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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七杀冢

  杀,杀,杀,杀,杀,杀,杀!

  这不是张献忠的“七杀碑”,而是当代江湖中,代表权威性的七种最具凶杀意味之物!

  是甚么呢?

  一、是“玫瑰夫人”那件“玫瑰衫”上面的七朵黑色玫瑰。

  谁也不知道“玫瑰夫人”姓甚么?叫甚么?只知道她年约花信稍过,姿色绝美,平时,总是外着长衣,但若一旦脱去长衣,现出贴身所穿那件满布“玫瑰刺”,并缀有七朵黑色玫瑰的“玫瑰衫”时,则和她敌对的当事人,多半便杀星高照,要遭受死亡之噩运!

  二、是“风尘醉鬼”余长醒怀中所贮的一只七彩磁质酒瓶。余长醒不喝酒时,似乎有点糊里糊涂,但酒一下喉,立即清醒,尤其越喝得多,越是精灵无比,故而他虽号称“风尘醉鬼”。却谁也没有看见这“醉鬼”真正醉过。他有桩怪癖,对你用平常酒壶或酒杯喝酒,便当你是他朋友,倘若摸出怀中所贮一只上绘七彩细画的磁质酒瓶来,对口狂饮之时,便当你是他敌人,截至目前为止,还没有听说还有任何余长醒的敌人,能逃出他那八招独具神妙的“醉仙掌法”之下。

  三、是“魔眼淫尼”常妙妙的一头七尺长发。

  头发能长到七尺,似乎有点骇人听闻,但“长发贵妃”常妙妙的头发,却真有那么长,就在她头发长到七尺时,突然不知怎的,一齐被人剃光,断了下来,常妙妙怒极而晕,醒来后,入了魔教,习就一双“摄魂魔眼”,改号“魔眼淫尼”,但对于七尺青丝,仍然不忍抛弃,制成发髻戴在头上,对敌时,抖将起来,便是件奇绝兵刃,威力凌厉,十之八九能将对手追魂夺命!

  四、是“酒色如来”了了僧光头之上的七粒戒疤。

  一般僧人头上,都烫了九粒戒疤,了了僧的光头之上,却只有七粒,对于此事,他有解释,就是“酒、色”二事不戒。

  其实,了了僧说得不够详细,他还有一事不单不戒,并还极嗜,那就是“杀人”!而他光头之上的“七粒戒疤”,也正是出人意料的杀敌利器!

  五、是“落拓王孙”马必昌藏在他那件褪色青衫以内,七只可分可合的“七巧金环”。

  常言道:“人穷志短”,马必昌虽然相貌潇洒,人品风流,但昔是王孙,今已落拓,有人是越穷越傲,马必昌却肯逆来顺受,脾气好到极点,但若太让他看不过去,或是逼他太甚,使他伸手入怀,从那件堆满风尘酒渍的褪色青衫之内,取出了足以震摄江湖的“七巧金环”时,则对方等于是接了阎王帖子,准定去鬼门关上挂号!

  六、是“四绝狂人”上官狂的七管七寸毛锥。

  上官狂以“能书、能画、能酒、能诗”,自称“四绝”,富可敌国,财大气粗,最爱摆谱,每次出游江湖,最少带着侍从五人,四名书僮,分捧“笔、墨、纸、砚”,另外还有一名壮汉,替他挑着两大坛自酿百年陈酒。

  难怪上官狂名“狂”,“四绝狂人”的号也“狂”,他武功委实极高,生平尚未遭过败绩,就地取材,一花一叶,均可作为兵刃,但他杀人之际,却往往都是取起笔筒中的七寸毛锥来,把对方一掷穿心!

  七、是“玄冰玉女”冷玄冰的脸上笑容。

  以上六件充满“杀”气之物,“七朵黑色玫瑰”、“七彩磁质酒瓶”、“七尺长发”、“七粒戒疤”、“七巧金环”、“七寸毛锥”等,都和“七”密切有关,只有这一件,“玄冰玉女”冷玄冰脸上的“笑”,却和“七”毫无关系。

  冷玄冰的号称“玄冰玉女”,共有三种原因,第一,她名叫“玄冰”,第二,她练得是传自边荒异人“北天山冰魂峪”主人雪姥姥的“玄冰气劲”,第三,冷玄冰生性爱穿玄衣,而她那张美绝天人,娇媚盖代的脸庞儿,更似被万载玄冰冻住了地,老是板板不笑。

  她不是不笑,只是生性奇特,平时不动神色,到了怒极之时,才会微掀嘴角,展露一丝冷笑,而就在这嘴角一掀以下,对方那把激怒之人,往往便血脉皆凝地,中了“玄冰气劲”而死!

  但冷玄冰面冷心热,最爱打抱不平,身有侠骨,足遍江湖,只可惜眼高心傲,世少知音,慢说男朋友,竟一向独往独来,连十分要好的女朋友,也未交上一个。

  好了,“七杀”介绍完毕,故事开始,绝无冷场,因为一开始就出现了“七杀”之二。

  ***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平沙,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

  下面那句,不是“断肠人在天涯”,而是“酒家人在喧哗”!

  因为这是平沙古道旁的一个小酒家,昏鸦在西风中列队,枯藤在老树上摇摆,酒家傍着小桥,门前拴着瘦马,夕阳红得像血,但酒家中的一些酒客的那副尊容,却有好几位红得和窗外夕阳,不相上下。

  陡然间,酒家中高谈阔论,猜拳行令的喧哗之声,一齐静了下来!

  不用问,不是来了怪人,便是出了怪事!

  既是前者,也是后者,这小酒家中,既来怪人,也出怪事!

  二十四只马蹄,停在酒家门口,但这是六匹油光水滑的肥马,比起原先拴在酒家门外那匹毛干骨凸的灰色瘦马,漂亮多了!

  六匹马上,下来了六个人,从那众星捧月的态度上,便可看出是一主五仆!

  首先踏入店门的,是四个年约十五六岁的青衣俊僮。

  一个手上捧着一只比海碗还大的巨型上佳端砚。

  一个手上捧着一卷长长短短,大大小小的各色宣纸。

  一个手上捧着一个墨盒,盒中置满粗细方圆不一,但均宝光闪闪,异香挹人各种名墨。

  一个手上捧着一具函件奇巨方竹所制的精致笔筒,筒中插着羊毫、狼毫、兔毫、鼠须,大小长短不一的十几管笔。

  在这当先引路的四名书僮之后,是位身穿银白长衫的富家公子,此人约莫三十一二,貌相颇为英俊,只可惜目光太傲太狂,那种意气飞扬,顾盼自得的神态,根本就未把这山野小酒家中的满堂酒客,看在眼内。

  随在银衣公子身后的是名四十左右的黑衣壮汉,他左手挽着一只奇巨无比的朱红酒葫芦,右手托着青花酒坛,两者重量,少说点也在一两百斤以上,但那壮汉却举重若轻,毫无疲累神色,可见得此人臂力,十分强健!

  六人才一进门,酒家伙计,便已胁肩谄笑地迎了上去。

  捧笔书僮道:“店家,快点替我家公子,找个雅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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