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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公元一八九四年 香港的英国女人(1)


  一

  瘟疫过去了。

  中秋后的早晨,亚当·史密斯梳洗完毕,立在阳台瞭望海景,风夹着桂花清香轻轻拂来,钻入他睡衣敞领,史密斯浑身舒畅。栏杆外的榕树,忽闪长雉尾的绶带鸟,看清了,鸟嘴和眼圈有一道漂亮的鲜黄。

  这是一个气候怡人的星期日早晨,圣约翰教堂歌德式的尖顶在召唤信徒前往礼拜。信主的才能永生。史密斯抚摸仔细刮过的脸颊,等下他将穿上佣人亚福洗烫过的雪白硬领,坐在教堂的长凳双手交迭捧着圣经聆听汤玛士牧师布道,管风琴奏出圣乐,他心里充满信仰的喜悦。

  做完礼拜,来到教堂外红棉树下散步,职别极高的殖民地军官、政要暨夫人,在上帝殿堂暂时收敛气焰,夫人们点着戴花边帽的头招呼阶层比她们低的教友,和颜悦色的微笑着,甚至停下来逗水兵妻子手抱的婴儿,或赞美衣帽店女老板的巧手艺。

  史密斯但愿自己臂弯挽了位长裙窸窣的仕女同上教堂,她也戴着花边帽子,两人步伐一致,漫步碎石于路,与相熟和不相熟的教友寒暄问好,然后回到家里享用丰盛的礼拜日午餐。他已经从鼠疫的梦魇中苏醒过来,他需要回到他熟悉的生活中去,回到应有的理性与秩序,这包括他的交际礼仪,一举一动必须合乎绅士的作为。比如:小心翼翼的扶着女伴步上维多利亚会所的云石阶梯,在二楼餐厅抢先半步,开门让她进入,拉开椅子侍候她坐下,再轻轻往前一推,如果女伴抽烟,他实时划上火柴或接过打火机捻亮,然后捧着烫金皮的餐牌,轻声体贴地推荐会所的著名菜式。

  邻桌坐的也许是警察局帮办和他的夫人,他,布莱敦磨坊主的第二儿子,在离开故乡四千里路之外的殖民地会所,和眼睛长在头顶上的帮办夫人平起平坐。前天在楼下酒吧,白发苍苍的法官大人问清他的身分,老头子拍拍他的肩:

  “干得好,年轻人!可怜的狄金逊先生,一个爱闹的家伙!”

  他前途无量。史密斯踌躇满志地对住海景,唇角高高牵起。接替狄金逊先生的人选,找出种种借口,至今仍滞留伦敦,史密斯在洁净局呼风唤雨,尝到权力的甜美滋味。唯一欠缺的就是身边一位得体的女伴。瘟疫过后,他对安妮的想念愈深:她摘下帽子,那一头发亮栗色的长发,早晚各梳一百下,她告诉他。史密斯难忘安妮散发的那股体香,处女的芬芳。不像黄得云用莞香熏出来的香味──他愈来愈受不了那味道。他从小和安妮厮混,却没受她体香的诱惑而有进一步行动,史密斯抚着心,在这个上帝的日子里,为自己纯白的爱而感动。

  他从箱笼底翻出故乡带来的笛子,湖上泛舟,他为安妮的歌声伴奏的那个笛子。收拾行李时,没曾想到带走它,却很高兴从箱底发现了。史密斯两腿并拢,立在阳台对住海,下唇按住笛嘴吹起他熟悉的牧歌。笛声呜呜声,荒疏太久,居然吹不成调,支离破碎的音节在异乡的天空轰响。史密斯悚然停住,他口干唇燥,自此不敢再吹笛了,只是深情的抚摸着它,眼睛投向远远的海的那一边。

  他不懂自己。半年前他急于逃离的,如今变成他最大的渴望,如果安妮在这儿,她会为他布置一个舒适温馨的家,首先搬走楼下客厅多余的家具,点上壁炉,上面镶上镜子,安妮将诚心的征求他的意见,壁炉镜子上该选挂马或静物油画,不管决定如何,画要挂得很高,合乎时宜。客厅两边拱形门框上,他们多半挑中目下时兴典型维多利亚时期的风景画;蓊绿的橡树,云彩幽微精深。圆桌铺着手织的桌布,可能出自安妮秀巧的手──她将会把精致的英国搬到殖民地来。

  每个月史密斯等待伦敦邮轮捎来安妮的信,每个月都落空。

  史密斯立在阳台,享受美好的星期日早晨,阳光普照下理性、清醒的世界,上帝连续六天创造大地后休息的日子。他轻抚失声的短笛,感到孤清。他不愿形单影只的上教堂,巴巴望着人家回去团聚,而他独自一人回来啃半冷的食物,佣人亚福放假前帮他准备的。

  他无路可去,除了一个地方,山下隐密的所在,他的行宫。史密斯在阳台焦躁的踱步,性急的盼望黑夜降临,等待黄昏最后一抹晚霞消失,黑暗是个深渊,他将像往常一样走下山,往下坠落,陷到深渊的底层。山脚下点灯的屋子引他前去,灯屋里藏着他的海蒂拉──古希腊擅歌弹琴的神女,她浑身散发莞香的香味,盛妆坐在灯下,她是他的夜之女妖,一朵夜里才盛开的花。

