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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〇


  我驶出第十三街的出口,再走几公里,便到了海狸溪街。我把车开到我家车库门前,熄了火。

  帕丽透过车窗,看着我家的单层住宅,油漆剥落的车库门,橄榄绿颜色的窗棂,还有一对俗气的石头狮子,守卫在大门两侧,我不忍心把它们扔掉,因为巴巴喜欢它们,可我觉得就算扔了,他也注意不到。从1989年我七岁的时候起,我们就一直住着这房子,一开始是租的,到了1993年,巴巴从房东手里把它买了下来。妈妈就死在这房子里,死在圣诞节前一天,那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死在客房里我给她架起的医用床上,她在客房度过了临终前的三个月。她要我把她挪进客房,因为那儿能看风景,用她的话说,可以让她提神。她躺在床上,双腿浮肿,肤色灰暗,日复一日地看着窗外的死巷和前院,院里有一圈鸡爪枫,那是她几年前种下的,还有星形的花池子,一条卵石铺就的窄径穿过草坪,山麓在远方,正午时分,阳光全力倾泻而下,山也变成了厚重而浓艳的金黄。

  “我非常紧张。”帕丽悄声说道。

  “可以理解。”我说,“五十八年了。”

  她低头看着夹在两膝之间的手。“我几乎一点儿也记不得他了。我记住的不是他的脸,也不是他的声音,只记得我这辈子始终缺少了一种东西。一种好的东西。一种……哎,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只有这些。”

  我点点头。我重新考虑了一下,还是不要和她说我多么理解她的感受吧。我差一点脱口而出,问她是否曾经觉得有我的存在。

  她揪弄着磨破的围巾边儿。“你觉得他有没有可能认出我来?”

  “你想听实话吗?”

  她打量了一番我的表情。“当然,我想。”

  “他最好别认出来。”我想起了巴希里大夫说过的话。他是我父母长期以来的医生。他说巴巴需要有规律、有条理的生活。别让他受惊。让他有稳定感。

  我推开车门。“你在车里待一小会儿行吗?我得把朋友送回家,然后你就能见巴巴了。”

  她抬起一只手,捂住了双眼,我可不想等着看她哭鼻子。

  *

  我十一岁的时候,小学六年级的所有班级都要去蒙特雷湾水族馆,进行校外活动,还要在外面过夜。那个周五到来之前的整个星期,不管是在图书馆,还是课间休息、玩方块球的时候,我的同学们谈的全是这件事,那该有多好玩啊,水族馆当天一闭馆,他们就可以穿着睡衣,在各个展厅里到处跑,身边是双髻鲨、鲾鲼、海龙和乌贼。我们的老师吉莱斯皮夫人说,水族馆各个地方都设有食品站,学生们可以选花生黄油果酱三明治,或是芝士通心粉。她说:你们可以吃布朗尼巧克力当甜点,也可以选香草冰激凌。到了晚上,小朋友们钻进睡袋,还会有老师给他们读睡前故事,海马、沙丁鱼、豹鲨,在巨藻长长的叶子中间游弋,陪伴着他们进入梦乡。到了星期四,教室里期待的情绪说像通了电,连平时那几个捣蛋鬼也使劲做出一副乖模样,生怕因为言行不端,毁了自己的水族馆之行。

  对我来说,这就好像在看一部激动人心的电影,可是声音被关掉了。我感觉自己在远观别人的快乐,与这欢庆的气氛格格不入,每年十二月我也有同样的感受,那时同学们各自回家,他们有花旗松①、挂在壁炉上方的长袜,还有成堆的礼物。我告诉吉莱斯皮夫人,我不和大家一起去了。她问我为什么,我说校外活动刚好赶上穆斯林的节日。我不清楚她是否相信了我的话。

  ﹛① 花旗松也是流行的圣诞树种。﹜

  那天晚上,我和父母待在家里,我们一起看《她书写谋杀》。我努力专注于剧情,不去想校外活动,可我的心偏偏要飞掉。我想像这个时候,同学们穿着睡衣,拿着手电筒,脑门紧抵着鳗鱼大水箱的玻璃。我觉得胸口一阵发紧,在沙发上换了个姿势。巴巴窝在另一张沙发上,往嘴里丢了一颗烤花生,安吉拉·兰斯伯里①说了句什么,逗得他咯咯直乐。在他旁边,我发现妈妈若有所思地在看我,脸上笼罩着阴云,可我们的目光刚碰到一起,她就马上云开雾散,朝我露出了笑容——一种偷偷摸摸、心照不宣的笑——我也拼命提气,强颜回笑。那天夜里,我梦见自己到了海滩,站在齐腰深的大海里,在绿与蓝之间,海水变幻着无尽的颜色,翡翠绿,宝石蓝,祖母绿,松石绿,温柔地摇荡在我屁股周围。我脚边滑过鱼儿的千军万马,整个海洋仿佛就是我一个人的水族馆。鱼儿碰触着我的脚趾,在我小腿上蹭来蹭去,一千次的冲撞,在白沙的映衬下,发出炫目的彩光。

  ﹛① 《她书写谋杀》的女主角。﹜

  那个星期日,巴巴给了我一个惊喜。他让饭馆歇业一天——他几乎从不这么干——带上我们俩,开车去了蒙特雷的水族馆。巴巴兴奋地说了一路,说我们将要多么开心;他又多么期待着见到那些鲨鱼;午饭我们准备吃什么?他讲话时,我想起我小时候,他带我去过凯利公园的宠物乐园,还去隔壁的日本园林看过锦鲤,我们给每条鱼取名字,那时我紧紧抓住他的手,心里想,我这辈子再也不会有别的要求了。

