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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流浪青年 ▼一、小行童 元顺帝至正四年(公元1344年,元顺帝妥懽帖木儿在位的第十二年)的上半年,淮河流域的人民遭受了严重的灾难,旱灾,蝗灾,还加上瘟疫。 好几个月没见过雨了,禾苗被晒得干瘪枯黄,田地裂成一条条龟缝,眼见得收成没有指望了,谁也想不出办法。到处在祈神求雨,祝告龙王爷显神通,老年人穿着白麻布短衫,光着头,跪在太阳地恭恭敬敬向龙王爷磕头许愿,孩子们脑瓜上戴着枯柳枝圈在庙里蹿出蹿进,唢呐、锣鼓吹打得震天价响,和尚们个个眉开眼笑。一连求了多少天,还是热辣辣的大太阳,连一丝儿乌云也没影子。农民们正像在热锅上蚂蚁转时,又来了漫天遍野的蝗虫,把穗上稀稀的几颗粟粒也吃得一干二净。地方上有年纪的人都是愁眉苦脸,唉声叹气,说活了这么大岁数,还没见过这样年景,这日子没法过了! 地方官府呢?除了会向老百姓勒诈钱财,关老百姓坐班房,打板子追逼欠的钱粮以外,谁还管你天晴还是天阴! 不料祸不单行,闹了天灾,又闹起瘟疫来了。濠州(今安徽凤阳)钟离太平乡的人,接二连三地病倒。人们已经吃了好些日子草根树皮了[1],一得病就挺不住,开头只觉得浑身无力气,发高热,接着便上吐下泻,不过两三天就断了气。起初人们还不十分理会,到了一个村子一天死去十几、几十个人,家家户户死人,天天死人的时候,才明白这是闹瘟病,不由得着慌起来,不管“在数的难逃”的老话,还是逃命要紧,各村庄的人携儿带女,像蚂蚁搬家似的投奔远处亲戚朋友家去了。不上十天工夫,太平乡数得出的十几个村子,闹得人烟寥落,鸡犬声稀,显出一片凄凉黯淡的景象。 〔[1]《明太祖实录》卷三十九:“洪武二年三月丙申,上以旱灾相仍,因念微时艰苦,乃祭告淳祖、淳后曰:因念微时皇考皇妣凶年艰食,取草之可茹者杂米以炊,艰难困苦,何敢忘也。”〕 孤庄村[2]朱五四一大家人,不到半个月时光,死了三口。朱五四老爹六十四岁了,四月初六故去,初九大儿子重四也死了,到二十二那一天五四的老伴陈二娘又死了。五四的二儿子重六和小儿子元璋(原名重八,后名兴宗[3])眼看着大人一个个死去,请不起郎中,也抓不起药,只急得相对痛哭。[4]尤其为难的是家里停了几口尸,手头没有一贯钞,一钱银子,买不了棺木,老放着总不是归结,无论如何总得先找块地埋下才是。可是地呢?自己连一巴掌大的也没有。想来想去,只好去哀求田主刘德,想来作了几年的主客,从未欠过租,落过不是,到了这步田地,总该施舍施舍吧。谁知不但不答应,反而挨了一倾臭骂。[5]正没计较处,邻居刘大秀[6]、娄大娘老两口走上门来,埋怨元璋兄弟,怎么不找刘大伯,倒去找别人,白讨没趣。原来刘大秀的小儿子刘英和元璋常在一起玩耍,是好朋友,适才也在刘德家,看了元璋兄弟哭哭啼啼,心里十分难过,回家告诉爹妈,刘大秀和朱五四紧邻相住,同在一个社,又和五四年纪差不多,合得来,经常说个闲话儿。因此,刘英一说,两老一合计,就来找元璋兄弟了。[7]当下元璋两兄弟磕头谢过了,算是葬地有了着落。但是,衣衾呢,棺材呢,还是没办法,再也无处去求人,只好将就,把几件破衣衫包裹了,抬到刘家地上安葬。两兄弟一面抬,一面哭,好容易抬到山坡下,突然间风雨交加,雷轰电闪,整个天像塌下来似的,两兄弟躲在树下发抖。约够一顿饭时,雨过天晴,到山坡下一看,大吃一惊,尸首不见了,原来山坡土松,一阵山洪把坡上的土冲塌了,恰好埋了尸首,厚厚的一个土馒头,俗话叫做“天葬”。[8]三十五年后,朱元璋写《皇陵碑》时,还觉得伤心:“殡无棺椁,被体恶裳,浮掩三尺,奠何肴浆!” 〔[2]《明太祖实录》卷一,《明太祖文集》卷十四《御制皇陵碑》,光绪《凤阳县志》卷十刘继祖,三书都作孤庄村。