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虚阁网 > 外国作品 > 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 | 上页 下页 |
| 一〇 |
|
|
|
之前我从未见过爷爷的笔迹,虽然我知道他可以阅读,但出于某种原因,我总觉得他不懂写字。现在想来,大概是因为他的手受过严重的伤,扭曲变形,再加上年岁增长,越来越难以控制,想必是完不成“书写”这么精巧的任务的。 这两封信用的是同样的粗头钢笔,而墨水也同样黑到我没有见过。从某种角度说,这两封信就如同一对势不两立的老夫妻,互相抵消了对方的期望,却被一根满是灰尘的破鞋带绑到了一起。 我从食品储藏室里出来,走到爷爷坐着的窗口。“我今天要走了。”我俯身大喊。 “哦是吗。”他说,不置可否,眼睛还是望着窗外,手指也还在拨弄念珠。他没有动,只有烟从烟斗袅袅升起,咬着烟斗的两排牙齿破败不堪,颜色也污秽得吓人。最近他喜欢上了说“哦是吗”,回什么都用这句;其实是他发明出来掩饰听力不再的办法。此刻,我已辨不清他是听到了我的话,还是听得朦胧,或者干脆没有听见,只是给个万全的回应。我觉得如果要我再说一遍肯定无法保持平稳的语调,于是转身往外走。到门口的时候,发现爷爷拖着脚步跟在后面。 “别忘记回家,詹姆斯,”他说,“否则你永远会觉得缺了什么。一旦你喝了地下的水,它就成了你身体的一部分,就像男人留在女人身体里的血,能改变女人一辈子,永远摆脱不掉。那是男人的一部分在女人身体的最深处流淌啊。这种东西,能让你夜不能寐,到死都纠缠着你。” 他知道奶奶有多反感他这一套,所以试图说得很小声。但他耳背到快听不见自己的声音,所以就像很多聋子那样,基本上已经在大喊大叫。你几乎能听到他的嚷嚷声从他自家房子的墙上弹开,消隐在早晨明媚的日光中。我向爷爷伸出手,于是就觉得他有股扭曲残缺的力量传来,都快要把我的手掌给捏碎了。他手指都奇形怪状的,张开的拇指是扁的,显得过于宽阔,隆起的伤疤早被磨砺得又硬又黑,还有那些硕大异常的圆球,是他扭折错位的关节,但这又是一只力量骇人的手。有一瞬间我产生一个惊悚的念头:或许我是走不了的,我永远不会被释放了。但最后爷爷松开手,我觉得我自由了。 即使是坑坑洼洼的街道,当你意识到不知何日才能重踏,甚至今生不会再见时,也会显得落寞寂寥。我的背包太显眼,所以走的都是偏僻的小道,我怕与人交谈,也不愿试图解释,因为说什么怕都会是失败徒劳的。快出镇子的时候,我搭上一辆运煤车,沿着海岸线开了二十五英里。卡车太吵,再加上无比颠簸,司机要跟我聊天是不可能的。我很感谢这吞没我俩的喧嚣的沉默。 整个上午,我换了各式各样出乎意料的交通工具,经过一系列短途搭乘,到中午时,终于穿过布雷顿角岛边的坎索海峡,我的离家之旅才真正开始。只有将那个岛抛在身后,我才觉得可以使用我新的身份。这身份如同一件没有穿过的衣服,一直用心收藏在崭新的包装纸里。它让我变成一个温哥华人,这是我能想象的最遥远的地方。 我不知怎的总担心出不了布雷顿角岛,担心在最后一刻会有硕大无朋的触角,或者像爷爷那双恐怖的双手,将我揪住,把我拽回去。现在终于踏上了大陆,回头看布雷顿角,雾霭中耸起苍翠,白色的碎浪踏着海面一片蔚蓝。 大陆上搭到的第一次车是三个黑人开的蓝色道奇皮卡,车很破旧,车身上印着“新斯科舍省林肯维尔地区雷菲尔德·克莱科,小型货运”。他们要去新格拉斯哥,说大概要走八十英里,如果我愿意可以捎上我。他们又跟我说,因为他们的卡车有年头了,不能开快,我如果再等等可能会坐上更好的车。不过,他们又说了,我也不必傻等,反正快些慢些总是会到的。要是我实在受不了想下车,就捶他们驾驶室的顶盖。他们本也愿意让我坐在驾驶室里,但商用车驾驶室装四个人违法,他们不想招惹警察,那会很麻烦。我爬上车,坐在后面车斗里用过的备用轮胎上,卡车就开动了。日头已经很高,我把背包取下时,虽然看不见,但我明显感到有两大股汗流在我背上淌过、交汇。我终于意识到我从昨天晚饭之后就没吃过东西,饿坏了。 到了新格拉斯哥,他们在一个小加油站让我下了车。黑人朋友想继续帮忙,还给我指了路,告诉我去小镇西头怎么走最近。我必须穿过的小巷地上都是垃圾,油腻的汉堡包的味道从路边几家速食店飘出,里面的点歌机都开得实在太响;从半开半掩的门里,猫王的歌声和粗糙食物的酸腐味都被搡出到巷子里来。我很想歇一歇,但却总有一种不可理喻的紧迫感,总觉得这条单行道上的汽车都开向奇妙的终点,我怕我只要停下片刻脚步,去买个汉堡什么的,就会错过那辆值得我搭乘的车。汗水从我额头上流下来,刺痛我的眼睛,我也知道拜背包带子所赐,我背后两块深色的汗湿肯定是越来越宽了。 日头升至几乎最高的时候,公路的砾石停车道上,一辆红色的车靠边停了下来,司机斜身打开了副驾驶的车门。他是个体态相当臃肿的五十岁男人,通红的脸上一直在沁汗,湿漉漉的额头油光锃亮,黏着他那一小撮棕色的头发。外套横在后座上,他的衬衫口袋里有个笔囊,铅笔、钢笔林立。他的衬衫领口敞着,领带也扯开了,歪在一边;皮带和裤腰上的纽扣也都没系上。他肥硕的大腿已经把灰色的裤管撑满了,但因为出汗,看上去依然皱巴巴的。他的衬衫是白色的,汗水在腋窝暗暗地透出来,向前靠的时候,背上也有两大块湿迹。他的双手非常白皙,小得跟身材不成比例。 车子前进,路面闪烁,地上那根白线看得我出神。他时常抓起座位上一块污浊的手巾,先擦掉手心里的汗,再把方向盘上的黑色水光抹去。 “好家伙,这天可真够热的,”他说,“比地狱里的婊子都热。” “是,”我说,“是很热。的确是热。” “前面那个小破镇子,”他说,“你什么没干都能在里面转一个礼拜绕不出来。” “是啊,这么个小镇子。” “你也只是路过吗?” “对,我要回温哥华。” “哦,那你还远着呐,小兄弟,还远着呐。我还没去过温哥华,从来没去过比多伦多更往西的地方。我已经跟我公司讲了不知道多少回了,说我要往西边走,可他们就非要往这儿派我。一年三四回。天气从来都这么难受,像现在,热得跟地狱似的,换了冬天,又能把铜猴的蛋蛋给冻下来①。”这时他突然猛按喇叭,好似礼炮齐鸣,就因为他看到一个不知何去何从的十几岁姑娘正巧站在路边。 ﹛①英语俚语,此说法起源据称是海军存放炮弹的器具叫“铜猴”,天寒时金属收缩会让炮弹掉出。﹜ |
| 虚阁网(Xuges.com) |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