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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宁八年十月(2)


  辛卯,知制诰许将兼权知谏院。

  御史蔡承禧言:“九月乙亥夜,徐禧、李定、沈季长、周谌会坐,言及奉慈庙是庄惠后庙,禧忽对众言:‘仁宗多有遗行。’乞下所司劾正其罪。”诏禧、定、季长、谌具析。谌以为如承禧言,定、季长言略不省记。诏开封府究实。禧言:“臣为御史时,以事至章懿皇后神御殿。昨试进士,与承禧、李定、沈季长、周谌会坐,臣问定章懿所以庙祀之由。定因言仁宗每念章懿之不及见,至发于梦寐,遂以长主降其舅子玮。臣叹曰:‘虽富有天下,有所不足者,乃如此,曷胜遗恨哉!’而承禧易‘恨’为‘行’,遂谓之谤。”后开封府言谌等分析异同,未经参对,难推究结绝。诏禧虚实证等无可根究,虽会赦,依律拟罪赎铜四十斤。乙亥,九月十六日。

  都提举市易司言:“袁州和买紬绢,旧以盐准折。今乞依诸路例,每匹给钱千,从本司遣官据合支盐数,以末盐钞赴州出卖。”从之。

  壬辰,宣徽北院使、中太一宫使张方平为宣徽南院使、判应天府。方平在朝,虽不任职,然多所建明,尝论汴河曰:

  臣窃惟今之京师,古所谓陈留,天下四冲八达之地者也,非如函秦天府,百二之固,洛宅九州之中,表里山河,形胜足恃。自唐末朱温受封于梁国而建都,至于石晋割幽蓟之地以入契丹,遂与强敌共平原之利。故五代争夺,其患由乎畿甸无藩篱之限,本根无所庇也。祖宗受命,规模毕讲,不还周、汉之旧,而梁氏是因,岂乐而处之?势有所不获已者,大体利漕运而赡师旅,依重师而为国也。则是今日之势,国依兵而立,兵以食为命,食以漕运为本,漕运以河渠为主。国初浚河渠三道,通京城漕运。自后定立上供年额,汴河斛岗六百万石,广济河六十二万石,惠民河六十万石。广济河所运,止给太康、咸平、尉氏等县军粮而已。惟汴河所运,一色粳米,相兼小麦,此乃太仓畜积之实。今仰食于官廪者,不惟三军,至于京师士庶以亿万计,大半待饱于军稍之余,故国家于漕事至急至重。京,大也;师,众也。大众所聚,故谓之京师。有食,则京师可立;汴河废,则大众不可聚。汴河之于京师,乃是建国之本,非可与区区沟洫水利同言也。近岁已罢广济河,而惠民河斛岗不入太仓,大众之命惟汴河是赖。今陈说利害,以汴河为议者多矣,臣恐议者不已,屡作改更,必致汴河日失其旧,国家大计殊非小事。愿陛下特回圣鉴,深赐省察,留神远虑,以固基本。

  又尝论钱禁曰:

  臣伏以钱者国之重利,日用之所急,生民衣食之所资。有天下者,以此制人事之变,立万货之本。故钱者,人君之大权,御世之神物也。窃观自汉以来,名臣高识者之笃论,皆以为禁铜造币,开通塞轻重之术,此济民之切务,保邦之盛业也。故钱必官自鼓铸,民盗铸者抵罪至死,示不与天下共其利也。

  国家故事,诸监所铸钱悉入于王府,岁出其奇羡,给之三司,方流布于天下。然自太祖平江南,江、池、饶、建置炉鼓铸,岁至百万缗,积百年之所入,宜乎贯朽于中藏,充足于民间矣。乃自比年以来,公私上下,并苦乏钱,百货不通,万商束手。又缘青苗、助役之法,农民皆变转谷帛,输纳见钱,钱既难得,谷帛益贱,人情窘迫,谓之钱荒。府库例皆空虚,人户又无居积,不知岁所铸钱,今将安在?此事实系安危之体,宜明利害之源。