沈节甫《纪录汇编》本《天潢玉牒》作太平乡县庄村是错误的。〕 〔[3]宋元以来的封建社会,平民百姓没有职名的一般不起名字,只用行辈和父母年龄合算一个数目作为称呼。例如俞樾《春在堂随笔》卷五:“徐诚庵见德清《蔡氏家谱》有前辈书小字一行云:元制庶人无职者不许取名,止以行第及父母年齿合计为名,此于《元史》无征。然证以明高皇所称其兄之名,正是如此,其为元时令甲无疑矣。见在绍兴乡间颇有以数目字为名者,如夫年二十四,妇年二十二,合为四十六,生子即名四六。夫年二十三,妇年二十二,合为四十五,生子或为五九,五九四十五也。以上并徐君说。余考明勋臣开平王常遇春曾祖四三,祖重五,父六六。东瓯王汤和曾祖五一,祖六一,父七一,亦以数目字为名,又考洪文敏《夷坚志》所载宋时杂事,如云兴国军民熊二,又云刘十二鄱阳城民也,又云南城田夫周三,又云鄱阳小民隗六,又云符离人从四,又云楚州山阳县渔者尹二,又云解州安邑池西乡民梁小二,又云董小七临川人,又云徽州婺源民张四,又云黄州市民李十六,其仆崔三,又云鄱阳乡民郑小五,又云金华孝顺镇农民陈二,诸如此类,不可胜举。又载阳武四将军事云,访渔之家,无有知之者,亦不曾询其经第,识者疑为神云。按言姓第,不言姓名。疑宋时里巷细民,固无名也。”晗按:宋代平民姓第见于《清明集》户婚门的很多,如沈亿六秀,徐宗五秀,金百二秀,黎六九秀之类。《明太祖文集》卷五赐署令汪文、刘英勅:“今汪姓刘姓者见勤农于乡里,其人尚未立名,特赐之以名,曰文,曰英。”汪文、刘英的年龄假定和朱元璋相去不远,公元1344年约年十七八岁,到洪武初年已经四十多岁了,尚未立名。和俞樾所疑印证,可见宋元以来平民无职不起名字的情况。据潘柽章《国史考异》卷一引承休端惠王《统宗绳贽录》,元璋的父亲五四名世珍,大哥重四名兴隆,二哥重六名兴盛,元璋重八,原名兴宗,这些名字大概都是后来追起的。〕 〔[4]《明太祖实录》卷一,卷十八。〕 〔[5]《明太祖文集》卷十四《御制皇陵碑》。晗按《皇陵碑》有二本,一危素撰,《明太祖实录》卷三十七:“洪武二年二月乙亥,诏立皇陵碑,先命翰林侍讲学士危素撰文,至是文成,命左丞相宜国公李善长诣陵文碑。”一为朱元璋自己写的:“洪武十一年四月,以皇陵碑记皆儒臣粉饰之文,特述艰难,明昌运,俾世代见之。”一为散文,一为韵文。二文并见郎瑛《七修类稿》卷七,后文也收入沈节甫《纪录汇编》卷一。〕 〔[6]徐祯卿《翦胜野闻》作刘大秀,《天潢玉牒》及高岱《鸿猷录》作刘继祖。沈德符《野获编补遗》义惠侯条,刘继祖字大秀。晗按:秀也是宋元以来的民间称谓,注三引《清明集》户婚门之外,如洪迈《夷坚甲志》十一:“……问之曰:五秀何为至此?原注:何第五秀者其人呼秀才云。”明初南京有沈万三秀。秀和郎有区别。王应奎《柳南随笔》卷五:“江阴汤廷尉《公余日录》云:明初闾里称呼有二等,一曰秀,一曰郎。秀则故家右族,颖出之人,郎则微裔末流,群小之辈。称秀则曰某几秀,称郎则曰某几郎,人自分定,不相逾越。”光绪《凤阳府志》卷十:“继祖父学老,仕元为总管。”“是故家右族,行一,故称大秀。”〕 〔[7]《明太祖文集》卷一《追封义惠侯刘继祖诰》:“朕昔寒微,生者为衣食之苦,死者念无阴宅之难。吁,艰哉!尔刘继祖发仁惠之心,以己之沃壤慨然惠朕。朕得斯地,乐葬皇考妣于是,至今难忘。”光绪《凤阳县志》卷十《刘继祖》。〕 〔[8]徐祯卿《翦胜野闻》,王文禄《龙兴慈记》,王鸿绪《明史稿·太祖纪》。〕 元璋又吃了些日子草根树皮,邻居汪大娘娘儿俩看着他孤苦可怜,也不时招呼着吃一顿两顿,胡乱混了一阵。想想不是久计,只好挨村子找零活做。谁知大户人家都已逃荒避瘟走了,贫民小户自己都在挨饿,怎么雇得起人?一连奔波了好些天,到处碰壁。一天,从邻村找活回来,路过父母坟地,懒得回家了,蹲在坟边,沉思如何来打发日子,对付肚子。 