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历史 > 北齐书选译 | 上页 下页
刁柔传


  刁柔(492~556),字子温,渤海人氏。其父整,魏车骑将军、赠司空。刁柔少时好学,综习经史,尤其喜好礼仪。博闻强记,以至于氏族内外,均十分熟悉。初做世宗皇帝的挽郎,不久为司空行参军。母死,守制以孝道闻名。永安中,授中坚将军、奉车都尉,加冠军将军、中散大夫。元象中,赴晋阳,高祖拜他做了永安公府的长流参军,又请他教授诸王子。天保初,擢为国子博士、中书舍人。魏收撰魏史,上书请求刁柔等人参预其事。刁柔十分固执,所以魏收很是厌恶。

  刁柔还参议律令。当时讨论立五等爵邑,有人认为承袭的人没有嫡子,就立嫡孙,无嫡孙,立嫡子的弟弟,无嫡子的弟弟,立嫡孙的弟弟。刁柔认为无嫡孙,应该立嫡曾孙,不当立嫡子弟。他说:

  刁柔案:《礼》言立嫡以长,故称长子为嫡子。嫡子死,以嫡子的儿子为嫡孙,嫡孙死,曾孙、玄孙也是这样。当然啦,嫡子之名,本为“传重”。所以《丧服》篇称“庶子不为长子服三年之丧”,“不承继祖与死去的父”。《礼记》记公仪仲子之丧:“檀弓说:‘什么?我以前没有听说过。仲子舍其孙而立其子是何种缘由?’子服伯子回答说:‘仲子也许是行古人之道吧。古时候周文王舍弃伯邑考而立武王发,微子舍弃孙子盾而立弟衍,仲子也许是走古人的路吧。’”郑玄注:“伯子为尊亲者讳,立子是不对的。文王立周武王,权宜之计。微子的嫡子死了,立自己的弟弟衍,是殷人之礼仪。”“子游向孔子请教,孔子说:‘非,当立孙。’”注云:“据《周礼》。”商因嫡子死,立嫡子的同母弟;周由于嫡子死,立嫡子的儿子为嫡孙。故《春秋》、《公羊》之义,嫡子的孙子死了,质朴之家亲近亲人而先立弟,文雅之家尊重尊长而先立孙。《丧服》篇讲:“为父后者,不为被父休掉了的母亲守孝。”《丧服小记》说:“祖父死,孙守孝三年,祖母死,亦守孝三年。”不为被休弃了的母亲服丧,是由于不能在宗庙祭祀的缘故。为祖母服丧三年,是因为大宗为传重的缘故。如今议论以嫡孙死而立嫡子的母弟,嫡子的母弟就是父后。嫡子的母弟本来不是承嗣之人,因为无嫡,所以才得为父后。那么嫡孙之弟,理应为父后。父死后,则为祖后的承继人服斩,既能为祖服斩,而不能为正宗嫡传,我还没有听说过。如果按商代的亲近亲人之义,就不能嫡子死而立嫡孙。若依周朝尊崇尊长之文,哪能舍其孙而立其弟?或文雅或质朴,愚用就迷惑不解了。《小记》又道:“嫡妇不为舅后者服丧,则姑且为其服小功服。”注:“谓夫有废疾,或者其他的原因,死了,无子,便不是正宗了。小功,是庶妇的丧服。大凡父母对于子女,舅姑对于媳妇,将不能传重于嫡,若想传重者为非谪,所服丧服即如众子、庶妇。”讲的是死无子的人,说绝世无子,不是说没有嫡子。如这人有子,怎么能说他无后?夫虽有废疾而没有儿子,妻还可以为嫡。嫡名还在,而想废除他的儿子,这符合于礼制吗?礼有增损,代代相承,一定说宗嫡可得而能变改,则为后服斩服,也应该有沿袭有更改。

  天保七年(556)夏,刁柔卒,时年六十五。

  刁柔在史馆时间不长,恰逢魏史撰成之际,心存偏袒,《魏书》中立传者凡同他有亲戚朋友关系的,均虚美过实,因此深受时人的讥诮嘲讽。


虚阁网(Xuges.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