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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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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皇朝对周围邻国的友好关系的建立,是通过使臣的互相聘问,土产物资的互相赠送来进行的。各国的内政都是自主的。为了和海外各国进行物资交换,在沿海地区特开通商口岸,主持通商和接待外国商船的衙门是市舶司。洪武初年指定了三个通商口岸,宁波市舶司通日本,泉州市舶司通琉球,广州市舶司通占城、暹罗和南洋诸岛国。 元朝初期多次对日本、安南、缅国、占城、爪哇等国的侵略战争,所招致的失败和严重后果,给了朱元璋以深刻的教训。他总结了前朝的失败经验,制定了外交政策,那就是外国来犯我边,就要吃苦头;他不来犯,我也不可兴兵轻犯。他把外国分作两类:一类是不征之国,就是不和他们打仗的国家;一类是必须谨备的敌人,必须区别对待。他特别在《皇明祖训》中郑重告诫说: 四方诸“夷”皆限山隔海,僻在一隅,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若其不自揣量,来挠我边,则彼为不祥。彼既不为中国患,而我兴兵轻犯,亦不祥也。吾恐后世子孙倚中国富强,贪一时战功,无故兴兵,杀伤人命,切记不可。但“胡戎”(指蒙古)与中国边境密迩,累世战争,必选将练兵,时谨备之。 今将不征诸国名列于后: 东北 朝鲜国 正东偏北 日本国(虽朝实诈,暗通奸臣胡惟庸谋为不轨,故绝之) 正南偏东 大琉球国 小琉球国 西南 安南国 真腊国 暹罗国 占城国 苏门答刺国 西洋国 爪哇国 湓亨国 白花国 三弗齐国 渤泥国[21] 〔[21]《皇明祖训·箴戒章》。〕 这些国名的列举,显示了当时人对世界的认识,除了亚洲以外,其他各大洲的国家,在明初人的眼光中,都是不存在或者不认识,很少认识的。就当时情况说,中国是一个大国,是一个农业国,工商业不很发达,不需要海外市场;土地面积大,也不需要向外侵略领土;人口众多,也不缺乏劳动力,这是朱元璋坚决反对向外侵略政策的经济根据。历史教训是,向海外诸国侵略,“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没有什么好处。而且对外打仗,还得花钱、死人,打胜仗既然没有好处,打败仗就越发划不来了。因之,朱元璋反复告诫他的子孙,不可倚中国富强,贪一时战功,无故兴兵,杀伤人命。所谓“无故”,就是“彼既不为中国患”,反过来,假如有的国家,不自揣量,胆敢侵犯皇朝边境,那就坚决予以打击,对于这个国家是不祥的,没有好结果的。他一方面坚持反对无缘无故发动对外战争,另一面也不容许别国的侵略,主张保境安民。[22] 〔[22]《清华学报》十一卷一期昊晗《十六世纪前之中国与南洋》。〕 从整个历史的发展来说,他的外交政策是进步的,有远见的,应该肯定的。但是从他的政策本质说,把周围各邻国都说成是诸“夷”,僻在一隅。因为“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即使打了胜仗,也还是没有好处,从这个利害观点出发,他的思想认识是大国主义的,功利主义的,和过去曾经发动对外侵略战争的封建帝王是一丘之貉,没有什么上下床之别。 内地土司要定期进贡,酋长的继承要得到朝廷许可,但辖境内的内政也可自主。部族土司领兵的直属兵部,土府土县直属吏部。平时有纳税,开辟并保养道路,战时有调兵从征的义务。土司街门有宣慰司、宣抚司、招讨司、安抚司、长官司、土府、土县等名目,长官都是世袭,有一定的辖地和土民,总称土司。如土司内部发生纠纷,或反抗朝廷失败后,往往被收回境内统治权,直属朝廷,改用流官治理,叫作“改土归流”。土司和皇朝的关系,在土司方面,假借皇朝所给予的官位威权,镇慑部下百姓,便于奴役搜刮;在皇朝方面,用官爵赏赐牢笼有实力的酋长,使其倾心内向,维持地方安定,以便榨取,可以说是互相为用的。 概括地说来,明代西南地区各少数民族分布的情况,湖广、四川、贵州三省交界处是苗族活动的中心,向南发展到了贵州;广西则是瑶族(在东部)、僮族(在西部)的根据地;四川、云南、贵州三省交界处则是彝族的聚居地区;四川西部和云南西北部则有摩些族;云南南部有僰族;四川北部和青海、甘肃、宁夏有羌族、回族;西藏和四川西部有藏族。 在上述各地区中,除纯粹由土官治理的土司而外,还有一种参用流官的制度。流官即皇朝所派遣的有一定任期的非世袭的非土著的地方官,这类地区,大致是以土官为主,派遣流官为辅,流官在实际上执行监督的任务。和这类地区相反,在设立流官的州县,辖境内也有不同部族的土司存在。以此,在同一布政使司治下,有流官的州县,有土官的土司,有土流合治的州县,也有土官的州县;即在同一流官治理的州县内,也有汉族和其他各少数民族人民杂居的情况,情形非常复杂。这种复杂情况,是由长期的历史发展所造成的。正因为民族问题错综复杂,最容易引起民族间的纠纷以至战争,其核心的根本的原因是阶级压迫,不管是流官也罢,土官也罢,土流合治也罢,都是代表地主阶级或奴隶主阶级对农民或奴隶进行残酷的阶级压迫的。有了阶级压迫,就必然有阶级反抗、阶级斗争。 其次是汉族的大汉族主义在作怪,汉族人民生产技术高,人数多,力量大,他们用经济力量挤,用政治力量抢,用武装力量赶,来夺取各少数民族人民的土地物资。各少数民族人民有的被迫迁徙到山上,过极度艰苦的日子;有的被屠杀消灭了;有的不甘心忍受压迫,组织起来以武力反抗,爆发了地方性的甚至大规模的战争;当然,也还有另外一种情况,那就是有些少数民族的酋长,为了个人的私利,用武力扩张领地,抢劫财物,造成对另一少数民族或汉族的战争的,形式上是民族间的战争,实质上也还是阶级斗争。 各少数民族人民在元末的反元斗争中,曾经积极参加斗争,起了削弱元朝蒙汉地主统治阶级的作用。在明初洪武一朝,也先后爆发了反对封建地主阶级的斗争。著例如洪武十一年六月五开洞“蛮”吴面儿的起义,这次斗争一直延续到十八年七月,规模很大。十六年广东清远县的瑶族,九月四川松、潘二州的羌族,十七年七月广东儋州宜伦县的黎族,十八年正月广西庆远府东兰州的“蛮”,二月四川松州的羌族,广西思州诸洞“蛮”,五月湖广的大庸“蛮”,十九年正月广西柳州府融县“蛮”,平越卫麻哈苗族,十一月湖广澧州朝纳洞“蛮”,二十年十月云南剑川土酋杨奴的先后起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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