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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


  在探险之中,最有趣的发现莫过于我的敏锐,我可以察觉这些人的思维,正如我能察觉所杀的仆人心思是邪恶一样。不幸,悲哀于期待,这些心情都经由空气传递给我;讯息有的弱,有的很强;有些则只是小火花,一闪即熄,无际可寻。

  不过严格说来,我并不能真正洞识心灵,看透一切。

  大多琐碎的思想于我是有隔的,当我沈湎在自己思考中时,即使最强烈的热情也不会打扰到我。简而言之,当我全神贯注时,别人的思维能传达给我,我真想探寻的我会接收到;当然,我也会碰上某些人,他们于我毫不相通,纵使发出最愤怒的热量,也感染不到我。

  这些发现,正如同触目可见的美丽,平凡之中的奥妙,即带给我冲击也让我感到受挫。只是我已透彻的了解,在混浊未知之间,某个深渊已环伺在侧,我随时可能无助地掉了进去。

  无论如何,我已非这些复杂无知、温暖脉动的妙人儿,相反的,他们乃是我的猎祭品。

  该离开村镇了,在这儿我已学到不少。不过离开之前,我还得来一次最后的大胆演出;我蠢蠢欲动,非试一试绝不甘心。

  拉高了红披风,我走进小酒馆,在远离火的角落,找一个地方坐下,并叫了一瓶酒。室内的每一人都注视着我,不是因为他们察觉到有超自然之物来到中间,只不过好奇打量一个衣冠楚楚的绅士而已。为了进一步试探,我足足停留了二十分锺;没有人,甚至服侍我的人,也没发现任何异样。我当然不敢碰酒,只要一小口,我的身体便无法忍受。重要的是,我已知道自己可以瞒过凡人,可以在他们之间行动自如!

  我心花怒放离开小酒馆,走入森林里,忍不住喜极而跑,跑得轻灵快速,蓝天和树木变得一片模糊,我根本如飞一般呀!

  停下脚步,我又跳又舞;信手捡起石头随意一扔,石头却远飞不知落在何处。我看到一段树干,即粗又充满树汁,拾起来往膝盖轻轻一碰,树干碎裂有如小小树枝。老天,我当真力大无穷!

  我大叫,我纵声高歌,倒在草地上开怀畅笑!

  然后,我站起来,脱下披风解下剑,开始转动起车轮来,我像在瑞诺剧场耍把戏的人一样转着车轮;玩过之后,我又翻起筋斗来,一个翻过一个,前滚后翻;一口气连翻两个再连翻三个筋斗;然后,我拔地一跃,身子高及十无尺空中,再轻轻跳下稳稳站住。虽然有一点气喘,确实玩兴大发,童心为泯!

  然而,早晨即将来临!

  天色仅仅微妙稍有改变,我知道地狱的钟声响了,地狱的钟声在呼唤吸血鬼回去栖息。哎!多么可爱的天空,多么可爱的黯淡钟楼!那一刻,我突然想起,往后在地狱里,火光或将亮丽一如阳光;然而,这将是我生平最后一次见到太阳啦!

  我究竟惹了什么来着?为什么会落到如此下场?我从没有投降,纵然梅格能告诉我命在旦夕,我仍在于他搏斗不休,此刻,地狱的钟声却响将起来。

  去他的,地狱的钟声又算老几?

  当我抵达教堂庭院,准备骑马回去之际,突然有东西引起我的注意。

  抓住绳,视线朝向小墓园,我却什么也看不见。然而它的确在那里,我感觉得到;我确知有不明异类在教堂庭院附近逗留。

  静静站着,我可以听到自己的血管在跳动。

  它不是人类。这个异物;它没有味道,也没有人类的思维自它身上传出。它是遮掩的,防卫的;它晓得我在这里,它在注视着我。

  这一切是我的想象吗?

