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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〇


  ▼往昔的居民;冬天的来客

  我碰上过几次快乐的暴风雪,在火炉旁度过许多愉快的冬天的夜晚,听凭大雪在外面疯狂地打旋儿,就是猫头鹰的尖利呼叫也被压了下去。许多个星期过去了,我外出散步只碰上了偶尔来林子里砍伐木柴的人,见他们拖着木柴向村子里走去。但是,这些大自然的要素却帮助我在森林最深的积雪里开辟出一条小路,因为我一旦从雪中走过,大风便会把橡树叶子吹进我的脚印里,它们留在那里,吸收阳光后把雪融化掉,这样一来不仅给我的脚准备了干燥的路面,而且在夜里形成一条黑暗的线条,给我引路。

  至于人类社会,我不得不使出点魔法,召唤这林子里往昔的居民。我的同镇居民中许多人都记得我房子附近的那条路,那里曾回响过居民们的笑声和交谈,一路两旁的树林中这里那里点缀着居民们的小花园和住房,尽管当时被树林遮挡得比现在更加掩蔽。在一些地方,在我自己的记忆里,松树的枝杈曾会刮擦马车的两侧,妇女和儿童不得不单独地步行到林肯,一路上都在担惊受怕,往往会身不由己地跑上一段距离。

  虽然从主要路况看,这只是一条通向邻村的不起眼的小道,或者说是樵夫们的专用道,但是它当初路况多变,曾让行路人感到意趣盎然,在路人的记忆里久久不肯离去。现在,空旷的田野从村子延伸向森林,而当时这条小道穿过一片枫树林的沼泽地,许多原木是小道的路基,其剩余部分毫无疑问仍然躺在当前这条灰尘满处的公路的下面,从斯特拉顿,即现在的济贫院农场,通向布里斯特山。

  我的豆田东边,公路的对面,加图·英格拉哈姆在那里居住过,他是康科德村邓肯·英格拉哈姆的奴隶,后者是一个乡绅,康科德村的绅士;他为他的奴隶修建了一所房子,允许他住在瓦尔登森林——加图,不是尤蒂卡的那个[1],而是康科德的这个。有人说加图是几内亚的黑人。有少数人还记得他的胡桃林中的一小块田地,他把胡桃培育成林地,以便他年老时依靠胡桃生活;但是,一个年纪更轻肤色更白的投机家最后把林地买下。不过他目前也占据了一所同样狭长的房子。加图的半掩半露的地窖洞仍然看得见,却很少有人知道它的来历,因为一行松树的枝杈挡住了行人的视线。那里现在长满了光滑的漆树(拉丁文是Rhus glabra)和一棵最原始品种的黄花(拉丁文是Solidago stricta),长得枝叶茂盛。

  这里,就在我的田地的角上,离镇更近一些,齐尔法,一个黑色妇女,住着一所小房子,她为镇上的人织亚麻布,一边织布一边唱歌,在瓦尔登树林里引起阵阵回响,因为她生就一条嘹亮的高嗓门儿。后来,在一八一二年的战乱期间,她的住房让英国士兵一把火烧掉了,他们是一些凭誓获释的俘虏,她当时碰巧不在家,可她的小猫小狗和母鸡却统统被烧死了。她过着一种非常清苦的生活,简直算不上人的生活。一个在这一带树林常来常往的人记得,一天中午他路过齐尔法的房子时,听见她和她的咝咝作响的锅在一起唱歌——“你们全是骨头,骨头啊!”我还在那里看见残留在橡树木头里的砖头呢。

  沿路而下,在右手边,布里斯特山上,住着布里斯特·弗里曼,“一个心灵手巧的黑人”,卡宁乡绅的奴隶——那里至今仍生长着布里斯特栽种和培育的苹果树;现在已经是很大的老树了,但是它们的果实吃起来依然野味十足,苹果味儿很浓。不久前,我在老林肯墓地看到他的墓志铭,一块立在一旁的很小的墓碑,附近是一些英国掷弹兵的坟墓,他们从康科德撤退时倒下了——墓碑上写着西皮奥·布里斯特——他倒是有些资格叫皮奥·阿弗里卡努斯[2]这一姓名——“一个有色人种”,好像他曾被褪过色似的。我从墓碑上看出来上面还特别强调了他是什么时候死掉的;这倒是间接地让我知道了他曾经在世上生活过。和他住在一起的是芬达,他的热情好客的妻子,会为人掐指算命,却让人心悦诚服——块头大,身体圆,肤色黑,比黑夜的任何孩子还黑,这样的球状体,在康科德这地方是空前绝后的。

