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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


  我第一次在树林里住下来,也就是说,开始在树林里昼夜生活,巧得很,那天正好是独立日,也就是一八四五年七月四日,当时我的房子还没有为过冬收拾停当,仅仅可以遮挡风雨,还没有泥灰,没有修起烟囱,墙壁使用的是风雨侵蚀过的木板,墙缝很大,夜里寒气袭人。砍劈过的直挺挺的立柱露着白碴儿,门窗的框架刚刚刨过,房子因此看上去清新而通风,尤其一大早起来,木头饱浸了露水,我不由得会想入非非,觉着大中午一些清香的树胶会从木头里流出来。

  由于想象的作用,一整天房子都或多或少保留着这种晨曦中的特色,让我想到前一年参观过的修在山顶上的一座房子。那是一所通风良好、没有泥过的小屋,适合接待一名旅行的神仙,女神也可以在里面舞袖曳裙的。风儿从我的居所刮过,正如同席卷山梁,呜呜咽咽,断断续续,或如人间的乐曲从天上落下几个片断。晨风吹个不停,永不停息,创世的诗篇没有间断;但是很少有多少耳朵听得见它。奥林珀斯山[3]在人世间的外面才有,无处不在。

  过去,除了一艘小船,我拥有的惟一一所房子是一顶帐篷,夏天里我偶尔外出郊游还使用一下,至今仍叠放在我的阁楼里;但是那艘小船,几经转手,却已经沉入时间的溪流了。具备了这所更加有质量的居所,我便已经大有进步,在这人世间有了安身之处。这间架,虽然修造得如此单薄,却算得上一种围绕我的水晶宫了,在我这个建筑者身上是有反映的。它很有几分联想的效果,好似一幅素描画儿。我无需到室外呼吸新鲜空气,因为房子里面的空气依然新鲜。

  我坐在门后,与身置屋外没有什么区别,哪怕在阴雨连绵的天气里。哈里梵萨[4]说:“一所住宅没有鸟儿,如同没有调料的肉食。”我的住处却不是这个样子,因为我发现我成了鸟儿们的突然冒出来的邻居;并非捉来一只鸟儿关进了笼子,而是我把自己关在房子里与它们为伍。我不禁与那些经常飞进花园和果园里来的鸟儿更加接近,而且与那些更野更刺激的林中鸣禽相距咫尺,它们从不或极少对着村民一展歌喉——比如画眉,鸫鸟,红色唐纳雀,野麻雀,三声夜鹰,还有许多别的会唱歌的鸟儿。

  我坐在一个小湖的岸旁,距离康科德村镇以南大约一英里半,比这个村子略高一点,位于这个村镇和林肯之间一片广阔的森林中间,再往南两英里便是我们惟一名闻遐迩的战地,即康科德战场;不过我在树林里的位置非常低,半英里外的对岸,如同其他地方,覆盖着树木,是我看得见的最远的地平线。

  在最初的一星期里,不管什么时候向湖看去,它都给我冰斗湖的印象,如同盘踞山侧旁的山中小湖,它的湖底高出别的湖的水面,而且,太阳升起来时,我看见它脱去夜间的淡雾衣裳,这里那里,程度参差,它那柔软的涟漪或者平滑如镜的表面露了出来,而那些轻雾,幽灵一般,悄悄地散去,潜入树林,如同某个夜间碰头的集会正在解散一样。露水看样子悬在树梢迟迟不肯离去,一直到很晚的时候,因为树木生长在山侧旁。

  八月里,温和的暴风雨时断时续,这个小湖变成了最难能可贵的邻居,这时候,空气和湖水非常安静,但是天空却乌云密布,下午过半便是一派黄昏的宁静气氛,画眉此起彼伏地啼叫,此岸彼岸遥相呼应。这样的一汪湖水只有在这个时候才异常平静;湖上空气清亮的部分浅薄透亮,在云团的笼罩下幽暗起来,湖水则明光闪闪,倒影重重,成了一个二重天,倒比天空显得更举足轻重了。附近一个山头,新近砍伐掉了树木,隔湖向南望去是一幅令人心旷神怡的图景,形成湖岸的重山间是一个开阔的缺口,重山对面的山坡彼此错落着向下延伸,表明一条溪流从那个方向涓涓而下,穿过一条长满树木的峡谷,然而那里并没有溪水流淌。