  我静静倾听,张望;灰色的墓碑屹立在雪中;远远那边,有一排古老的墓穴林立,墓比较大而且有装饰,但是倾圮破落。

  那个似幽魂的东西,在墓穴附近徘徊不去,它正移向靠近的树丛,我的感觉更鲜明了。

  “你是谁?”我质问着。声音锐利如刀。“回答我!”我大声的喊话。

  空气中传来骚动,无疑是这个幽魂造成的,它已迅速跑了。

  我冲出教堂庭院跟向它,我感到它在撤退,但是在荒瘠的树林里,我仍什么也看不见,只知道我比它强壮,它在怕我!

  唉,多好玩!竟然怕我!

  我不知道它究竟是不是有形之体?是如我一样的吸血鬼呢?还是没有身躯的怪物?

  “反正有一件事是确定的——”我挑说:“你是个胆小鬼!”

  空气中有了震动,森林也似乎呼吸了一下。

  酝酿已久的清醒意识掠获了我。我没什么好害怕,不怕教堂于黑暗;不怕地牢体爬满蠕动的虫;当然也不会怕退避森林,又似出现附近的怪异力量;人嘛,就更不怕了!

  我是个特别的怪物。倘使我坐在地狱的阶梯,以肘顶住膝盖,魔鬼对我说:“黎斯特,来吧,选择任何你想要的妖怪形状,到地上作祟去吧!”还有什么选择会比现在的我更好?猝然间,我明白恐惧痛苦也者,每每只系于一念之间,就让我丢开那一念吧!

  每次思及第一个“鬼夜”,特别是诡异张惶的刹那,我总是忍俊不住!

  翌日晚上,我带了尽所能带的金子,往巴黎而去。当我睁开双眼,太阳刚刚沈入地平线;骑马往巴黎的途中,天空仍然散发清凉碧蓝的光辉。

  我饿火中烧。

  运气还真不错,在抵达城墙以前,一个凶悍抢匪向我袭击了。他凶猛地窜出树林,一言不法,开枪就射;我跳下马纵身扑向他时,清楚看到子弹从我身边飞过去。

  这个抢匪力气还不小,他的咒骂和挣扎,令我格外感到过瘾于兴奋。昨天晚上的恶仆太老了,这却是个坚实年轻的躯体,即使他脸没刮好,胡子拉渣,也十分带劲;我喜欢他打我时手上的力道。可惜这绝非公平竞技,一旦我的尖牙刺进他的动脉,他整个吓呆了;他溢出的血充满情欲的挑逗,亢奋刺激之馀,我完全忘了他心跳停止前应丢开的规矩。

  我们一起趴倒在雪地上,经由这场痛殴,他的生命于鲜血一起注进我的体内。我身体久久没有动弹,哼!反正已经打破戒律了,我会就此死去吗?看起来,好像我并无濒死征兆!最多是一阵狂言呓语的翻滚吧!

  可怜的死家伙犹在我的怀里,如果情势逆转,他一定会开枪猛射,让我的脑袋开花哩!

  瞪着阴暗的天空,瞪着远处巴黎的闪耀灯火。我只感到全身暖和,活力充沛。

  载至目前一切顺利。站起身,擦擦嘴,我把体用力仍到远处雪地里。又一次察觉了自己的力量,非比寻常。

  我静静伫立一会儿,贪念于杀机犹在心底搅动,恨不得再一次杀人,让狂喜的滋味能永远长留。只是我已饱得吸不动血了,慢慢地我也冷静下来,心情更有了转变;一种寂寞孤独的感觉袭来,好像那个土匪乃是我的朋友或亲人,他却谴弃我而去。我不明白这种感受从何而起,也许血的吮吸是一种亲密行为,何况他的体味仍遗留在我身上,馀香尚在呢!遗憾的是,他粉身碎骨,躺在几码以外的雪地,在新升月亮的照耀下,手于脸一片惨淡灰色。

  遗憾?什么话?

  该死的!这狗娘养的刚要杀我呢?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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