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虚阁网 > 世界名著 > 三个火枪手 | 上页 下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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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老达达尼安的三件礼物 话说1625年4月头一个星期一,《玫瑰传奇》作者的家乡默恩镇一片混乱,就好像胡格诺新教派要把它变成第二个拉罗舍尔[1]。只见妇女都朝中心街方向跑去,又听到孩子在门口叫喊,好几位有产者急忙穿上铠甲,操起一把火枪或一根长矛,以用支撑不大安稳的心神,也跑向自由磨坊主客栈。客栈门前人越聚越多,围得里三层外三层,都想瞧瞧发生了什么事。 那年头人心惶惶,常出乱子,差不多每天都有个把城市发生这种事件,记录在档。有领主之间的冲突,也有国王跟红衣主教打起来,还有西班牙向国王宣战。除了这些明争暗斗,明火执仗或者暗中进行的战争,还有盗匪、乞丐、胡格诺新教徒、恶狼和悍仆,也向所有人开战。城镇居民都常备不懈,随时准备对付盗匪、恶狼和悍仆——也时常对付领主和胡格诺新教徒——还时而对付国王——但是从来没有反对过红衣主教和西班牙人。这种习惯已经根深蒂固,因此,在上面所说的1625年4月头一个星期一这天,居民听见喧闹声,既没有看到红黄两色的旌旗[2],也没有看见德·黎塞留公爵扈从的号衣,就纷纷朝自由磨坊主客栈跑去。 跑到那里一看,才明白这种骚动的起因。 原来是来了个年轻人……让我们一笔就勾勒出他的形象:活似一个十八九岁的堂吉诃德,只是没有戴盔披甲,仅仅一身短打扮,蓝呢子紧身衣褪了色,变成难以描摹的葡萄酒渣和碧空的混合色。他长一张长脸,呈棕褐色,颧骨很高,这是精明的标志;腭部的肌肉极为发达,这是加斯科尼[3]人的特征,他即使没有戴贝雷帽,也能让人一眼就认出来,何况这个年轻人又戴着插根羽毛的贝雷帽,眼睛还睁得圆圆的,显得很聪明;那鹰钩鼻子长得倒挺秀气;看那个头儿,说是小青年,未免太高,说是成年汉子,又嫌矮了点儿;如果没有那把挂在皮肩带下的长剑,缺乏眼光的人就会认为他是个赶路的农家子弟:他那把长剑,步行时拍打他的小腿,骑马时则拍打他坐骑倒竖的长毛。 不错,我们这位年轻人有一个坐骑,那坐骑特别引人注目,也的确惹人注意。那是一匹贝亚恩[4]矮种马,看牙口有十三四岁,一身黄皮毛,马尾巴脱落,腿上短不了长了疮,走路时脑袋低到膝盖以下,因而缰绳也就多余了,尽管如此,一天它还是能走八法里[5]路。可惜这匹马的优点,完全被它怪异的皮毛、别扭的步伐给掩盖了,又恰逢人人都自认为会相马的年头,因此,这匹矮种马从博让希门进入默恩镇刚刚一刻钟,就引起轰动,贬抑之词由马殃及它的骑手。 达达尼安(骑在另一匹罗西南特[6]马上的堂吉诃德便是这样称呼)不管骑术怎么高明,也不能无视这种坐骑给他带来的滑稽可笑之处,因此,他听到评头品足的议论,就感到格外难堪。当初他父亲,达达尼安老先生,把这样一头牲口当作礼物送给他时,他接受了,却没少叹息,心里怎能不知道,这总归还能值二十利弗尔[7];当然,伴随礼物所嘱咐的话,可就无价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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