  黄得云妓院的习惯未改,每天睡到下午才起床,然后坐在镜前悉心打扮,从前她一个晚上妆扮二次:酒楼花厅出局一次,散席后邀客人到她妓寨香闺“打水围”吃生果、瓜子前再补妆,最后陪客人留宿,上床前又重新打扮得醉眉惺眼。现在她只专心对住史密斯,把每晚的化妆减为一次。她坐在灯下排字花,一心一意等待。玫瑰椅摆着一把三弦,她从南唐馆带来的乐器。一等史密斯坐定,仆妇低头上来挥着一把大葵扇帮他解暑──山脚下的气温总比山顶高几度,黄得云取过三弦,唱一曲《昭君怨》,感叹飘零身世,琤琮弦声取代了失声的笛子,布莱敦的乡情牧歌远微了,史密斯呷多了锡杯里的酒,更不知身在何处。

  他从不在这里过夜,等下酒醒了,他还是回到半山那个有壁炉、阳台的家,不管夜有多深。黄得云放下三弦,也不卸妆,只换一条裤头很松的“二奶裤”。(传说里二奶与大妇争主人同房,每以裤头松取胜,云云。)黄得云风情万种的躺下来,采取一个最美的侧脸,使出妓女的媚术来蛊惑他,柔骨轻躯任他弯转,变换不同的姿势去迎合他,正常女人所达不到的。他驾御着她,两人共享肉欲的飨宴、堕落的欢愉。

  然后她匍匐在他脚下,像只蜷伏的猫,在另一次情欲升起的空隙中喘息。在最后一次狂乐的顶点过后,史密斯摊开被淘空的身子,为自己感官的要求感到震惊,他会是这样欲念深重的男人?

  经不起黄得云苦苦哀求,满足她和爱人共度一夜的愿望,史密斯留了下来,搂抱他放荡的女妖过了一夜。隔天早晨他在逸乐的床上睁开眼,看到没有烛光、黑夜遮掩下的现实:红砖地横陈她的亵衣,第一次曾经使他感到淫秽的妓女红肚兜,墙角立着异教徒的小神龛,烧尽的香灰像堆起的小坟冢。飞龙雕刻、红纱宫灯、竹椅高几,史密斯心目中的中国和黄得云从湾仔春园街买来的西洋花纱窗帘、绿丝绒靠垫,带穗的桌巾,混合成光怪陆离的景象。

  然后他发现他所躺的这张弹簧大床,是摆在唐楼的客厅中央。卧房在二楼,苦力从中环拍卖行搬来,没吃饱肚子,扛不上楼梯,就把床丢在客厅。中国人拜祖先、供神明的庄严厅堂,却被他们用来夜夜宣淫,真是不懂持家的娼妇所为。

  史密斯脚一伸,重重踢了匍匐在他脚下的女人一脚,立即想离开这娼妓的屋子。他在凌乱的被褥找寻自己的衣裤,他的赤裸的腰从后面被狠狠抱住,出奇有力的把坐着的他按倒回床上,躺回他原来的位置。那个被他踢过的女人,双眼发光,反转过来骑在他身上。史密斯感到被侵犯了,试着挣脱,女人却插入他血肉里,和他连在一起,变成他的一部分。她撩拨他,施展所擅长的媚术蛊惑他,使他感到有如千万只蚂蚁的腿在血管里抓爬,史密斯禁不住撩拨,不止一次兴奋起来,在放荡的恶行过后,他躺在那里,比以前更感到孤独,他意识到身体的某一部分已经不属于自己,他控制不了它。他出卖自己的感官,做不了自己完全的主人。

  他从心底鄙视这女人,他诅咒她,那揿入他血肉的女妖。他掉开眼睛,不愿去面对她那如谜语般难解的容颜,企图忘记他曾十指张开,叉入她浓密如黑夜的发鬓,那种把另一个生命掌握在手中的实在感觉。蝴蝶,我的黄翅粉蝶。他发誓永远离开那个迫不及待扑向自己的柔软身体,不去响应她咂咂有声的啃啮,与她相互吞食,然后,足足有一世纪之长,才听到她餍足的叹息声,他趴倒下来,身心空白一片。

  一经餍足,史密斯翻身下床,找出种种借口,只为离开她。他甚至以撒谎做为交换。回到自己的家,双手插在口袋深处,立在阳台,面向漆黑不可辨的维多利亚海港。

  史密斯在阳台上来回踱步,刚点上的香烟不耐烦的往一盆茉莉花一挥,磁一声,烧焦的味道。他左边的脸皮抽了几下,在已然模糊的天空找寻圣约翰尖顶的十字架。

  “祂与我同行,祂诲我谆谆,祂说我只属他一人──”

  史密斯背诵圣诗,踱步愈来愈急。脚下一个不留神,绊倒一个玉兰花盆栽,整个人往前一趑趄,一个奇怪的景象发生了,他感到自己好像从体内悠悠飘出,飘到山脚下那个点灯的屋子,跌落在他抗拒了无数个夕暮的弹簧床,与异教的祖先、神明共聚一室。那个异教的女人两片嘴唇磁铁一样,吮吸他因缺乏爱抚而粗糙的耳垂,十只凤仙花的浆汁染红指甲的手,鱼一样的滑在他身上肆意游行,他吹熄灯火,抱着他犯罪的同谋,一齐坠入黑暗的深渊,永劫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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