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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


  他长得又瘦又小,年届花甲,浅黄的头发蓬乱茂密,一双手时刻动个不停。他穿着褪色的牛仔裤,看上去很不顺眼的长袖运动衫和一双旧的运动鞋。天气寒冷时,他有时会穿上短袜。他的情绪那么亢奋,令我紧张不安。

  他啪的一声,用力搁下话筒。“贝克!”

  “贝勒。鲁迪·贝勒。保险课。上学期。”

  “对!对!我记得的。坐。”他朝那张椅子再次挥了挥手。

  “谢谢。不必了。”

  他忙乱地收拾着桌上的一堆文件。“那么,贝勒,你有什么事?”马克斯一贯乐意花时间听别人讲话,因而很受学生喜爱。

  “这个,嗯,你有空吗?”通常情况下,我应该用更为正式的口吻,尊称他一声“先生”,或者说一点诸如此类的客气话。但马克斯讨厌客套,坚持要我们用名字称呼他。

  “是的,我有空。你有什么问题?”

  “嗯,我这学期在听斯穆特教授一门课,”我解释道。接着,我就迅速而又简洁地谈了去老年大楼午餐的情况,向他介绍了多特和巴迪以及他们与大利公司的纠葛。他凝神静气,听进了我说的每一个字。

  “你听说过大利公司吗?”我问。

  “听说过。那是一家很大的公司,专门向农村里的白人和黑人出售廉价保险。非常臭。”

  “我以前从来没有听人说起过它。”

  “你是不会听到的。他们不做广告。他们的经纪人挨家挨户敲门,收取每周的保险费。我们现在谈论的是这一行当里最肮脏的一个角落。把保单给我瞧瞧。”

  我把保单递了过去。他一页页地翻着。“他们拒赔的理由是什么?”他问,眼睛没有看我。

  “什么理由都有。先是说根据原则,接着说白血病不属于保险范围,后来说白血病是一种先存情况,最后又说那个小伙子已经成年,因而不能保在他父母名下。他们真是很有创造性呢。”

  “保险费都交过了吗?”

  “布莱克太太说都交过了。”

  “这些混蛋!”他又翻了几页,一边刻毒地笑着。他喜欢这个案子。“全部文件你都看过了?”

  “是的。委托人给我的文件,我全看过了。”

  他把保单向桌上一丢。“确实值得抓,”他说。“但是你要记住:委托人很少会把什么都端给你的。”我把那封“愚蠢之至”的信给了他。看信的当儿,他的脸上又一次露出了狞笑。他又看了一遍,然后对我说:“无法置信!”

  “我原先也这么想。”我说,口气就像自己是一位老练的保险业监督。

  “其他材料在哪儿?”他问。

  我把一叠文件放在他桌上。“布莱克太太给我的材料,全在这儿了。她说他们付不起医疗费,她的儿子快要死了。说他现在只有110磅重,活不长了。”

  他一直动个不停的双手这时突然安静下来。“混蛋,”他几乎自言自语地又骂了一声。“卑鄙透顶的混蛋!”

  我当然完全同意他的评价,但却没作声。我发现在房间角落上还有一双运动鞋,一双很旧的耐克运动鞋。他在上课时曾经对我们说过,他从前穿康佛斯牌的运动鞋,但现在他却由于自己一贯的原则,正对这家公司进行抵制。他正和实行公司制的美国,打一场小小的私人战争:只要哪家公司让他哪怕是稍微生了点儿气,他就决不再买哪家的产品。他不肯为自己的生命、健康或财产保险,但听说他家十分富有,他可以承受由于不肯买保险而产生的风险。另一方面,我却由于明显不同的原因,生活在不买保险的人中问。

  给我上课的教授,大都是古板的学究,打着领带进教室,钮着上装讲课。马克斯几十年都没有打过一次领带,而且他根本不是讲课,而是表演。我真不愿他离开法学院。

  他的双手又恢复了活动。“我想今天晚上把材料研究一下。”他说道,眼睛并没有望着我。

  “没有问题。我明儿早上来,行吗?”

  “行。什么时候都行。”

  他的电话响了,他一把抓起听筒。我微笑着退出了房间,心上一块石头落了地。明儿上午我来见他,听取他的意见,然后给布莱克打一封两页纸的信,把他给我的建议一字不落地复述一遍。

  现在我要是能找个聪明人,帮我研究一下包娣小姐的事,那就太棒啦。我心里有几个候选人,几位讲授税务的教授,也许我明天可以找他们试试。我下了楼,走进图书馆隔壁的学生休息室。整座大楼里只有这儿可以吸烟,因而电灯下面永远有蓝色的烟雾缭绕。这儿有一台电视机,以及各种各样破旧的沙发和座椅。墙上挂着班级的集体照,镜框里那一张张表情专注的面孔的主人,早就被送进堑壕,在法律的战场上冲锋陷阵。在休息室空无一人时,我常常定睛望着我的这些学长,心里思忖着:他们中间有多少人已被取消了律师资格?有多少人但愿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个地方?又有几个会真的以起诉别人或为别人辩护为乐?有一面墙专门用于张贴通知、海报和招聘启事,上面花样之多,令人惊讶。这堵墙的后面,是一排出售软饮料和食品的自动售货机。我在这儿吃过许多次饭,因为机器出售的食品价格便宜。

  我看见那位可敬的F.富兰克林·唐诺尔森四世正蜷缩在一边和3位哥儿们交头接耳叽叽咕咕。他们都为《法律评论》写稿,对我们这些不投稿的人总是侧目而视。他也看到了我,而且似乎对我的什么事颇感兴趣。我从他身边走过时,他不同寻常地微微一笑。平时,他可总是板着面孔,紧蹙双眉的。

  “喂,鲁迪,听说你要去布罗德纳克斯和斯皮尔事务所,是不是?”他大声问着。这时电视机关着。他的哥儿们都直瞪瞪地瞧着我。坐在一张沙发上的两位女学生竖起了耳朵,朝我的方向望着。

  “是呀。那又怎么样?”我问。他要去工作的那家事务所,久负盛名,有钱有势,比布罗德纳克斯和斯皮尔不知要强多少。此刻和他呆在一起的几位小兄弟当中,W.哈珀·惠特森是个傲慢无知蛮横无礼的小家伙;谢天谢地,他将离开孟菲斯,去达拉斯一家大事务所上班。另一位叫J.汤森·格罗斯,他也在一家大事务所找到了工作。还有一位是詹姆斯·斯特雷耶毕克。此人有时对人倒颇为友好,可是在法学院吃了3年苦头,却没有能像富兰克林那样,在名字前面加个字母,在姓后面加个数字来提高自己的身份。由于他的姓名这么短,在大事务所当一名律师的希望目前正处于危险之中。我怀疑他能否获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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