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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〇


  我让她走了。我应该看住她;瑞妮从未为我操过什么心,但是她认为劳拉太轻信别人了,与陌生人太亲密了。白奴贩子总是在四处探寻,劳拉自然会成为他们的目标。她会上一辆陌生的汽车,开一扇不熟悉的房门,穿过一条不该去的街道——那就完了,因为她不分好人坏人,或者说她的判断标准与别人不一样。你无法提醒她,因为她不理解这种提醒。倒不是她无视常规,她只是把它抛在了脑后。

  我老是要看住劳拉,感到烦透了,而她又不领情。我总是要对她的闪失负责,包容她的过错,这我也烦透了。我厌倦了担负责任,到此为止吧。我想去欧洲,或者去纽约,再不就去蒙特利尔——去夜总会,去社交聚会,去瑞妮的社交杂志中提到的所有那些令人兴奋的地方——但家里需要我。家里需要我,家里需要我——这听起来像是终生监禁。说得坏一点,就像是一首挽歌。我被困在了提康德罗加港——一个普通钮扣的光荣城堡、一个为精打细算的购物者生产廉价长衬裤的服装城。我就呆在这个地方不动了,不会发生任何事情;结果我就会像“暴力小姐”那样成为一个老姑娘,招来众人的同情和取笑。这是我内心深处的恐惧。我想去别的地方,然而却没有途径。有时候,我发现自己希望遭到白奴贩子的绑架,即使我并不相信他们。至少,这对我来说是一个改变。

  糕饼义卖摊上方搭了一个凉篷,并用茶巾或蜡纸盖着食物,以防苍蝇的叮咬。瑞妮提供了馅饼,但她的烘烤技术没过关。她烤的馅饼包着黏黏的、嫩嫩的馅子,外面的皮却很硬,不过有韧性,看上去像淡棕色的海草或巨大的老蘑菇。在过去经济比较景气的年头,她的这些馅饼很抢手——它们被认为是庆典的物品,而不是食品——但在今天,它们却有点卖不动。人们手头都很紧,他们想拿钱换一些他们真正想吃的东西。

  我站在桌摊后面,瑞妮低声向我详细复述了最新的消息。天还没黑的时候,四个男人被扔进了河里,这可不完全是闹着玩。瑞妮说,一些有关政治的问题引起了争论,人们的嗓门也随之拔高了。除了通常的河边恶作剧,还发生了扭打混战。埃尔伍德·默里被打倒在地。他是一家周报的编辑,从他的上两代长辈手里继承了这份报纸。报纸上的大部分文章都是由他撰写的,同时他还兼顾摄影。所幸的是,他并没有被扔进水里,那样就毁了他的相机;瑞妮碰巧得知,他的那架相机虽是个二手货,却也价格不菲。他的鼻子流了血。他坐在树底下,手里拿着一杯柠檬汁,有两个女人手里拿着湿手帕围着他团团转;我可以从我站的位置看到他。

  把他打倒在地是出于政治原因吗?瑞妮不得而知,但人们不喜欢他偷听他们说话。在经济景气的时候,人们把埃尔伍德·默里看成是傻瓜,也可能把他看成是瑞妮所谓的同性恋者——他没有结婚,到了他那个年龄不结婚总意味着一点什么吧——但是,只要他把参加社会活动的所有人的姓名都登出来,而且不出错,人们并不介意他个人怎样,甚至还表示有限度的赞赏。然而,当前并不是太平盛世,埃尔伍德·默里为了自己的利益也太好管闲事了。瑞妮说,你并不想自己有一点点小事就见诸报端。没有哪个正常人会希望如此。

  我看见父亲一瘸一拐地走在去野餐的工人们中间。他以他那特有的方式向人们快速地点头,给人一种突兀的感觉。他点头的样子不是向前倾而是向后靠。他那只黑眼罩也在左右移动;远远地看去仿佛是脑袋上的一个窟窿。他的小胡子像一根弯弯的獠牙横在嘴巴上方;当他要笑的时候,它会不时地收紧。他的双手则插在衣袋里。

  他身旁是一位稍微年轻一点的男子,身材略高于父亲,却不像父亲那样满脸皱纹、棱角分明。你看到他就会想到光滑这个词。他戴了一顶漂亮的巴拿马草帽,身穿一套亚麻布西装;衣服看上去闪闪发亮,清新而又干净。他显然是从别的地方来的。

  “同父亲在一起的那个人是谁?”我问瑞妮。

  瑞妮就像没看似地瞅了一眼,然后笑了一声。“他就是‘皇家传统’先生本人。他居然还会厚着脸皮到这里来。”

