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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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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二十年的长期战争,长江南北的巨族右姓,有的死于战争,有的逃亡到外地。如江阴州大姓许晋: 至正十二年七月,红巾陷钱塘,九月陷吴兴、延陵,十月陷江阴州。州大姓许晋与其子如章,聚无赖恶少,资以饮食,“贼”四散抄掠,诱使深入,殪而埋之。战于城北之祥符寺,父子俱死。[13] 〔[13]陶宗仪《辍耕录》。〕 安陆刘则礼: 至正辛卯,两河乱,乃割财募兵,隶四川平章爻著麾下,攻安陆、襄、樊、唐、邓,悉讨平之。兄弟子侄多死于兵。[14] 〔[14]李继本《一山文集》卷六《刘则礼传》。〕 以上这些例子都是长江以南地区的。至于中原地区,战争更加激烈、惨酷,地区更广,时间更久。不只是这个地区的地主大量地为红军所消灭,就是参加扩廓帖木儿、孛罗帖木儿和关中四将的关、陕、鲁、豫等地的地主,也大部分随着这些地主军的消灭而消灭了。 一部分旧的大地主被消灭了,另有一部分中小地主的武装则因势力孤单,兵力不敌,投降了朱元璋,参加到这一新统治集团中来。如至正十八年十二月,浦江县民蒋可大等以“民兵”来降。二十一年池州东流县“乡兵”头目许山,自壬辰兵起,聚众二万余人以捍乡里,至是来降。二十二年江西宁州土豪陈龙遣其弟良平率分宁、奉新、通城、靖安、德安、武宁六县“民兵”二万来降。守吉安的土军元帅孙本立等也来降。二十四年温州土豪周宗道、湘乡土酋易华降,等等。至于元璋初起时,裹胁驴牌寨的三千“民兵”,和横涧山“义兵”元帅缪大亨以其众二万人降附。攻集庆时,“义兵”元帅陈兆先和康茂才全军降附,成为元璋军队的主力,那就更不用说了。 这两部分地主,旧地主阶级的残存力量和新兴的地主阶级构成朱元璋统治集团的基本力量,统治基础。 此外,还由于土地分散经营的结果,农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孳生了为数广大的中小地主阶层。这部分人经济力量不大,却人数众多,有文化,有知识,在政治上没有特权,因而不能不拥护、支持新的统治阶级,企图取得政治上的特权,来保障和扩大自己的财富。这个阶层的代表人物,当时的知识分子——儒士,是新朝官僚机构所需要的官僚的主要来源。 朱元璋和他的绝大部分将领都是贫苦农民出身的,过去都曾亲身经受过地主的剥削和压迫。但是,他初起时掌握的主要军力却是原来的地主武装,在渡江以后,地主阶级的知识分子大量参加了,浙东的几家地主大族参加了,各地的许多地主武装降附了,他的政权也就不能不逐步变质,走到了反面,成为地主阶级的政权了。 朱元璋由农民起义领袖逐步转变成为地主阶级的政治利益的代表,他当然是尊重、维护地主阶级的利益的。但是,事情并不如他所想望的那样,大地主们也有两面性,一面同样尊重、维护他的统治,另一面,随着农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大地主们家里有人做官,倚仗政治力量,用隐瞒土地面积、荫庇漏籍人口等手段来和皇家统治集团争夺土地和人力,直接影响到皇朝的财政、税收和人力使用,“捐税体现着表现在经济上的国家存在”[15]。“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16]。由于大地主们的隐瞒、荫庇、强占、舞弊,皇朝的经济基础发生问题了,地主阶级内部矛盾发展了、激化了,为了保障自己的经济基础,非对大地主加以狠狠的打击不可。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342页《道德化的批评和批评化的道德》。〕 〔[16]《马克思恩格斯文选》第二卷《哥达纲领批判》。〕 朱元璋从渡江以后就采取了许多保护地主阶级利益的措施,例如龙凤四年取金华,便选用金华七县富民子弟充宿卫,名为御中军。[17]这件事一方面表示对地主阶级的尊重和信任,另一方面也是很重要的军事措施,因为把地主们的子弟征调为禁卫军人,随军作战,等于作质,就不必担心这些地区地主的军事反抗了。洪武十九年选取直隶应天诸府州县富民子弟赴京补吏,凡做一千四百六十人。[18]也是同样作用。对地主本身,洪武三年做的调查,以田税多少比较,浙西的大地主数量最多。