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奥森·斯科特·卡德 > 背叛之星 | 上页 下页
一一


  所有这些思考,只指向唯一的结论:我必将死亡。但这结论只让我兴奋了起来。希望能活得再久一点,能更多了解这个世界。它已经向我揭开了面纱的一角,告诉我除了向交易馆换取金属外,还有其他获得自由的方式。我们得到了一整个世界,不是吗?重力把我们束缚在这颗星球上,但如果我们不再向上攀爬,不再试图打碎头顶的这面墙壁,而是转而向下,转向我们站立的这片土地,观察我们周围的一切,从它们身上学习呢?

  这兴奋让我无法自持,是否死前才能得到这样的机会?才能听到植物发出的声音?不,不是说它们会说话了,而是它们的毒会刺激人的大脑,让人看到从未想象过的真实,从而了解这世界到底给我们这些外来者、陌生人准备了什么。于是当我握住树干,跌跌撞撞地在森林里行进时,我不由得默默请求这些树木继续对我说话。如果一定要死,那就死吧,可别让我就这么无知无觉地死去。

  直到最后,我再也抬不起腿来,脚底好像磨开了花。可从太阳的位置判断,时间还不过是下午。可当我跌倒在地时,一道蓝色的光芒在我眼前闪过。湖水已近在眼前。

  湖面并不宽阔,对面的湖岸,在蒸腾出的飘摇水汽中隐约可见。可左右的湖水却似无边无际,只能看到阳光在水面上反射出灿烂的金斑。是的,时间应该是下午两点左右。

  我在湖边躺倒就睡,醒来时,却发现太阳的位置丝毫未变,就跟我睡着时一模一样。

  我绝望了,却又生出新的希望。我确实睡了一觉。我的肌肉酸痛,腿脚酸软无力,可我又能上路了。从体内迸发出的力量只能说明身体确实获得了休息。哪怕休息并不充分,但至少可以再上路了。而且,我没有一睡不醒。空气中的毒素也没有趁我睡着时夺去我的性命。

  当然,也可能是我从树荫下走了出来,开阔的水面驱散了树木散发的毒气。能抵达这里,让我获得了一种莫名的胜利感。我开始回想“背叛星”的地图,这幅地图还是我在学校里念书时记下的。当我们的先祖最早来到这里时,从轨道上观察并绘制了这幅地图。这里有不少湖泊连绵向东分布。如果这就是那个西南之湖的话,继续向东就能抵达其他更大的湖。从湖的南岸一直行进,跟着一条大河抵达最东面的大湖,埃里森的边境就已经近在眼前了。

  我知道湖的南角就是那个女人跟我说的该向南转向的地方,可琼斯仍在穆勒家族势力伸手可及的地方。丁特可能在那里安插了间谍,至少父亲一定会。而父亲很可能会改变主意,觉得我的死可能对穆勒家族更有利。

  库库艾森林已无法击败我。我可以继续向东,一路走向埃里森——纳库麦西部唯一的家族,从那儿再择道前往纳库麦,完成父亲交付的任务,并证明自己仍忠于他,忠于家族。或许这样就还有机会返回家族,至少不用担心家族再派刺客来暗杀我。

  我一路向东,向纳库麦而去。是的,我终于能看见太阳了,不再像几天前,只能从树荫间看见它的光芒。但一路走来,那种不可理喻的怪异感仍萦绕在四周。根据我脑中的地图,有一段路至少需要坚持走两天。可从太阳的位置判断,我几个小时就走完了。对此,我又发明出不少新的解释。到最后,我懒于再去思考或相信,只想象着萨拉娜的样子,回忆着她给予我的信任和爱,哪怕我们没有机会在一起,她仍无怨无悔的样子。而最后,则是对杀戮的渴望,让我挣扎着走完了最后一段林间路。我想着怎么干掉丁特和“那个贱人”,我想象着她因为受伤而疲弱不堪时,施予自身的魔咒就会解除,人们就会看清她的真面目:一只恶心、硕大、黏糊糊的肉虫,在城堡的石质地面上翻滚,所经之处只会留下一条闪亮的黏湿印迹。

