为十余句;最后才演为全篇。照本意讲,有了承题,就不必再有破题;有了起讲,就不必再有破题与承题;有了全篇,就不必再有破、承与起讲;不知道何时的八股先生,竟头上安头,把这种练习的手续都放在上面,这实在是八股文时代一种笑柄;我所以不避烦琐,写出来告知未曾做过八股文的朋友。

  我从十七岁起,就自由的读“考据”、“词章”等书籍,不再练习八股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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