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外国文学 > 我在黑手党的秘密生涯 | 上页 下页
一八


  维尼有一些依而格玛牌香料卖给我,每箱250美元,一箱有15盒。他说:“这东西零售每盒40美元。”我买了一箱。

  我告诉他说,我有五六十只手表,还有大量的天蓝色优质珠宝。我带了两只手表样品给他看看——是日本制造、带有数字显示的金手表,当时还相当兴时,红表面,每只大概要值80美元。他买了那两只,每只20美元。他说:“我拿给布鲁克林的吉里看一看,看他还想要多少。”

  我所出售的“赃物”,大多是往日一些盗贼的掠夺品,为联邦调查局所没收。这些东西无法查到失主。手表和珠宝不是来自调查局。我为了要尽快做这笔交易,便从卡纳尔街道上一家批发部里购买的。这样的事我干过好几次。这么做的意图是:由于没有任何文字证据,谁也不知道东西要流通到什么地方。正如我干的其他一些事情一样。这样做可能会受到内部批评,但是我不能不作出决定,保证自己安全和行动的步伐。我干的任何事都不是捷径,因为那样会有损工作。

  维尼说,他和伙伴正要做一笔“褪色增辉”牌牛仔裤的买卖。有个买主已同意以125,000美元成交。他说:“货共有125,000条,一条裤子只卖1美元。”

  3个星期以后,他打电话对我说,他还想要15只手表,我以总共300美元的价卖给了他。我还卖了一些蓝色珠宝。卖给他的项链和手镯共有150美元。

  我问:“牛仔裤脱手了吗?”

  “销了一部分。买主取走了,还做了其他几笔买卖。因此,只销了一部分,你知道就那么回事。”

  这几笔小买卖使得吉里店铺的一伙人以及他们所交往的人都接受了我。吉里自己也开始和我谈买卖,第一件是一件白色貂皮大衣。大衣的一部分是头天晚上夜贼盗窃的。吉里对我说:“要值11,000美元,如果你要只需给2,500美元。”

  我没有接收,我对他说我干不了。

  买任何贵重东西,如果不清楚来历,最终就找不到失主,这种买卖毫无意义。如果你不能找到物主,你在法庭上什么也证明不了。吉里并没有告诉我大衣来自何处,而这样的东西你又不便问人家从哪儿弄到手的。除非他有很多,比方说吧,有七八件,那你倒不妨说:“啊呀,你哪儿弄了这一大笔买卖?”

  在这点上,如果我要干的唯一理由就是建立自己的信任感,如同我于香料的买卖一样。但是,我没有必要拿2,500美元换取那种信任。

  店铺的一伙人每天不是拖一批货进来,就是在谈论货物的行情。买卖并不总能够讨价还价。尽管有意向中的买主,如果他嫌价格太高,这并不意味着卖主会降价。货物价格高,可能说明卖主还要给别人分利。无论你从谁那里买,卖主的要价总要在原来的价格上高一点。因此,他们实际上不会降价。任何交易都不是死的,总是不停地买卖流通。

  盗贼汤米是个肥头大耳的恶棍,大概50几岁。他带来一箱子成的碎杏仁,这东西是制冰淇淋的材料。他对吉里说,他的地窖里还有58箱,是从长岛市的布里尔冰淇淋厂偷来的。他有一份其他货物的清单,说这些东西他能弄到,可可、干奶等等,都是布里尔冰淇淋厂的。“我们和厂里的一个伙计建立了联系,他是焙烧工,”汤米说,“我们还有一个治安卫兵,下星期我们进厂时,他在值班。这笔货物要值10万美元。”

  吉里决定采取行动。他租了3辆22英尺长的卡车去运货,存在车库里,等周末以后移交给买主。他们把一卡车可可运到了俱乐部,车子就停在大街上,我帮着卸货。在那个里弄里,艾萨格店铺买卖业务谁去说三道四?两天以后,这批货卖给了杨克斯市的一个买主。

  一天晚上,桂多带了一班人马去偷一家仓库,要抢劫4,300套男式服装。他们已物色好了一个伙计在外面放风。进了仓库以后,有人拉了无声警报。主人赶到了仓库。担任放风的伙计吓得跑走了,但却没有通知里面的盗贼。那一伙人听到了主人赶到仓库就设法逃跑了。

