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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三年六月


  六月辛未朔,诏川峡民为盗配军者,再犯至徒及情理难恕,并部送出界,配诸州牢城。

  壬申,诏诸路部署司禁兵逃亡,捉获及首身,所在州军不得裁遣,并送本司。

  丙子,夔州路转运使薛颜上新徙夔州图,且言居民占射官地,请令岁输地课钱二万三千贯;又言城中创造官舍或侵民田。诏地课钱特免一万贯,所侵民田具顷亩以闻,当除租给直。

  禁诸路转运使副、诸州长吏与部内官属结亲,违者重寘其罪。

  丁丑,京东转运使、右正言、直史馆张知白上疏曰:“司天奏周伯星见,此圣德动天而辰象昭瑞也。臣闻皇王之道在乎戒谨,休祥荐至则抑畏滋甚。盖惧乱者治必兴焉,思危者安必久焉。昔之君天下者,患不恤黎元之疾苦,不知军旅之勤劳,奢侈无穷,田游无度,声乐不节,政事不勤,壅蔽不除,谏诤不纳。凡此八患,陛下悉皆无有,固已超绝于百代矣。诚能日新其德,虽休不休,则瑞星不出,臣亦贺鸿祚愈隆,而青史增光。苟异于是,则瑞星虽出,臣亦不敢同众人之贺也。自古以还,仗富强之基,居隆盛之运,怠于政事以启危乱者,不可胜数。况今西北二隅虽罢征战之役,然而比夫古者屈膝称臣、欵内附,则亦事异而礼殊矣,得不虑哉。”上览疏嘉纳,谓辅臣曰:“知白以谏官在外,而乃心朝廷,可谓知所职矣。”特诏奨谕之。

  赵德明复遣左都押衙贺永正等来贺。

  戊寅,诏东、西两川商税盐酒课利所纳二分金宜罢之,其愿纳者听。先是,计司请令半输银帛外,其二分入金,上闻其地或不产,故有是命。

  增开封府司录及六曹官月俸。

  己卯,放河北修城军士休息,以暑甚故也。

  令诸路转运副使,所至拣阅州兵老疾者,籍其数以闻。

  壬午,除两浙州军税鹅鸭年额钱。

  癸未,诏:“通犀金玉带除官品合服及恩赐外,余人不得服用。内诸司使以下,出入内庭不得服皂衣,违者论其罪。”

  戊子,知制诰朱巽上言:“朝廷命令,不可屡改。自今有陈述利害,更张法制者,请先付有司议其可否,如经久可行者行之,不可者止之。苟罔辨是非,一切颁布,恐失重谨之道。”上谓宰相曰:“此甚识治体,卿等志之。且事有可否,执政者所宜尽言,无有隐也。”

  诏三班院考较使臣以七年为限,尝有徒以上罪者,自赦后理年考课。

  庚寅,以殿中丞王旭同判吏部南曹。旭,旦之弟也。自旦为政,旭避嫌,不复厘事。至是,虞部员外郎王矩言旭前宰缑氏,廉白有政绩,但以兄任宰弼,遂使不用。于是,上谓旦曰:“旭之干敏,朕亦素知,且屡有言其才堪任京府僚佐者。”旦以避嫌恳辞,上曰:“前代兄弟,并居要重者多矣。朝廷用才,不可以卿故使之沦滞。”旦曰:“必不得已,愿且令主判南省闲司。”上复欲授三司判官,又固让,上重违其意,故有是命。后数日,旭引对选人,上面赐绯、鱼,谓旦曰:“朕失照管,不知卿弟犹衣绿也。”

  先是,有诏知广州凌策与缘海安抚使邵晔等同设方略,经度交趾事宜。辛卯,策等言:“黎桓诸子争立,各聚徒众,散施寨栅,官属离析,人民猜惧。头首黄庆集、黄秀峦等千余人,以不从驱率,戮及亲族,来奔廉州,乞量出军马,平定交趾,庆集等愿为先锋,克日攻取。臣等会议,若朝廷允其所乞,止发本道屯兵,益以荆湖劲卒三二千人,水陆齐进,立可平定。”上曰:“黎桓继修职贡,亦尝遣其子入觐,海隅宁谧,不失忠顺。今闻其死,未能吊恤,而遽伐其丧,此岂王者所为?”乃诏策等抚安之。庆集等仍计口给衣食,赐田署职,务从优厚。晔承诏,遂贻书交趾,谕以朝廷威德,如有自相鱼肉,久无定位,偏师问罪,则黎氏无遗种矣。明护惧,即奉龙廷主军事。于是,诏晔即以黎桓礼物改赐新帅。晔上言:“怀柔外夷,当示诚信,不若竢龙廷贡奉,别加封爵而宠锡之。”上嘉纳焉。

  朝廷每克诸国,必蠲省苛赋之甚者,厥后屡条其弊而减去之,自余有司或因其利而不易。先是,京畿每岁受纳民户税帛皆别置场,命官与司录参军同掌其事,事毕有羡余,悉与京府官均分,亦有缘此多取于民者。上尝尹京府,知其事,壬辰,诏自今悉以公钱给之。

  旧制,枢密院吏皆以年劳叙迁,未尝校其才艺,有至主事而懵其职守者。是日,内出公事三条,令主事以下详决之,命枢密副都承旨张质与礼房副承旨尹德润宿御书院考第。翌日,上亲阅视。是日,由主事迁诸房副承旨者四人,补东头供奉官者八人,补左班殿直者三人,书令史为守阙主事者三十一人,迁令史者十一人,余赠衣赐补三班奉职有差。所试不中程,由主事授内殿崇班者一人,令史补西头供奉官者一人,仍日给见钱,与住程差使,人赐马一匹。以质为左屯卫大将军,加俸,依前充职;德润为左领军卫将军、诸房副承旨。(尹德润,未见。)

  是岁,殿前、侍卫司奏孔目官以下阙人,乞行迁补,上亦令枢密院试以公事,擢其可者用之。

  甲午,汴水暴涨,命宣政使李神福、东上閤门使曹利用与马军副都指挥使曹璨、步军副都指挥使王隐巡护堤岸。中夜,河溢于城西,毁外堤,坏庐舍,实时完塞。乙未,迟明,车驾临视,劳勉役卒,赐缗钱。

  是日,应天府又言河决南堤,流亳州,合浪宕河东入于淮。即遣使驰诣河阴,督都监钱昭晟等塞汴口,仍劾昭晟等罪,贬其秩。又命内园使李神佑乘传经度工料,悉令县官供给,无得扰民。丙申,复遣中使诣应天府,开仓具舟,援救流徙,给以粮饷,收瘗溺者,俟河复故道乃还。

  上居明德太后丧,外虽从易月之制,而宫中缟素三年,自非凯还、郊庙不举乐,群臣屡以为请。戊戌,始许之。

  赵德明屡修贡,即戒边臣各守地分。是月,有叶市、潘、保、薛等四族来投镇戎军,秦翰出兵援之。德明诉其事于朝,愿举刑章。翰言四族本皆熟户,兹还旧居,非新有所招纳也。乃诏翰与张崇贵移牒报德明,自今勿复侵扰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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