  沿山再往下走,左手边,在树林的古道上,是斯特拉顿家族的地产的地界;他们家的果园曾经遍及布里斯特山的坡道,但是很久以前就被油松剿杀,只有少数残株,它们的根部仍然生长着许多繁茂的村庄树木的野生品种。

  走得离镇子更近一些,你便来到了布里德一带,位于大路的另一边,正好在树林子的边缘;曾有一个妖怪在这里捣鬼,折腾出一些名声,虽然这妖怪在古老的神话里还没有什么名气,但在我们新英格兰生活中却扮演着很显赫很惊人的角色,如同任何神话角色一样,有朝一日值得为他撰写传记;他刚来时打扮成一个朋友或者一个雇工,随后便会抢劫并杀害主人全家——新英格兰的妖怪;但是历史一定不会把这里上演过的所有悲剧全都写出来;让时间多多少少插一下手,让悲剧缓和一下,蒙上一层蔚蓝色的颜色吧。这里流传的最马虎最含糊的传说是,这里曾经有过一个酒店;那口井也是传说之物,为路人供给饮料,让他的坐骑补充水分。在这里,人们互相致意,听听新闻,说说新闻,然后接着上路。

  布里德的小屋一直存在了十二年,尽管很久没有人住了。它与我的小房子大小差不多。它是被一些淘气的小男孩放火烧掉的,一个总统选举的夜晚,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我当时住在村子的边上,正忘我地看戴夫南特[3]的《岗迪波特》,那个冬天我患了瞌睡病——顺带说一下,我一直不知道这是不是家族的毛病,因为我有一个大叔刮胡子的时候都能睡着,因此不得不星期天在地窖里给土豆摘芽子,为的是保持清醒,保证安息日;要么就是因为我努力阅读查尔默斯[4]的《英国诗选》,一首也不放过,结果引起了昏睡。瞌睡把我的神经征服了。

  我的头离书本越来越近之际,火警的钟声大作,救火车疾如流星地赶上去,一群乱七八糟的男人和孩子在前面奔跑,而我竟一马当先,因为我跳过了那条小溪。我们都以为火在树林南边很远的地方燃烧——我们过去都救过火的——以为谷仓、商店,或者住宅,或者所有这些地方都着了火。“是贝克家的谷仓着火了,”有人惊叫道。“是考德曼寓所着火了,”另一个人肯定地说。随后,明亮的火星升上了树林的上空,仿佛屋顶掉下去了,我们大家都忍不住叫喊起“全康科德都来救火吧”!车辆疾驶而过,一路狂奔,还载满了人,也许其中还有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他们是哪里有火就要赶到哪里去的;时不时地,救火车在后面响起来,显得更缓慢更确定,落在了大家伙儿的最后面,如同事后人们窃窃私语的,也许他们正是放了火又去报警的一伙也未可知。

  这样,我们继续向前走,像真正的唯心主义者,拒绝了我们的感官的证明,直到在大路拐弯处,我们听见了噼里啪啦的爆裂声,我们才真真切切地感觉到墙那边传过来的热度,而且意识到:天哪!我们就在着火的地方。火场近在咫尺,我们的热情反倒凉下来了。一开始,我们想把一池塘水都浇上去;但是后来又听凭它燃烧下去,小屋子烧得所剩无几,根本不值得救了。

  这样,我们围着救火车站着,挤来挤去,通过扬声器宣泄我们的感情,或者压低声音提及世界目睹过的所有大火灾,包括巴斯考姆家的商店着火,而且,在我们自己之间,我们想到如果我们及时地弄到我们的“桶”,又有一池塘水可以使用,我们可以把最后那场威胁人的最普通的火变成一场洪水。我们最终撤走时没有搞什么恶作剧——回去睡觉,看《岗迪波特》。但是,说到《岗迪波特》,我记起来序言里有一段话说:机智就是灵魂的火药——“多数人都并不具有机智,正如印第安人不了解火药。”

  第二天夜晚,碰巧我走过那条越过那些田野的路,时间也基本相同,听见这地方有低低的哭泣声,我在黑暗中靠过去,发现我认识这家族惟一活下来的人,他既是家族善行的继承人,也是家族恶行的继承人,只有他对这次大火还有兴趣,趴在地上打量地窖的墙壁,眼瞅着下面冒上来的缕缕青烟,自言自语,一如他平常的习惯。他整天都在河边草地那边干活儿,但凡有他自己可以利用的时间便来看望他的祖先和他年轻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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