  第二天,桂多把这个情况报告了吉里,我不知道他们会怎么处罚那个放风的伙计。惩罚的方式有多种多样,这要看头头是谁,他当时的心情怎么样。如果吉里真的感到气愤,他们可能对那个伙计以严厉的惩罚。

  吉里决定下一个晚上再去一趟。对于放风的伙计他只是说:“这次进去我不想叫那个狗杂种跟你们一道。以后别再叫他了。”

  他们再次进了仓库。他们没有偷到全部4,000套,大约偷到了一半。

  我一直密切注意寻找突破口,找到大主顾,即吉里一伙的大买主。可是,每当我提出:我也可以联系几笔买卖,他们就这么说:“把货交给我们吧,我们给你脱手,别担心。”如果我对他们说,我即将有一大笔货,他们就会说:“嘿,你弄到了许多货啊,我们帮你脱手。”他们不打算放出大主顾。

  我要想和大主顾打上交道,一时还找不到可使他们接受的理由,除非我能弄到大批赃货出售。

  我不把自己的时间全部耗在布鲁克林,还时时注意到其他的目标。我和科隆坡家族成员逛曼哈顿夜总会的时候,碰到了托尼·墨拉。那是在一个叫伊格尔的迪斯科舞厅里有人把我向他作了介绍。这家舞厅后来改为西西里舞厅,位于五十四街道上。

  我知道托尼·墨拉是什么人。他是布拿诺罪恶家族的成员。他因为走私麻醉品或其他犯罪活动坐了大约18年的牢房,出狱才一年或一年多一点。我知道,凡能搞钱的任何违法事他都参与;赌博、毒品、诈骗以及“经营合股”的那种保嫖。我知道,他与职业刺客有暗杀协议,已经干过可能有25次。他卑鄙凶狠,联系广泛,认识这样的人对我有利。

  我和布鲁克林的一伙人继续混在一起,同时也和墨拉结伴。通过墨拉我认识了一个有用的盗贼。我需要更多一些有说服力的赃物拿给吉里一伙人。这个盗贼有很多工业钻石。我决定用这些钻石来作一次试探。我问盗贼能不能拿几颗托卖样品,看看我能否“中转”,就是为卖方和买方当个中间人。他表示同意,给了我10颗。

  出售这样的盗物不会得到联邦调查局的批准。我也不想为此而同任何人去争辩。我认为这是个机会,值得一试。

  我所获得的钻石在市面上要值大约75,000美元。我并不真的想卖给吉里一伙,只想向他们表明我有多大能耐。我认为价格要比市面上高一些,从而减少买方的兴趣,但也不能定得太高,因为那会使人感到这里面有什么问题,或者以为我不懂得买卖。

  我把一袋钻石带到了店铺里,拿出来给吉里及其一伙人看一看。

  “我在机场那边搞到了一批货,”我说,“那里面有我一个兄弟。我要给他分利。在卡纳尔街道上我已经有了买主。但是,如果你们能出手,我还是给你们。这笔交易我总共只要10万美元,我得7万5,我那位兄弟得2万5。”

  吉里说:“10万,太高了一点。”

  这个要价迫使他们在转手再卖时要价达15万到20万美元。

  “咳,这叫我怎么说呢?”我说。“我那位内部兄弟促成了事,他要2万5,卡纳尔街道上的伙计愿意给我10万。我还是想给你们转手,因为我和你们兄弟是自家人。我要7万5。如果你们卖的钱超过10万,多余的全归你们。”

  吉里说让他等两天和一个在城外的伙计商量一下。我表示同意了。他商量以后对我说:“他愿意转手,价格是7万5。”

  “吉里,这我就不能干了。那我只能得到5万,划不来。我还是给卡纳尔街上的那个买主吧。”

  “那好吧。”他说。

  吉里心里清楚,我想要的究竟是什么。我已经干出名堂,弄到了钻石。而且买卖达20万美元,没有警察过问,这就向他们显示了我谈话的分量。如果吉里和那人商量以后提出比方说125,000美元,那我就不能不答应,我应该守信用,把钻石交给他们转卖。我捞到了这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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