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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


  他们正是为了追寻小刀会的资料而来的,有了这种活生生的数据,自然求之不得。

  所以,史道福一向他们望去,两人就连忙做手势,请他说下去,尤其是哈山,天生最喜欢听稀奇古怪的故事,态度也就大是前倨后恭,连声道:“请说,请说!”

  史道福侧着头,毕竟年代久远,他要搜索记忆,才能说得下去。

  “那人把那‘蜡烛包’向叔叔手里送,叔叔却不接,我看到包着的那个小囝,眼乌珠转动,样子十分可爱,就忍不住伸手去摸他的头,那人却顺手把‘蜡烛包’送到我手中!”

  白老大“啊哼”一声:“小刀会的人托孤,这倒有点意思。”

  哈山一下子拍在白老大手背上:“你别打岔!”

  史道福反背双手,摆出了一个抱住了婴儿的姿势来,还左右摇了两下。

  (中国的武士拉弓射箭的时候,标准的姿势是“一手如抱婴儿,一手如托泰山”,可见抱婴儿,是有一定的手势的。)

  史道福的神情,完全沉浸在遥远的回忆之中,他道:“那时天十分冷,弄堂口的风很大,那小囝的脸,冻得通红,我忍不住用自己的脸,去贴了贴,小囝反倒笑了起来,我感到有趣极了!”

  他说到这里,忽然吸了一口气:“当时我只顾逗小囝玩,没有注意那人和叔叔说了些甚么,只是忽然觉得手中一紧,那人又把婴儿抱了过去,抱了好一会,才交给了我叔叔,就大踏步走了开去。我叔叔抱着小孩,神情十分紧张,忽然道:‘快收摊子,回去再说!’摊子我是收惯的,收了摊子,跟着叔叔回去,叔叔把小孩交给我抱着,我一路逗他玩。”

  白老大听到这里,略为不耐烦:“请你说得简单一点,不必太详细了!”

  史道福“嗯”了一声,好一会不言语,哈山瞪了白老大一眼,怪他不该打断了话头,过了几分钟,史道福才道:“当时我年纪实在太小,不知道发生了甚么事,后来长大了,想想,知道那个人……一定给了我叔叔不少好处,托我叔叔照顾这个婴儿,因为不多久,我叔叔就忽然有钱买房子了,嗯,就是现在我住的这房子,历史悠久,他的日子也好过起来,不再摆补鞋摊子,可是,他并没有好好照顾那小囝。”

  哈山可能是由于自己是孤儿出身的缘故,所以十分紧张婴儿的遭遇,忙问:“你叔叔把那孩子怎么样了?”

  要知道,那时的人没有现在文明,路上有个死婴,决不会有人去过问,都当垃圾处理,若是他叔叔受了人家好处,又起了坏心,那婴儿可危险之极。

  史道福对哈山的问题,没有直接回答,只是摆了摆手,示意他别急,然后才道:“那婴孩在叔叔家三天,阿婶不喜欢他,十分嫌他,反倒是我,觉得多一个小弟弟很有趣,有一天晚上,我听到阿婶和叔叔的对话,才知道阿婶不喜欢那孩子的理由。”

  史道福说到这里,五官挤在一起,显得他脸上的皱纹更多。任何老人,当然都曾年轻过,有过童年,当他听到他叔婶对答时候,他就不过是一个四岁的孩子。

  当时,他叔婶的对话,对一个四岁的孩子来说,听得懂的,自然只有三四成,可是由于这一番对话,在他脑中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一直在反复琢磨,随着渐渐长大,终于领悟了其中的意思。当他在那么多年之后,向哈山和白老大说出来的时候,他自然是已经领悟了意思,懂得了当年他叔婶的对话的。

  他先听得婶婶说:“你真准备把这小赤佬养大?”

  他阿婶自然是在和他叔叔说话,他叔叔沉吟了一下才回答:“他留下的钱,养一百个小孩都够,总不能……答应了人家不算!”

  史道福的评语是:叔叔是老实人,可是阿婶十分精明,唉,穷透了,精明全是穷出来的!

