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虚阁网 > 世界名著 > 约翰·克利斯朵夫 | 上页 下页 |
| 三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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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安慰只有在高脱弗烈特舅舅来的时候和他出去闲逛。他越来越接近他了,认为舅舅独往独来的性格是对的。高脱弗烈特到处流浪,不肯住定一个地方的乐趣,现在他完全懂得了。他们俩常常在黄昏时到田野去散步,漫无目的,只是一味往前走,因为高脱弗烈特老想不起时间,回去总是很晚,给家里人埋怨。最快活的是趁夜里大家睡熟的时候溜出去。高脱弗烈特明知那是不应当的,可禁不住克利斯朵夫苦苦哀求,而他自己也舍不得这种乐趣。半夜前后,他到屋子前面照着约定的暗号吹一声唿哨。和衣睡着的克利斯朵夫便偷偷的下床,手里拿着鞋子,屏着气,像野人一样巧妙的爬到临街的厨房窗下。他爬上桌子;舅舅在外边用肩头接应他。于是他们俩出发了,快活得像小学生一样。 有时他们还去找渔夫奚莱弥,高脱弗烈特的朋友;他们坐着他的小艇,慢慢的在月下荡出去。桨上滴下的水珠好似一组琶音,或是一连串的半音阶。一层乳白色的水汽在河面上颤动。群星在天空打着寒噤。两岸的鸡声遥遥呼应;有时听见半空中云雀那种颤动不已的歌声,它们是误会了月光从地上飞起来的。大家相对无语。高脱弗烈特轻轻的唱着一支歌。奚莱弥讲着关于动物生活的奇怪的故事;像谜一样简短的话,使事情显得更神秘。 月亮隐在树林后面去了。小艇驶到了一带黑沉沉的岗峦下面。黑的天光和黑的水色合成一片。河上没有一丝波纹。万籁俱寂。扁舟在黑夜里荡漾。简直说不出它是在荡漾,飘浮,还是停着不动……芦苇摇曳,往四下里纷披,声音像丝绸的磨擦。他们悄悄的靠岸,下了地,走回去。有时要到黎明才回家。他们顺着河边走。一大群银白色的阿勃兰德鱼,像麦穗一般的绿,又像宝石一般的蓝,在晨光熹微中簇拥而来;它们像美杜莎头上的群蛇似的万头攒动①,拚命追逐人家丢下去的面包,一边打圈儿一边往水里沉,然后像一道闪光似的忽然不见了。河水给反光染上粉红与葵花的色调。鸟儿一批一批的醒了。他们加紧步子赶回去。像出门时一样的小心,孩子爬进空气恶浊的卧室,爬上他的床,马上睡熟了,身上带着田野里清新的香味。 ﹛①美杜莎为神话中三大女妖之一,因得罪雅典纳女神而受罚,美发均变成毒蛇。﹜ 他这样的出去,回来,一点事儿都没有,可以永远不给人发觉,要不是有一天小兄弟恩斯德出头告密的话:从此,这种事被禁止了,克利斯朵夫也受到监视了。可是他照旧有法子溜出去。他对谁都看不上,就喜欢跟这个当行贩的舅舅和他的朋友来往。家里的人看了气恼极了。曼希沃说他自甘下流。老约翰·米希尔嫉妒克利斯朵夫对高脱弗烈特的亲热;他责备孩子有了接近上流社会,侍奉贵人的机会,不该屈尊俯就,去交接那些市井小人。大家认为克利斯朵夫不爱惜身份。 虽然曼希沃的纵酒与懒惰使家里经济日趋困难,但约翰·米希尔在世的时候,生活还过得去。第一,只有他一个人还能对曼希沃有些影响,使他在沉湎耽溺的下坡路上多少有所顾忌。而且老人的声望也令人忘了醉鬼的无行。还有,家里缺少钱用的时候,他总尽力帮忙。凭了前任乐队指挥的资格,他有笔小小的恩俸,此外他继续收些学生,替人家的钢琴校音,挣些零钱。这些进款大部分都交给媳妇。她虽然用种种方法瞒着,他还是看出她手头很紧。