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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职业 第五节 教员


  教员所授,有专门学、普通学之别,皆不可无相当之学识。而普通学教员,于教授学科以外,训练管理之术,尤重要焉。不知教育之学,管理之法,而妄任小学教员,则学生之身心,受其戕贼,而他日必贻害于社会及国家,其罪盖甚于庸医之杀人。愿任教员者,不可不自量焉。

  教员者,启学生之知识者也。使教员之知识,本不丰富,则不特讲授之际,不能详密,而学生偶有质问,不免穷于置对,启学生轻视教员之心,而教授之效,为之大减。故为教员者,于其所任之教科,必详博综贯,肆应不穷,而后能胜其任也。

  知识富矣,而不谙教授管理之术,则犹之匣剑帷灯,不能展其长也。盖授知识于学生者,非若水之于盂,可以挹而注之,必导其领会之机,挈其研究之力,而后能与之俱化,此非精于教授法者不能也。学生有勤惰静躁之别,策其惰者,抑其躁者,使人人皆专意向学,而无互相扰乱之虑,又非精于管理法者不能也。故教员又不可不知教授管理之法。

  教员者,学生之模范也。故教员宜实行道德,以其身为学生之律度,如卫生宜谨,束身宜严,执事宜敏,断曲直宜公,接人宜和,惩忿而窒欲,去鄙倍而远暴慢,则学生日熏其德,其收效胜于口舌倍蓰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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