  我的视角就介于此山与彼山之间,跳过附近绿色山峦向远处眺望,地平线上出现了更高的山峰,染上淡蓝的颜色。一点没错,踮起脚尖我能看见西北方向更蓝更远的闪烁多变的山脉,那些纯蓝的硬币是蓝天自己的模子锻压出来的;我这样瞭望还看得见村镇的一部分。但是向别的方向看去,即使从这个地点,我也看不见包围着我的树林上方或远处是什么。你的住所附近有水可谓得天独厚,给你悬浮的感受,让地球漂浮起来。

  水的价值,哪怕是最小的井,你向下面看去,也能看出地球不是毗连的大陆,而是间隔的岛屿。这可不能熟视无睹,如同井水可以冷却黄油一样重要。从这个山巅隔湖望去,看见了萨得伯里草原,在洪水到来的时候我看得出草原高出一块,也许是烟雾翻腾的峡谷形成的海市蜃楼的作用吧,如同一枚盆底上的硬币,湖那边所有的土地看上去宛如一层薄薄的浮皮,由于这层小小的横亘的水面而隔绝起来,漂浮起来,而我猛然醒过神儿来,我就居住在这上面,不过是一片干燥的土地。

  尽管从我的门边一眼望去,视野更为狭窄,但是我并没有感到拥挤或者局限,一点都没有。牧场有的是,由我去想象好了。低矮的橡树丛生的高地,从湖对岸升起,一直向西方的草原延伸,向鞑靼式的大草原延伸,为所有流浪的人家提供了广阔的存身之地。“人世间只有自由自在地欣赏广阔的地平线的人,才能感受到什么是幸福。”——达摩达拉说,因他看到自己的牛羊要求新的更大的牧场。

  地点和时间都变了,我居住得离宇宙的那些部分更近了,离历史上最吸引我的那些时代更近了。我生活的地方很遥远,如同天文学家夜间观察的许多区域一样遥远。我们习惯于想象稀有而令人愉快的地方,存在于天体的某个因遥远而更深邃的角落,仙后座的椅子形状的后面,远离了尘嚣和烦扰。我发现我的房子实际上占有了这样一个偏远的场所,永远是新的,没有玷污的,属于宇宙的一部分。倘若安居在这些地方,靠近昴星团或者毕星团,靠近牵牛星或者天鹰星,是值得一做的话,那么我真的是得天独厚,离我早已抛离身后的生活同样遥远,那些星座只是一缕柔和的微光,照着我最近的邻居,只有在没有月亮的夜晚才看得见。这样的情形就是创造物的部分中我所居住的地方——

  世间曾有一牧人,
  思想一度比山高。
  羊群伴他在山间,
  为他生存供脂膏。

  倘若牧羊人的羊群总是走在比他的思想更高的牧场上,我们对牧人的生活应该想到什么情景呢?

  每天早晨都是一次振奋人心的邀约,让我的生活与大自然本身一样简朴,而且我可以说,同大自然本身一样纯真。我一直是奥罗拉忠实的崇拜者,与希腊人一样。我起床很早,在湖里洗澡;这是一种宗教似的活动,也是我做的最好的事情之一。人们说,成汤王的浴盆上刻着这样的文字:“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5]我理解这段话的含义。晨曦带回来英雄的时代。在天刚蒙蒙亮的清晨,我打开门窗坐在家中,一只蚊子在我的居所里看不见摸不着地飞来飞去,嘤嘤嗡嗡的叫声令我感动,好像我听见了为美名歌唱的喇叭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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