  到了水族馆,我打起精神,在展厅里转悠,竭尽所能回答巴巴的问题,把我认识的不同种类的鱼讲给他听。可这地方太亮堂,也太吵闹了,好的展厅又太拥挤,一点儿也不像我想像中的校外活动之夜。这是挣扎。它让我筋疲力尽,还要拼命做出开心的样子。我开始觉得肚子疼,磨磨蹭蹭地转了一个来小时,我们就离开了。开车回家的路上,巴巴时不时就朝我瞥一眼,带着受伤的神情,好像有话要说。我感觉他的目光压迫着我。我假装睡着了。

  第二年上初中,同龄的女孩都画眼影,涂唇膏。她们去听Boyz II Men的演唱会,出席校园舞会,结伴去大美洲主题公园,坐上魔鬼号飞车,急速下冲,又打着转儿上蹿,一路发出尖叫。同学们竞相报名,参加篮球队和拉拉队。在西班牙语课上,有个女孩坐在我后面,她脸色苍白,面带雀斑,正在努力进游泳队,有一天,下课铃响过以后,我们正在收拾桌子,她不经意地建议我也去试试。她不懂。如果我在公共场所穿上了游泳衣,我父母会无地自容。再说我也不想去。我对自己的身体感到极不自在。我腰以上挺苗条的,腰以下却肥大得不成比例,十分扎眼,就好像地心引力把体重全拉到了我的下半身。我看上去就像是玩拼图游戏的小孩拼出来的,本来不是一套的身体部位混合搭配在了一起,更妙的是,这孩子专找不般配的来拼,好让所有人哈哈大笑。妈说我长得“壮实”。她说她妈也有一副同样的身板。最后她不说话了,我猜她心里正在合计,没有哪个女孩子乐意被人用魁梧来称呼吧。

  我倒确实游说过巴巴,让我去排球队试试,可他把我拉进怀里,双手捧起我的脑袋。谁送我去练球?他开始摆道理。谁开车送我去比赛?噢,我希望我们能有多余的时间,帕丽,像你朋友们的父母,可我们,你妈和我,得赚钱养家。我不想再让咱们领救济了。你懂,我亲爱的。我知道你懂。

  巴巴置赚钱养家的需要于不顾,竟然抽出时间,开车送我去坎贝尔城,上波斯语课。每个星期二下午,学校放学以后,我都要坐进波斯语教室,如同一条奋力游向上游的鱼,逆向运笔,跟我自己的手较劲,从右向左写字。我求巴巴停掉我的波斯语课,他拒绝了。他说我日后一定感激他给我的这份礼物。他说,如果文化是一座房子,那么语言就是钥匙,不仅开得了大门,里面所有的房间也都能开。没这个,他说,你就到处飘吧,找不着体面的家,连个正经身份都没有。

  后来便是每个星期天,我都要戴上白色的棉头巾,他送我到海沃德的清真寺,让我下车去上古兰经课。我和十多个阿富汗女孩一起。我们上课的房间非常小,而且没有空调,有一股没洗过的床单味儿。窗户又小又高,如同电影里监狱的窗口。给我们上课的那位女士,是弗里蒙特一家杂货店的老板娘。我更喜欢她给我们讲先知的生平,我觉得那些故事很有趣——他童年时代住在沙漠里;天使吉卜利勒在山洞向他显灵,命令他宣读启示;每个遇见他的人都被他亲切和睿智的面容打动。

  可是她把大部分时间都用来念一份长长的清单,告诫我们,必须像贞洁的穆斯林女孩那样,不惜任何代价远离这一切,以免我们受到西方文化的腐蚀:男孩们理所当然排在首位,还有饶舌音乐,麦当娜,《飞越情海》①,短裤,舞会,当众游泳,拉拉队,酒精,熏肉,意大利腊肠,非清真的汉堡包,还有一大堆别的东西。我坐在地板上,热得汗流浃背,腿酸脚麻,真想从脑袋上摘下头巾,可是毫无疑问,你不可以在清真寺里做这样的事。我抬头望着窗户,却只能看到窄窄的天。我渴望着离开清真寺的那一刻,让新鲜的空气扑面而来,每当那个时候,我总是感到心情放松,如释重负,如同解开了一个不舒服的绳结。

  ﹛① 《飞越情海》(Melrose Place),美国肥皂剧。﹜

  然而那个时候,松开思绪的缰绳是我惟一的逃避。我时常意识到自己在想数学课上的杰里米·沃里克。他有一双清澈的蓝眼睛,留着黑人男孩的爆炸头。他寡言少语,面带忧郁。他参加了一个车库乐队,弹吉他。在学校一年一度的才艺表演会上,他们乒乒乓乓地唱过《日升之屋》①。上课的时候,我坐在杰里米的左后方,前面隔了四个座位。我有时想像我俩在接吻,他一只手搂着我后脖梗子,脸离我好近,遮去了整个世界。兴奋的感觉贯穿我,就像一片温暖的羽毛轻颤,滑过我的小腹和四肢。当然,这绝不可能发生。我们俩,我和杰里米,绝不可能。就算他对我的存在有过一丝一毫的感知,我也浑然未觉。这也无妨,真的。我可以佯称,我们不能在一起的惟一原因,就是他不喜欢我。

  ﹛① 《日升之屋》(House of the Rising Sun),新奥尔良民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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