  夫铸钱禁铜之法旧矣,累朝所行,令敕具载。钱出中国界及一贯文,罪处死,而又重立赏格,使人告捕。至于居停、资给、担擎人等,与夫官吏之失于检察者,各等第坐罪。又禁铜之法,犯至九斤已得刺配之罪,亦设告赏之科。而自熙宁七年颁行新敕,删去旧条,削除钱禁,以此边关重车而出,海舶饱载而回。闻缘边州军钱出外界,但每贯收税钱而已。诸谊舶,旧制惟广州、杭州、明州市舶司为买纳之处,往还搜检,条制甚严,尚不得取便至他州也。今日广南、福建、两浙、山东,恣其所往,所在官司公为隐庇,诸系禁物,私行买卖,莫不载钱而去。钱本中国宝货,今乃与四夷共享。又自废罢铜禁,民间销毁无复可辨。销镕十钱,得精铜一两,造作器物,获利五倍。如此则逐州置炉,每炉增课,是犹畎浍之益,而供尾闾之泄也。大为之防,民犹踰焉,若又废之,将何惮矣!盖自弛禁数年之内,中国之钱日以耗散,更积岁月,外则尽入四夷,内则恣为销毁,坏法乱纪,伤财害民,其极不可胜言矣!

  臣见公私上下,并苦乏钱,深求其由,仅有一得。因番阅前后令敕,诚见条例之未便,今具录敕文,进之衡石。伏愿陛下申明旧章,急救其弊,立四夷内外之限,通下民衣食之原。重惟古先圣人之立制,内夏而外夷。今乃倾中国之利,挠君权,竭民用,以资外国;又弛铜禁,通商贩,铜入四夷,无复纪极,所谓假寇兵也。既资之财,又假之兵,以济其猾逆之心。暴害之力,桀黠之徒,有以窥国家御边之无算,枢机之不密,安得不启其侵侮之谋者哉?不知议法者之意,据何义理?举累朝经远长虑,所以保国便民之典,一旦削而除之,此国之大事,惟陛下圣明察纳,早垂神断。

  既数请便郡,上曰:“卿在朝岂有所好恶者欤?何欲去之速也?”方平曰:“臣平生未尝与人交恶,但欲归老耳。”上知不可留,乃有是命,谓方平曰:“朕初欲卿与韩绛共事,而卿论政不同;又欲除卿枢密使,而卿论兵复异。卿受先帝末命,卒无以副朕意乎?”因泫然泣下。苏轼志方平墓云:“有星孛于轸,方平上疏,论所以致变之由,人皆为恐栗,求去愈力,乃除应天。”按星变实初九日,方平除应天,盖初四日,既除应天后方有星变也。今不取。又恐论钱禁亦在到南京后,缘刘挚集有代方平论此,乃在论卖庙事后也。方平集论钱禁别有疏,不用。挚所作卖庙事,则纯用挚疏云。

  赐秦凤等路转运司银十五万两,市熙河粮草。

  提点成都府路刑狱张讽言:“近制两浙水利,县委提举司举官,或闻所举多不应令,致阙正官,乞委铨院选差。”诏中书选差。

  枢密院上河北将官敕,诏行之。

  癸巳,诏给韩琦本品卤簿送葬。琦子忠彦初辞葬日给卤簿,许之,将葬,乃复自请也。

  大名府路安抚使文彦博言:“盗入博州博平镇酒税务,取兵仗弃井中,驱监官出城。役兵王友、黎节入井收兵仗,率众追捕,乞加赏。”诏人赐绢十五匹。

  祠部郎中赵鼎言:“京东自夏秋旱蝗相仍,民被灾流徙者十六七,虽检放租税,而一县通较,类不及五分,盖恐碍倚阁青苗本息。乞令本路体量蠲税。”诏司农寺根究,依法施行。鼎,宗道子,恐已见。赵彦若志鼎墓,即言濮事者,恐此别一人。言濮事者,即非宗道子,宗道子别见元丰元年八月一日。