以苏州一府为例,每年纳粮一百石以上到四百石的四百九十户;五百石到一千石的五十六户;一千石到二千石的六户;二千石到三千八百石的二户,共五百五十四户,每年纳粮十五万一百八十四石。[19]三十年又做了一次调查,除云南、两广、四川以外,浙江等九布政司,直隶应天十八府州,地主们田在七顷以上的共一万四千三百四十一户。编了花名册,把名册藏于内府印绶监,按名册以次召来,量才选用。[20]应该看到,田在七顷以上,在长江以南的确是大地主了,但在长江以北,就不一定是大地主,而是中小地主了。 〔[17]《明太祖实录》卷六。〕 〔[18]《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七十九。〕 〔[19]《明太祖实录》卷四十九。〕 〔[20]《明太祖实录》卷二百五十二、卷二百五十四。〕 地主对封建统治集团和农民来说,也是有两面性的。一面是他们拥护当前的统治,倚靠皇朝的威力,保身立业。朱元璋说过:“孟子说:有恒产者有恒心。富民中多有素行端洁,通达时务的。”叫户部保荐交租多的地主,任命为官员、粮长。[21]一面他又指出“富民多豪强,故元时此辈欺凌小民,武断乡曲,人受其害”[22]。以此他对地主的政策,也是两面性的,双管齐下,一是选用做官僚,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一是把他们迁到京师,繁荣首都,同时也削弱了地主在各地方的力量。在科举法未定之前,选用地主做官,叫作税户人才,有做知县、知州、知府的,有做布政使以至朝廷的九卿的。[23]例如,浙江乌程大族严震直就以税户人才一直做到工部尚书。[24]又以地主为粮长,以为地方官都是外地人,不熟悉本地情况,容易被黠胥宿豪蒙蔽,民受其害。不如用有声望的地主来征收地方赋税,负责运到京师,可以减少弊病。[25]洪武四年九月命户部计算土田租税,以纳粮一万石为一区,选占有大量土地纳粮最多的地主为粮长,负责督收和运交税粮。[26]如浙江布政使司人口一百四十八万七千一百四十六户,每年纳粮九十三万三千二百六十八石,设粮长一百三十四人。[27]粮长下设知数(会计)一人,斗级(管斗斛秤量的)二十人,运粮夫千人。[28]并规定对粮长的优待办法,凡粮长犯杂犯、死罪和徒流刑的可以纳钞赎罪。[29]三十年又命天下郡县每区设正副粮长三名,编定次序,轮流应役,周而复始。[30]凡粮长按时运粮到京师的,元璋亲自召见,谈话合意的往往留下做官。[31]元璋把征粮和运粮的权力交给地主,以为“这个办法是以良民治良民,必无侵渔之患”[32]。“免地方官科扰之弊,于民甚便”[33]。他把地主也当作良民了。但是事实恰好相反,不少地主在做了粮长以后,在原来对农民剥削的基础上,更加上了皇朝赋予的权力,如虎添翼,肆行额外剥削,农民的痛苦也就更深、更重了。例如,粮长邾阿乃巧立名色,科扰民户,收舡水脚米、斛面米、装粮饭米、车脚钱、脱麸米、造册钱、粮局知房钱、看米样中米等,通共苛敛米三万二千石,钞一万一千一百贯。正米止该一万石,邾阿乃个人剥削部分竟达米二万二千石,钞一万一千一百贯。农民缴纳不起,就强迫以房屋准折,揭屋瓦,变卖牲口,以及衣服、缎匹、布帛、锅灶、水车、农具等。[34]又如嘉定县粮长金仲芳等三名巧立名色征粮附加到十八种。[35]农民吃够了苦头,无处控诉。[36]朱元璋也发觉粮长之弊,用严刑制裁。尽管杀了不少人,粮长依然作恶,农民也依然被额外剥削,改不好,也改不了。[37] 〔[21]谈迁《国榷》卷六。〕 〔[22]《明太祖实录》卷四十九。〕 〔[23]吴宽《匏翁家藏集》卷七十五《施孝先墓表》。〕 〔[24]吴宽《匏翁家藏集》卷四十三《尚书严公流芳录序》。〕 〔[25]宋濂《朝京稿》卷五《上海夏君新圹铭》,吴宽《匏翁家藏集》卷五十二《恭题粮长敕谕》。〕 〔[26]《明太祖实录》卷六十八。〕 〔[27]《明太祖实录》卷七十。〕 〔[28]《明太祖实录》卷八十五。〕 〔[29]《明太祖实录》卷一百零二。〕 〔[30]《明太祖实录》卷二百五十四。〕 〔[31]《明史》《食货志》二《赋役》,《匏翁家藏集》卷四十三《尚书严公流芳录序》。〕 〔[32]《明太祖实录》卷六十八。〕 〔[33]《明太祖实录卷一百零二。〕 〔[34]《大诰续诰》四十七。〕 〔[35]《大诰续诰》二十一。〕 〔[36]黄省曾《吴风录》。〕 〔[37]宋濂《朝京稿》卷五《上海夏君新圹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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