  “我想就是他。”我说。

  “皇家传统”先生就是理查德·格里芬,多伦多皇家传统针织厂的老板。我们的工人——父亲的工人——戏谑地称他的工厂为“皇家传统屎织厂”,因为格里芬先生不仅是父亲的主要竞争对手,而且还算是一个政敌。他曾在报纸上攻击父亲,说他对失业工人、靠政府救济的人以及激进分子的态度太软。他还说父亲对工会也太软;这一条毫无根据,因为提康德罗加港没有工会,而父亲对工会的怀疑态度也不是什么秘密了。然而,现在出于某种原因,父亲却邀请理查德·格里芬参加野餐会以及之后在阿维隆庄园举行的晚宴,并且决定的时间也很突然。只有四天的准备时间。

  瑞妮感到,格里芬先生的到来令她措手不及。众所周知,招待敌人比招待朋友还得周到一些。对她来说,要准备这样一个晚宴,四天的时间并不长,尤其是自从祖母阿黛莉娅过世后,阿维隆庄园就再也没有举行过盛大的宴会。卡莉·菲茨西蒙斯倒确实有时会带些朋友来度周末,但那是不一样的,因为他们仅仅是些艺术家而已,只要受到招待,无论好坏他们都该很感激。有时候,你会发现到了夜里他们会将厨房洗劫一空,用剩下的食物做三明治来吃。无底洞,瑞妮这样称呼他们。

  “总之,他是个暴发户,”瑞妮一面打量理查德·格里芬,一面嘲讽地说道,“瞧他穿的那条时髦裤子。”她不会宽恕任何批评过父亲的人(任何人,却不包括她自己),而且鄙视那些新发迹的人;他们给人的感觉趾高气扬,或者说她认为趾高气扬;而事实上,格里芬家族就像泥巴一样普通,至少他们的祖父是如此。瑞妮用一种模棱两可的口吻说,他的生意是靠欺骗犹太人起家的——这不是她看过的那些书中所说的绝技吗?不过,对于他到底是怎么样发的财,她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公平地说,这些关于格里芬家族的瞎话可能是瑞妮编造的。她有时会想当然地为别人编造家史。)

  在父亲和格里芬先生后面走着的是卡莉·菲茨西蒙斯和另外一位女士。我猜想,这位就是理查德·格里芬的妻子——年轻、苗条、时髦,身穿一条透明的橘色麦斯林纱裙,仿佛是番茄汤里冒出的一股蒸汽。她头戴绿色的花式女帽,脚蹬一双露跟的绿色高跟鞋,脖子上扎着一条薄围巾。对这个野餐会来说,她穿得过分讲究了。我看她停下来,提起了一只脚,扭过头去看后跟上是否粘上什么东西。我倒希望她粘上东西。不过,我在想,如果拥有这样可爱而昂贵的时装,而不用穿那种规矩的、长可拖地的老式衣裙(这是当时我们必须穿的样子),那该多好啊。

  “劳拉到哪儿去了?”瑞妮突然警觉地问道。

  “我不知道。”我回答说。我对瑞妮说话不客气已成习惯,尤其是当她把我差来遣去的时候。你不是我的母亲已成为我最尖刻的反击。

  “你应该知道不能让她走出你的视线,”瑞妮说道,“什么人都可能来这儿。”什么人是她最头疼的问题之一。你不知道会有什么人闯入、干些什么偷窃和诈骗。

  我发现劳拉坐在树下的草坪上,正与一名年轻的男子交谈——男子,而不是男孩——一个皮肤微黑的男子,戴着一顶浅色的帽子。从他的样子很难判断他是干什么的——不是工厂的工人,也不是做其他工作的——无法确定他的职业。他没戴领带,可这毕竟只是个野餐会。他穿了一件蓝衬衣,边上有点磨损了。看来事先未做任何准备,是无产阶级的样子。许多年轻人都在模仿这种样子——不少大学生就是如此。到了冬天,他们就穿针织的背心,上面有横条的花纹。

  “嗨,”劳拉说,”你去哪儿了?这位是我姐姐艾丽丝。这位是亚历克斯。”

  “你姓……?”我问那个年轻男子。劳拉怎么这么快就亲切地叫他的名而非姓了?

  “亚历克斯·托马斯。”年轻男子自我介绍道。他彬彬有礼,却不无谨慎。他站起身,伸出手来;于是我同他握了握手。之后,我发觉自己也坐在他们旁边了。为了保护劳拉,这似乎是最好的办法了。

  “你不是本地人吧,托马斯先生?”

  “没错,我是来这儿走亲访友的。”听上去他像是瑞妮说的那种好青年,也就是说不穷。但也不富裕。

  “他是卡莉的朋友,”劳拉说,“她刚刚还在这里,介绍了我们俩认识。他是同她坐同一班火车来的。”她解释得太多了一点。

  “你见过理查德·格里芬了吗?”我对劳拉说道,“他与父亲在一起。就是那个来参加宴会的人,你见过了吗?”

  “理查德·格里芬,那个血汗工厂的大亨?”年轻人问道。

  “亚历克斯——噢,托马斯先生了解古埃及,”劳拉说,“他刚才正在向我介绍埃及的象形文字。”她望望他。我从没见过她用同样的眼神看过别人。惊奇,还是倾倒?很难刻画这样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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