  权御史中丞邓绾言:“续体访得吕惠卿贪浊事迹,乞下根究官体量。”诏送根究公事所。朱本削此段,今复存之。

  甲午,右武卫大将军、资州刺史仲滂为荣州团练使,瀛州刺史仲当为德州团练使,右千牛卫将军仲暹为监门卫大将军,以学士院试论及经义中格也。

  都大提举淤田司言:“诸牧地乞从本司淤溉,除留牧马外,募人增课承佃,以给群牧司岁费,余钱封桩买马。”从之。

  乙未,诏都水监相度开展惠民河利害以闻。以宋用臣与巡护惠民河官乞开展河道,以便修城也。

  是日,十月七日乙未。彗出轸。旧说于丁酉日乃书“太史奏彗出轸”,今从新纪。实录亦系之丁酉,盖因太史奏乃书耳。按天文志:“八年十月乙未,东南方轸宿度中有星,色青白,如填星大。丙申,西北生光芒,长三尺,斜指轸宿,若彗星。丁酉,光芒长五尺。戊戌,长七尺,斜指太辖,主兵丧。丁未,入浊不见。轸,楚分也。”本志书彗,委曲若有所讳,与三朝、两朝史不同,可见史官之误,不可不改修云云。

  丙申,知颍州、龙图阁直学士孙永权判北京留司御史台。以母病自请也。

  诏罢给在京官赁宅钱。

  丁酉,太常少卿贾昌衡为右谏议大夫,太子中允吴安持转一官,升一任,及金部员外郎吕嘉问各赐钱三百缗。以三司言昌衡等提举市易司,自去年四月至今收息钱、市例钱百万二千六百七十余缗,故赏之。

  诏检正中书五房公事张谔,同提举市易司官根究比较盐钞、交子利害,申中书取旨。吕惠卿家传云,当考。

  是日,九日丁酉。太史初以彗闻。彗出以七日乙未,越二日丁酉,太史乃奏也。

  戊戌,手诏王安石等曰:“朕以寡薄,猥承先帝末命,获奉宗庙,顾德弗类,不足仰当天心。比年以来,灾异数见,山崩地震,旱暵相仍。今彗出东方,变尤大者。内惟浅昧,敢不惧焉!其自今月己亥,不御前殿,减常膳,如故事。卿等宜率在廷之臣,直言朕躬过失,改修政事之未协于民者以闻。”遂诏中外臣僚直言朝政阙失。

  王安石言:“臣等伏观晋武帝五年,彗实出轸,十年,轸又出孛,而其在位二十八年,与乙巳占所期不合。盖天道远,先王虽有官占,而所信者人事而已。天文之变无穷,人事之变无已,上下傅会,或远或近,岂无偶合?此其所以不足信也。周公、召公岂欺成王哉?其言中宗所以享国日久,则曰‘严恭寅畏天命,自度,治民不敢荒宁。’其言夏、商所以多历年所,亦曰德而已。裨醦言火而验,及欲禳之,国侨不听,则曰不用吾言,郑又将火。侨终不听,郑亦不火。有如裨醦未免妄诞,况今星工岂足道哉?所传占书,又世所禁,誊写斗误,尤不可知。伏惟陛下,盛德至善,非特贤于中宗,周、召所言,则既阅而尽之矣。岂须愚瞽复有所陈?然窃闻两宫以此为忧,臣等所以彷徨不能自已。伏望陛下以臣等所陈开慰太皇太后、皇太后,臣等无任兢惶恳激之至。安石札子,据陆佃所编增入,札子称十月而无其日。

  庚子,右正言、知制诰、直学士院、权三司使章惇知湖州。先是,御史中丞邓绾言:

  臣伏见陛下近日断然罢黜吕惠卿,令按治其罪。诏命一出,上自朝廷之卿士,下至闾巷之庶民,莫不鼓舞欢欣,称颂圣德,虽四海之外,万世之下,孰不仰陛下威断之明。臣以谓惠卿执政逾年,所立朋党不一。然与惠卿同恶相济,无如章惇。臣职在纠弹,曾论奏惇佻薄险轻,行迹丑秽,趣向奸邪。亦略条惇徇私作过,欺君罔上,不忠之罪。又复言惇父年八十不肯归养,隳伤教义,不孝之恶。

  且陛下官爵,而惠卿与惇擅以相私。只如惇才差往辰州,即举惠卿妻弟方希觉往军前妄冒功赏。惠卿才管军器监,即举惇妻弟供奉官张赴在本监勾当公事。及惇入三司,即商量废罢三省判,特置三主簿,内一员方希益乃惠卿妻之亲弟,一员陈朴乃升卿妻之亲兄。又商量欲擢用和卿,则先荐王安石为例。和卿之庸懦如此,而惇奏“风力精强”;和卿初作尉二年,而惇奏称“所至必治”。大抵欺谩君父,愚弄朝廷。

  其于财利,则止有内库、司农寺借钱;其于职事,则长是中书刑房上簿;入省则终日谐亵,未尝请副使、判官过厅;出省则诸处奔驰,惟务寻内臣、富室酣饮。臣前奏内言惇于熙宁七年十月内,两次有札子面奏,称盐钞四年折却八百万,乞借内库钱五百万,计尽一年可以积剩得三四百万钱帛;而今年却借司农寺钱三十万支料钱,则见惇去岁所言是欺妄。又言惇在省不禀朝旨,专权给与李陟、陈敦夫等添给;及侄章钺盗官钱帛,惇蔽盖百余日,并不举觉。及惇已移三司,越职违法,举吕和卿为监丞等事,皆合改正,而至今未蒙施行。缘惇人行污辱朝廷,与吕惠卿协力为奸,欺罔不一。今惠卿虽已黜逐,而尚留惇在朝廷,亦犹疗病四体,而止治其一边,粪除一堂,而尚存秽污之半也。

  伏以陛下不世出之英主,焦劳求治,既已累年,法度虽备,而朝廷未至尊荣,政化甚孚,而风俗未至惇厚,良以在朝侍从要近之臣或非其人故也。今正当除去秽慝,以尊荣朝廷,惩汰险邪,而惇厚风俗,岂可尚使善恶相与杂处于朝廷!夫朝廷者,天下本源,未有不清其源,而能洁其流者。语云:“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万民。”朝廷正于上,则陛下之所欲为,不劳而成,圣德日隆矣。

  于是罢惇三司使,以本官出守。上尝对惇称张方平之美,问惇识否?惇退以告吕惠卿,惠卿明日与方平同行入朝,告以上语,且曰:“行当大用矣。”方平缩鼻不对。其夕方平适与客坐,惇呵引及门入谒,方平使谢曰:“素不相识,不敢受谒。”惇臱怍而退。故蔡承禧劾惇有云:“朝登陛下之门,暮入惠卿之室。”盖指此事也。上由是恶惇,而王安石尤忌方平。方平既出,惇亦随责。此据司马记闻。

  淮南两浙体量安抚使、起居舍人、知制诰沈括权发遣三司使。括行至钟离,召还。行至钟离,据括自志。

  太子中允、直舍人院、检正中书五房公事、同判司农寺张谔为淮南、两浙体量安抚使。

  诏罢下元日朝献景灵宫,以星变避殿故也。

  权御史中丞邓绾言:“王庭老、张靓朋附吕惠卿,党庇赃吏,乞检会臣前奏,速罢三人差遣。”诏睦等候徐禧根究毕取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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