  阿婶立时道:“不行,第一,小刀会造反,捉住了是要杀头的,你收留小刀会的小孩,不杀头,只怕也要吃官司,坐监牢!”

  叔叔咕哝了一句:“小刀会的钱你倒要!”

  阿婶的回答:“钱上没有刻着名字!”

  叔叔辩了一句:“这孩子的额头上,也没有刻着是谁的儿子,就当是你和我生的好了!”阿婶叫了起来:“你要死快哉!你不看看,这小儿鼻头高、眼睛大,皮肤的颜色像皮蛋,十足是个杂夹种,你同我生得出?”

  史道福的阿婶讲这一番话的时候,自然是地道的上海话,“杂夹种”者,混血儿之谓也。

  阿婶这样一说,叔叔也犹豫了起来:“看看倒真有点像,人家说,杂夹种愈大,愈是看得出来,唉,这……怎么办才好?”

  阿婶十分果断:“掼脱伊(扔了他)。”

  史道福又有补充:“我听到这里,几乎直跳了起来,活生生的一个人,怎么说扔掉就扔掉?可是我很怕阿婶,假装睡着,一声也不敢出。”

  哈山听到这里,更是紧张:“后来怎么了?”白老大呵呵笑:“哈山,你遇上说故事的老手了,他不会爽快说出来的,一定要吊着你的胃口。”

  史道福大摇其头:“不是吊胃口,事情总要来龙去脉说清楚了,听的人才有味道,一部《红楼梦》,也是这样子啰啰嗦嗦说下来的,若要直截了当,说几句话,就可以说完,还有甚么看头?”

  哈山高举双手,作投降状:“好……好……由得你把来龙去脉说清楚。”

  史道福叹了一声:“我叔叔当时也反对。”

  他叔叔说:“让我想一想。”

  这一想,好久没有声音,史道福毕竟是小孩子,也就迷迷糊糊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他就被婶婶叫醒,看到婶婶正在床板上,用一条破棉胎把那小男孩包起来,那条棉胎的棉花,已硬得和石头一样,颜色发黑,上面的网络,也破的破,断的断,包好之后,用一条草绳,扎了几转,这时,叔叔从外面进来,拿了一张报纸,报纸包着两根油条,所以有一大半被油浸得成了半透明。

  叔叔把油条拿出来,递了一条给史道福,自己咬着另一条,一面把报纸折得很小,塞进了棉胎之中。

  婶婶问:“这是干甚么?”

  叔叔道:“这孩子,也不知是哪天生的,那男人说是他的父亲,可是连姓名也没有留下,父母都不知道,这张旧报纸上的日子,就算是他的生日吧。”

  当史道福讲到这里的时候,白老大就发觉哈山的神情不对头了——他面色苍白,手不住地发抖,手中的半杯酒,不断在洒出来。

  他双眼发直,望定了史道福,看来他想伸出另外一只手来指向史道福,却说甚么也抬不起手来。

  白老大大吃一惊,忙喝道:“哈山,你怎么了?”

  他一面说,一面走过去,托住了哈山拿酒杯的手,把酒杯托向他的口边,哈山大大喝了一口,可是有点力不从心,一大口,只有一半进了他的口,一半流了出来。

  白老大更吃惊,忙把手按到他的头顶上,用力搓着,一面道:“你要中风,也等听完了故事再说……”

  哈山直到这时,才缓过一口气来:“我没事,我没事。”他拨开了白老大的手,又问:“那包油条的报纸,你记得是几月……几号的?”

  史道福也看出了哈山的神态大是有异,可是他无论如何想不到是发生了甚么事,反倒是白老大,有了几分感觉,他不由自主,“嗖”地吸了一口凉气。这时,哈山的手握住了他的手,手竟是冰凉的——在白老大的记忆之中,只有一次,哈山这样紧握着他的手,手是冰凉的,那是他们都十一二岁的时候,和一个近二十岁的凶恶青年打架之前,那一次,他们两人合力,把那个以为两个小孩子好欺负的家伙,打得头破血流,鼻青脸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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