鲁意莎想起他为了他们而熬苦非常抱歉。 老人家生活一向过得挺舒服的,极需要享用的,所以他的撙节尤其是难能可贵。有些时候他日常的牺牲还嫌不够;譬如为了偿还急迫的债务,约翰·米希尔就不得不偷偷的卖掉一件心爱的家具,或是书籍,或是纪念品。曼希沃发觉父亲暗中拿钱给鲁意莎,就常常硬抢了去。老人一知道这情形,——不是从鲁意莎那里,因为她的痛苦是从来不让他知道的,而是从随便哪一个孙子嘴里,——他就大发雷霆,而父子之间也就大吵一场,教人看了直打哆嗦,他们俩的脾气都异乎寻常的暴烈,一忽儿功夫就口出恶言,互相威吓,差不多预备动武了。但即使在最冲动的时候,曼希沃也摆脱不了那根深蒂固的敬意;并且不管他醉得多厉害,结果还是低下了头,让父亲大叫大骂的百般羞辱。然后下次一有机会,他照样再来。约翰·米希尔一想到将来就寒心。 “可怜的孩子们,”他和鲁意莎说,“我死了,你们怎么办?……还算运气,”他拍了拍克利斯朵夫,“我还能撑到这孩子能养活你们的时候!” 可是他计算错了:他已经到了生命的终点。这当然是谁也没想到的。八十多岁的人,头发还没有掉,白发中间有几簇还是灰的,浓密的胡子也有好些全黑的。牙齿虽然只剩了十来颗,但是嚼起来还挺有劲。要看他吃饭的神情才有意思呢。他胃口很好,虽然责备曼希沃纵酒,他自己喝起来量也是挺大的。他特别喜欢莫才尔出产的白酒。至于葡萄酒,啤酒,苹果汁,凡是上帝创造的一切可口的东西,他都很欣赏。他可决不糊涂到把理性掉在酒杯里,他是有节制的。固然,像他那种宽大的尺度,换了比较脆弱的理性,也得在酒杯里惨遭灭顶的了。他目力很好,脚下很健,忙来忙去的不怕疲倦。 六点起床,梳洗非常到家:因为他很重视规矩跟身份。他自个儿在家过活,一切都亲自动手,绝对不要媳妇来管他的事,他打扫卧室,煮咖啡,缝钮扣,敲打,粘贴,修理;光穿着件衬衣在屋里来来往往,上上下下,响亮的男低音嗓子一刻不停的唱着,还加上些做歌剧的手势。——随后他出门了,不管是什么天气。他去办他的事,一件也忘不了,但他难得准时的:不是在街头巷尾跟熟人絮絮不休,便是和他忽然记起了面貌的邻妇说笑打趣:因为他既喜欢老朋友,也喜欢年轻娇艳的脸蛋。他这样的东待一下,西留一下,从来不知道时间。可是他决不错过用餐的时刻:他到处可以吃饭,根本不用人家邀请。他要到晚上天黑了,把孙儿们看饱之后才回去。 他躺在床上,在未曾阖眼之前打开破旧的《圣经》来念一页;半夜里——因为他每一觉不过睡一两个钟点,——他起来拿一本冷摊上买来的旧书:不管什么历史,神学,文学,或科学,翻到哪里便念几页,也不管有趣没趣;他不大明白书中的意义,可一字不肯放过,直念到重新睡着的时候。星期日他上教堂去望弥撒,带着孩子们散步,玩着地球的游戏①。——他从来不闹病,除非脚趾里有些痛风,使他夜里在床上念着《圣经》时候咒骂几声。 ﹛①按此系欧洲老年人的一种游戏。﹜ 他仿佛可以这样活到一百岁,他觉得也没有理由不超过一百岁;人家说他将来一定百岁而终,他可认为对于上帝的恩惠绝对不应当指定界限。唯有他的容易流泪和越来越坏的脾气,才显出他的老态。只要一点儿不耐烦,他就会暴跳如雷:红红的脸与短短的脖子都变了紫红;他怒气冲冲的叫吼着,直到气都喘不过来才停下。家庭医生是他的一个老朋友,劝他保养身体,把脾气与胃口都节制一些。但他像所有的老人一样固执,为了表现大无畏精神,反而更放纵了;他嘲笑医药,嘲笑医生。他表示全不把死放在心上,说起话来也一味夸口,证明他绝对不怕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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