  我的包裹已经空了。一路走来,能找到什么树莓我就吃什么。我原本健硕的身体,现在已经瘦脱了形。胸前的双乳,原本因为在家族时良好的饮食而变得柔嫩、硕大,现在则和身体的其他部位一样瘦小而紧绷。好处是它们没那么累赘了,仿佛也懂得在危急时刻不能乱添麻烦,必须和身体的其他器官一样靠有限的食物,拼命活下去。它们成了我身体的一部分,尽管刚开始时并不那么受欢迎,可现在我不再觉得它们怪异了。

  带着灰色斑点、细长而苗条的白色树木映入眼底,告诉我目的地已近在眼前:白树之城,拂晓、光与叶之城——埃里森。

  树木的种类一变,萦绕在我身边的毒素效力就消失无踪。兴奋之后,疲倦如潮水般涌来。跋涉千里之后,正常人都会这么疲惫不堪的。即使是个准备充分的士兵,在开阔的空地上走这么远也得花个二十天的时间,而我却是在森林里不停跋涉,又困又饿,毫无计划可言。走出森林的时候,我立刻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不管天上太阳的位置变动如何缓慢,我确实走了这么远的距离,所有那些痛苦不堪和筋疲力尽都是真的。如果我还有返回穆勒的一天,如果我还能重回穆勒人民的心底,这穿越库库艾森林的奇迹之旅一定会被人们铭记在心。人们会传唱关于我的歌谣,讲述我如何在几天内,持续行军,穿过整个森林。而一个给养充足的普通人要走二十天,如果是一支军队,要再花二十天。

  瞧瞧,那时我就是这么想的,天真、无知而自大。

  这段疯狂的旅程结束了,而剩下的旅程还要继续。但至少太阳开始不紧不慢地划过天空,我终于能一路走到夜幕降临。

  早上,在一条从林间穿过的小道上,我换上了群山岭的那个妇人给我的女性衣服,并清点了手里的钱:二十二枚金环、八枚白金环和两枚用于紧急情况的钢环。行囊里还有一把匕首。

  但我不知道下一步该干什么。在穆勒时听到的最新的消息是纳库麦正在进攻埃里森。纳库麦获胜了吗?还是双方仍在纠缠不休?

  我走上大路,向东行进。

  “嘿,美女!”身后响起一个绵软却尖锐的声音。我转过头,看见两个比我强壮不少的男人——尽管我十五岁就长到了眼下这么高,但毕竟还未成年,没来得及练出一身强壮的肌肉。而那两个男人,尽管衣衫褴褛,但那衣服看上去像某种制服。

  “你们是埃里森的士兵吗?”我问道,装出一副高兴的样子。

  头上绑着绷带的那个男人挤出一丝扭曲的笑容:“哈,现在是那些黑鬼管事了,这里还算不算埃里森都难说了。”

  所以,纳库麦赢了,或者说,就要赢了。

  矮的那个男人一直没把眼睛从我胸脯上挪开。他声音嘶哑,仿佛很久没说过话了:“你要和两个老兵结伴同行不?”

  我笑了。他们挑错了对象。他们把我的衣服剥了一半,才发现我有一把匕首,而且我很擅长用匕首。那个矮个的逃掉了。但看他腿上血流不止的样子,我觉得他跑不了多远。那个高个的则被我撂倒在路上,仰面朝天翻了白眼,仿佛在说:“没想到活了那么久,我却死在了这里。”我掩上了他的眼睛。

  但他们给了我进入第一个城镇的通行证。

  “真是活见鬼了!小小姐,你看上去像丢了半条命。”

  “哦,不,”我对旅馆的老板说道,“我只是差点被强奸。”

  他甩了条毯子披到我肩膀上,一边领我走上楼,一边呵呵笑着:“一个人可以只剩半条命,可不会只剩半个贞操。强奸只有成或不成的。”

  “看看我身上的伤再这么说吧。”我回答道。他领我看的房间又小又简陋,但这个镇子看上去也不像会有什么更好的房子了。离开前,他帮我洗了脚,这是本地的习俗,着实有点不寻常。他轻手轻脚的,却让不习惯的我痒得咯咯直笑,但完事后又觉得轻松了不少。我想着可以向下层的穆勒平民推行这样的习俗,不由得想起茹瓦给谁洗脚的样子,然后笑出了声。

  “有什么好笑的地方吗?”他看上去有点恼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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