他长得身材高大,黑黑的脸盘,高高的颧骨,大鼻子,大耳朵,粗眉毛,大眼睛,下巴比上颚长出好几分。整个脸型像一个横摆着立体形的山字,脑盖门上一块骨头突出,像个小山丘。样子虽不好看,却很匀称,显得威严而沉着,谁只要见他一面,再也忘不了他那个怪长相儿。 小时候替田主看牛放羊,最会出主意闹着玩,别的同年纪甚至大几岁的孩子都听他使唤。最常玩的游戏是装皇帝,你看,虽然光着脚,一身蓝布短衣裤全是窟窿补丁,破烂不堪,他却会把棕榈叶子撕成丝丝,扎在嘴上作胡须,找一块破水车板顶在头上算是平天冠,土堆上一坐,让孩子们一行行,一排排,毕恭毕敬,整整齐齐三跪九叩头,同声喊万岁。 又最有担当。有一天,忽然饿了,时候早又不敢回家,怕田主骂。同看牛的周德兴、汤和、徐达许多孩子也都说饿,大家越说饿,肚子里咕噜得越凶。这个说有一碗白面条吃才好,那个又说真想吃一块白切肉,又有人说肉是财主们吃的,不知道是什么味道。说得个个人的嘴都流涎了。猛然间元璋大喊有了,大家齐声问什么?元璋笑着说,现成的肉放在面前不吃,真是呆鸟!大家还不明白。元璋也不再作声,牵过一条花白小牛娃,放牛绳捆住前后腿,周德兴赶紧抄着斫柴斧子,当头就是一斧,汤和、徐达也来帮着剥皮割肉,别的孩子们拣些干柴枯树叶,就地架上几块石头,生起火来,一面烤,一面吞,个个眉飞色舞,兴高采烈。不一会儿,一条小牛娃只剩一张皮一堆骨头一根尾巴了。这时太阳已经落山,山脚下村庄里,炊烟袅袅,是该回家的时候了。蓦地有一个孩子省悟了,小牛吃了如何去见田主?大家面面相觑,想不出主意,互相埋怨,乱成一团。元璋一想,主意是自己出的,责任也该承担起来,不能连累别人。拍胸膛说我一个人认了,大家不要着急。也真亏他想得好主意,把小牛娃皮骨都埋了,拿土把血迹掩盖了,把小牛尾巴插在山上石头缝里,说是小牛钻进山洞里去了,怎样拉也拉不出来了。孩子们齐声说好。当晚元璋挨了田主刘德一顿毒打,被赶回家,虽然吃了苦,丢了饭碗,却由此深深得到伙伴们的信任,认为他敢作敢为,有事一身当,大家心甘情愿把他当作自己的头目。[9] 〔[9]王文禄《龙兴慈记》。〕 元璋是元天历元年(公元1328年)九月十八日未时生的,虚岁十七,实在还不满十六周岁。父亲是老实本分人,做了一辈子佃客,受了一辈子田主的气,头发胡子全花白了,还捞不着一巴掌地。搬了一辈子家,早年从泗州盱眙县(今安徽盱眙)迁到灵壁县(今安徽灵璧),又迁到虹县(今安徽泗县)。到五十岁时又迁到钟离东乡,种了十年地,被田主无故夺佃,没奈何又迁到西乡,四年前才搬到这孤庄村来[10]。你说朱五四没长性,喜爱搬家?那倒也不是。原来一百个田主大户竟有九十九个是黑良心的,穷人送上押佃钱,说尽好话才佃了几亩地,天不亮就起床,月亮出来还在地里作活,出气力,流汗水,一年忙碌到头,算算收成,十成里头竟有六成归了地主。佃户左施肥,右戽水,把地服侍得肥了一些,生地改成熟地,正好多收一点粮食的时候,田主立刻就加租,不肯加就退佃,划算一下,竟是白干活,一点粮食也剩不下,只好搬家另觅大户。忍下去吧,三两年后还是得被撵走。告官府吧,那里没有穷人的理可说。因之,朱五四虽然拖儿带女,在一个地方老是住不满十年,而且,老是替大户开生荒地,好容易收成多了一点,就得走路。他从不吝惜自己的力气,也省吃俭用,低头下气,却一辈子被田主作践欺侮,到死后连一片葬身之处也没有。 〔[10]《明太祖实录》卷一《天潢玉牒》。〕 元璋想了又想,自己还是走父亲的老路,一辈子替田主做牛马,挨饿、受气、被撵、流浪?不行,不能再做牛马了!可是,不做佃户,要自己有地啊,没地,有力气也没处使。地从哪里来?买,没有钱。给,谁给你?想到这里,他又茫然了,没有别的出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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