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道格拉斯·亚当斯 > 拜拜,多谢你们的鱼 | 上页 下页


  正在他这么说的时候,下车变得不可能了,因为刚才已经离开了他们的暴雨又突然降临。闪电划过天空,似乎有人把整个大西洋扣在他们头顶的一个筛子上了。

  拉塞尔咒骂了几句,在暴雨中专心向前开了一段。为了发泄自己的怒火,他鲁莽地加速超过了一辆上面写着“麦肯纳全天候货运”的卡车。暴雨减弱了,他也稍微放松了一些。

  “所有的事都是从他们在那水库里发现那个中央情报局特工开始的,那时候每个人都开始产生幻觉,一切就那么开始了,你都还记得吧?”

  阿瑟犹豫了一下,考虑是否该再说一遍他刚从马头星云搭便车漫游回来,再加上其它一些令人震惊的原因,使他对于最近发生的事情不太了解。但是最后他觉得那样只能把事情弄得更糟。

  “我不记得了。”他说。

  “她就是那时候疯的。当时她在一个咖啡馆里。在里克曼斯沃思。不知道她在那里干什么,可她就是在那里疯的。好像当时她站起来,很平静地宣布她有了一个了不起的发现或者什么东西,然后晃了晃,看起来有点懵了,最后就冲着一个鸡蛋三明治尖叫着崩溃了。

  阿瑟畏缩了一下。

  “听到这个我很难过。”他有些呆板地说。

  拉塞尔发出一阵抱怨的咕哝声。

  “另外,”阿瑟试图把事情整理一下,“那个中情局特工在水库里做什么?”

  “当然是上下起伏了。他已经死了。”

  “可是……”

  “算了吧,你都记得的。那些幻觉。每个人都说那完全乱七八糟,是中情局在做化学武器的试验或者别的什么。有些疯狂的理论说,相比较侵略一个国家而言,让所有人都自认为被侵略做起来要便宜些,而且更有效。”

  “到底是些什么样的幻觉呢?”阿瑟用一种平静的语调问。

  “你这是什么意思?什么样的幻觉?我说的是关于巨大的黄色飞船的那些,所有人都疯了,以为自己要死了,然后砰的一声,它们就不见了,造成的影响也都消除了。中情局否认有这么回事儿,这说明这绝对是真的。”

  阿瑟的头有点晕了。他伸手抓住了什么东西来稳定自己,他抓得很紧。他的嘴翕动着,似乎想说什么,但是没说出来。

  “不管怎么说,”拉塞尔继续说,“无论那个化学武器是什么玩意儿,它对芬妮的作用看起来没那么快消退。我想去起诉中情局,可是我的一个律师朋友说,那就好比拿着一根香蕉去进攻疯人院一样,所以……”他耸了耸肩。

  “沃贡人……”阿瑟声音尖利地说,“那些黄色飞船……消失了?”

  “呃,当然消失了,他们是幻觉啊。”拉塞尔有些奇怪地看看阿瑟,“你想说你什么都不记得了?老天,你当时到底跑哪儿去了?”

  对阿瑟来说,这个问题问得太好了。他被这个问题吓得差点从座位上掉下去。

  “上帝啊!”拉塞尔大叫一声,拼命控制突然刹住的汽车,竭力避开一辆正开过来的卡车的路线,掉头冲上一块草地。在车终于停下来后,后座的女孩被抛离了座位,笨拙地撞在拉塞尔座位的背后。

  阿瑟惊骇万分地转过身。

  “她没事吧?”他脱口而出。

  拉塞尔生气地用双手梳了梳自己那整齐的头发,又摸了摸自己那金色的小胡子。他转过来面对阿瑟。

  “能不能请你,”他说,“松开汽车手刹?”

  §第六章

  从这里到他家的村子步行要四英里:离他转弯的路口还有一英里,但是讨厌的拉塞尔坚决不带他去了,然后从路口开始他还要走上三英里弯弯曲曲的小路。

  绅宝车消失在夜幕中。阿瑟站在那里看着它离开,有些头昏脑胀,就像一个人认为自己已经瞎了五年,但是后来突然发现自已不过是戴的帽子太大了而已。

  阿瑟使劲地摇着头,希望这样以来某些显而易见的事实就会排着队出现,但是这些显而易见的事实,如果确实有的话,没有出现。于是阿瑟再次上路了,他希望能有一段让人满意的提神的散步,或者也可能磨出一些令人满意的水泡,这样以来他就算不能肯定自己是否精神正常,起码能肯定自己的存在是真实的。

  10:30他走到了,这是他透过“马和马夫”小酒馆那沾满水气的油腻腻的窗子看见的,那里很多年来都悬挂着一个陈旧的破钟,钟面上有一幅图案,一只酒杯很可笑地卡在一个鸸鹋的喉咙里。

  就是在这个酒馆里,他度过了那个意义重大的午餐时间,先是他的房子,然后是整个地球都被摧毁了,或者应该说看起来被摧毁了。不对,他妈的,就是被摧毁了。如果当时没被摧毁,那过去的八年他究竟上哪儿去了?另外刚才拉塞尔告诉他那些黄色的沃贡人的飞船都不过是药物产生的幻觉,但如果没有那些飞船,那这八年他又是怎么到处乱跑的呢?可是如果说地球的确被摧毁了,那他现在又站在什么东西上面呢?

  他停下来不继续想了,这个问题他思考过二十多次,从来没有什么结果。

  然后他又重新开始想。

  就是在这个酒馆里,他度过了那个意义重大的午餐时间,在这段时间中,发生了一些事情,不管那到底是什么,现在他正在试图弄清楚,并且……

  这样想下去还是不会有任何意义。

  然后他又重新开始想。

  就是在这个酒馆里……

  这是个酒馆。

  酒馆提供酒水,他从来不会错过这个。

  他混乱的思维终于继续下去并且得出了一个结论,即使这结论并不是他思考的目的,他仍然为这个结论感到非常高兴。于是他大步走向了酒馆的门。

  然后停了下来。

  一只黑色的硬毛小狗从一道矮墙的下面跑出来,看见了阿瑟,开始向他狂吠。

  阿瑟认识这条狗,他很熟悉它。这是他的一个从事广告业的朋友的狗,名字叫做“什么都不知道的家伙”,这是因为它的头上的毛都向上竖着,让人联想到美国总统。那条狗也认识阿瑟,至少它应该认识。这是条蠢狗,甚至连自动提词机都跟不上,这也是为什么人们叫它那样一个名字。但是至少它应该认出阿瑟,而不是站在那里,浑身的毛都竖着,好像阿瑟是它那愚蠢的生命中出现过的最可怕的幽灵。

  于是阿瑟向窗子走了几步,不再看那只窒息的鸸鹋,而是透过玻璃看看自己。

  第一次突然在熟悉的环境中看到自己的样子,他不得不承认那条狗这么做确实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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