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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


  他不是紧张,只是无聊,无聊而且寂寞。

  在过去,他会去摸香烟来抽,吞云吐雾一番,可是现在,菠草也没有了。

  他想,也许该去看看河水吧。这么一想,就套上皮靴,信步走了出去。

  他想到那护甲,又停住脚步,这一直是他珍爱的宝贝;他已经打包放在和贮藏的东西一块。现在又想回去,只是去看看。

  即使灯光很弱,但也尽够了。邓巴中尉找到那件骨制的护甲,用手抚摸着,像玻璃般冰冰凉凉的感觉。他喜欢这种冰冷又坚硬的感觉,把护甲贴在自己胸前。

  要去“看看河流”,得走上很长一段路,月亮几乎是满月,不用提灯,光凭月色就够了。他轻松地沿着溪流走着。

  反正有的是时间,他常驻足看着溪流,或是听着微风拂过枝丫,看着小兔子在啃着灌木。大自然的每一样东西,都无视于他的存在。

  他好像一个隐形人,但他却喜欢这种感觉。

  几乎走了一个小时,他折返回家。当他经过时,如果有人站在那里,一定会看到他。虽然他的脚步那么轻,他一直注意着各种事物而没去想自己,但他到底不是隐形人。

  好几度,他停下脚步,仰望皓月当空。他抬起头,让美丽的月光,洒在他的脸上。而一身的护甲,更是泛着明灿的白色,就像一颗射到地球上的流星。

  5

  第二天,一件奇怪的事发生了。

  整个早上和下午,他一直想找些事情来做:例如整理一些还没整理好的东西,烧掉一些没有用的杂物,想一些特别的方法去保存肉类,写写日记。

  他心不在焉,一一做着这些杂事。他想到还缺少兽栏,打算动手来做。以前,他也为自己做了许多工作,可是那种感觉,好像生活中没有舵。

  日近黄昏时,他打算再到草原漫步。这一天也够劳累了,做工时,汗水淌得他整条裤子都湿了一大块,如今也该歇工出去透透气。因此邓巴衣服也没穿,就走向草原,希望能遇到那只狼双袜。

  孤独的沿着河流走,他走向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草长得很长了,有些地方的草高到他的臀部,天际飘浮着羊毛似的云朵,衬着蔚蓝的澄空。

  从要塞走了一哩多的路,他在一处深草中躺了下来,风吹拂着草,他感受到太阳最后的余温,陶醉地看着慢慢移动的云朵。

  中尉换了俯卧的姿势,把背向上烤着太阳。只听得风吹草动,沙沙作响。太阳照在他的背上,好像一条干热的毯子。那周围的感觉,太舒畅了。

  中尉让脑中空白一片,什么都不去想。不去想要做什么,下去想一段话或一段记忆,他只去感受,其他一片空白。

  他再度抬首看云天,和飘浮的白云。转过身来,把双臂枕在头下睡着,享受大地为枕天为帐的无穷乐趣。

  然后他闹上眼睛,开始睡上半个小时。

  6

  这个晚上,他辗转难眠。心念转动,想着一椿又一椿的事。好像检视着一间又一间的房子好休息。而每个房间,不是锁着的,就是荒废着,直到他找到了最后一个房间,才能住进去。在他心中,他知道是什么系住他了。

  那间房间里,满是印第安人。

  他好想念他们,忍不住要驰往十熊的帐篷,可是这么做太唐突了。

  他想,明天我要早早起来。这一次,也许在那儿多待上几天。

  第二天,还没黎明他就醒来了,但却没有起身。他挣扎按捺自己想到村子里去的念头。他认为自己不该这么草率卤莽,所以一直躺在床上,一直等到天亮。

  他梳洗之后,拿起一件衬衫。从小屋的窗子往外看,他顿了一下,看看今天天气如何。屋里仍然非常温暖,可能外面更加暖和。

  这一天,恐怕又是暑气逼人的大热天。他想着,又把穿了一只袖子的衬衫给脱了。

  现在,他把护甲挂在木钉上,当他摸着时,中尉想不管天气如何,他会一辈子带着的。

  他最后决定,把衬衫收到背袋里。

  7

  双袜正在外面等着。

  当它看到邓巴中尉走出门时,它连忙又退后了两、三步,转了几个圈,左右跑跳,然后卧下喘着气,像一只小狗一样。

  邓巴逗弄着歪着头问它。

  “你要做什么呢?”

  听到中尉跟它说话,那只狼抬起头,注意地看着中尉咯咯笑着。

  “你想跟我一块去吗?”

  双袜跃起,盯着中尉看,一动也不动。

  “好吧,那么你来吧!”

  8

  踢鸟一直在想,约翰一定一直住在白人的要塞小屋中。

  约翰,多怪的名字啊。他试着去猜想,这会是什么意思呢?或许是“年轻的骑士”,或许是“骑得很快的骑士”,想来一定是和“骑士”有关的意思。

  这一季节上次狩猎已经结束,这很好。至少,野牛群来过了,食物的问题已经解决,这些食物可以过上好长一阵子了。

  巫师到其他帐篷小屋,去找两个亲近的朋友,问他们是否愿意和他一块骑马出去,想到席格威治营地去看看约翰。想不到,这两个朋友兴致很高,愿意一块儿去,这是个好现象。从此,大家不再互相戒惧。事实上,这个白人兵士是很容易相处的。在这几天大家的谈话中,他发觉许多人甚至很喜欢他。

  踢鸟骑马出了营区,感到这一天非常令他愉快,每一件事都顺心,初期的计划也一一实现。互相了解并不容易,现在他要开始对这名白人展开调查。

  9

  邓巴中尉想他将近走了四哩。本想这只狼,可能只能跟二哩远。结果走了三哩多,他都有些纳闷。现在都快接近四哩,它已经走得脚步沉重了。

  这时,他们走近两个山坡之间的洼地,这只狼站着不动。它以前从来没有跟到这么远的地方。

  中尉跃下马,看着双袜。他习惯这只狼停的时候,他也停了下来,当西斯可垂下头吃草时,邓巴朝双袜的方向走去,想这只狼可能打算要“打道回府”了,可是,它露在草尖上的头和耳朵,仍然一动也不动。最后中尉,走到它面前不到一码的地方停了下来。

  当中尉蹲了下来,那只狼抬起头,像在期望着什么,可是它全身,仍然一动也不动。

  “我要去的地方,那些人们可能不欢迎你。”他大声说道。好像他正跟一个很熟识而信任的邻居说话。

  他又抬头看了看太阳。“天气这么热,为什么你不回家呢?”

  这只狼很注意地听着,但是它仍然一动也不动。

  中尉摇动他的脚。

  “来,双袜。”他暴躁他说:“回家去。”

  他举起手,发出嘘声要赶走它,而双袜却躲到一边。

  他又嘘斥它,那只狼跳起来。很显然的,双袜仍然没有意思回去。“那好吧!”邓巴强调看说:“你不想回家,就待在这儿。好好待在这儿。”

  他摇摇手指,然后向后转身,刚刚转过身子,就听到一声狼嚎。那声音并不大,但很低沉,很悲哀,很明确。

  一声狼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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