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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


  §第十章 柳晴花明·绝处逢生

  蔫土匪 十一月四日

  虽然昨天夜里四点才睡,早上却十点就醒了。走出卧室,屋子里静悄悄的,拉开冰箱,连牛奶都没了。想到昨晚老婆说今天要带三位老人家一起去买菜,中午顺便带汉堡回来。

  只好又回去睡,睡不着,躺在床上想心事。想派蒂也一样没有食物,兀自攀在罐口的纱布上不知道是否也在睡觉?或在想心事?

  当所有的虫子都死光了,作为一只螳螂,就算能不饿死,活着又有什么意义?

  许多人都“耻为天下第二名手”,不为冤仇,也无宿怨,只因为你是可以与我争雄的人,为了证明我最强,我就要跟你斗,把你解决,从此确认我是“东方不败”。

  看看派蒂,她的屋子里满地的虫头、虫肢,每个进来的昆虫,就算跟她差不多,甚至比她还高大,都死在她的手下。她证明了自己是“东方不败,只是这“不败”,又如何。

  “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酣睡”,或许正是描写这种人的心理。两个抢匪,连手出击,抢到了金银财宝;当天晚上,虽然四野无人,敌人全都死光、跑光了。两个人相对,反而睡不着——各自防着对方。

  那些超级强国也一样,唯恐敌方先发动核子攻击。便联合盟国,处心积虑地冷战,用尽办法分裂敌人。拆掉他的核子弹头、移开他瞄准的同标、甚至降下他的旗子、害死他的人民。只是,当这目标达成,原来的盟友又可能成为了新的“令我寝食难安的敌人”。

  所以这世上的武器永远禁不了。国要与国斗、族要与族斗、人要与人斗、一家人也要争斗。各种动物、昆虫,更在进化中不断改进防御和攻击的能力。防御自己被别人猎杀,也攻击别人、猎杀别人。就算人类,原来强大的“犬齿”退化了,不再能狠狠地咬,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想,人是用大脑改进猎杀和防循的技巧。不再当面斗刀斗剑,并不表示变温柔了,而是避免了正面的肉搏,却在按钮时,能更狠毒地置对方于死地。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什么是“适者”?适者是禁得起被杀,又懂得去杀的生物。

  与世隔绝的“乌托邦”,只怕非但不能造成物种的进步,而且会造成退化。

  原产模里斯的“渡渡(Dodo)”,因为生活在没有天敌的小岛上,明明可以是会飞的鸽子,却长得又大又胖,胖得飞不起来,胖得被后去的欧洲人一一杀死,杀得绝种。多少原始民族,原来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好好地生活,当文明人跟他们接触,他们就大量死亡,只因为接触到过去从来不会面对的疾病。如此说来,生物的进化应该感谢竞争;更露骨地说——应该感谢“杀”与“被杀”。

  派蒂是杀手,是天生的杀手。你看,她独自在罐子里,虽然一个礼拜没吃东西,依然转着炯炯有神的眼睛。大凡猎杀型的动物,都擅长挨饿,因为素食到处都有,荤食却要靠运气。猎杀的动物在饥饿时非但不会“韬光养晦”,反而更为凶暴。胃囊空了,头脑更为清醒;身体瘦了,速度更能加快。也正因此,它们捕杀的力量会变得更强。

  人也是猎杀的动物。要跟人谈生意,千万别在他饥饿的时候。吃饱了什么都好谈,饿肚子最容易冒火。同样的道理,也不要认为那些不如意的人比较温驯,他们能咬的时候更敢咬,他们吃的时候能不吐骨头。所以孔子会说“小人穷斯滥矣”。西方更有一句名言——“谨防那些一无所有的人。”

  现在的派蒂真是一无所有了,她的肚子已经缩得小小的,真难想像当年,“一次杀七个”时的伟岸豪情。但显然她是更警戒了。昨天下午我把她放在桌子上,当我太太从容厅远远走过去的时候,她居然盯着看,还曲着双钳,作成一副要攻击的样子。敢情她饿得想吃我老婆?真是“癫虾膜想吃天鹅肉”。

  想到“天鹅肉”,我心一跳。对!虽然找不到外面的虫,但喂她吃一点猪肉、牛肉总可以吧!

  正好老婆买汉堡回来,我就一边吃汉堡,一边分了些牛肉给派蒂吃。

  怕被她钳到,我特别拿了一支牙签,插着一小块牛肉放在她面前。

  不知是不是嗅到了味道,她虽然作出攻击的样子,却没有行动。我猜她是不爱“文的”,爱“武的”。谁都知道螳螂不吃死的东西,否则现在罐底还有那么多虫尸,她早可以捡起来吃。

  螳螂就像有头有脸的人物,即使在落难之际,也不向人乞食,甚至你施舍它,都要作出向它“上贡”的样子,使它有“尊荣感”,它才会接受,这也好比“打政治球”,你即使要让对方,也得装作接不到的样子,否则非但得不到友谊,还会伤到对方的自尊。

  于是我收回牙签,重新调整姿势,左摇右晃地向派蒂逼近,看她举起武器要攻击了,又突然闪开,摆前摆后地作成飞翔躲避的样子。她果然精神大振,站稳脚步,跟着我牙签上的牛肉,摆动她的上身。出手了!天哪!真快,我的牙签空了,牛肉已经到了派蒂的手里。

  但是她夹着肉,还没放进嘴,就又一松手,扔了。

  是由于味道不对?还是因为一到她手里,那牛肉没了我的操纵,派蒂觉得是死的,就不感兴趣了?怪不得她要吃虫,昆虫有个本领,就是可以头身都被咬掉,只剩一小块躯体连着一条腿,那腿都还会挣扎。

  为什么有些动物只挑活的、会动的吃呢?

  我想起“两个朋友和狗熊”(a friend in need is a friend indeed!)的寓言故事。逃不掉的人躺在地上装死。狗熊看看,以为死了,就迳自走开。我以前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事,但是由螳螂的习性看,如果我是小虫,遇到螳螂。或有一天我去外星球,遇到一个特大的螳螂,我岂非只要不动,就能逃过一劫吗?

  也怪不得许多虫会装死,尤其是甲虫类,常常你一碰它,它就直直地掉在地上,而且仰面躺着,一动也不动,等你不注意,突然六肢乱摆,一翻身,飞了!

  美国小孩在玩耍时常说“扮只负鼠(play an opossum)”,意思是“装死”。据说那“负鼠”一碰到人抓它,就会装死。我相信无论甲虫或负鼠,它们都不是存心装,而是与生俱来地会昏倒。这“昏倒”使它们世世代代度过许多劫难,也渐渐发展为本能。许多人(尤其是女人)遇到大的打击,会昏倒,或许也是一种自我保护吧!想想,“痛不欲生”和“不省人事”,当然后者对身心的伤害较少。

  我决定改变方法。

  第一,我去冰箱拿了一块小小的生牛肉,因为生肉较接近昆虫肉。而且生肉比较有劲,不像汉堡牛肉,一碰就碎。

  第二,我扔掉牙签,换成镊子。因为镊子夹得紧,而且当派蒂抓住的时候,我还可以不放手,跟她搏斗,免得她失去了兴趣。

  看吧!她果然兴趣大增,开始忽前忽后地跟我战斗起来。我还故意用肉去撞她,把她撞到地上。她一跃而起,接着冲过来,又跟我的镊子打成一团。

  她一定心想,天哪!遇到平生最大的敌手,她也一定会非常兴奋,哪个英雄不会为“棋逢敌手”而高兴呢?如果天天跟庸才交手,不但会觉得没意思,只怕久了,自己也会变成庸才。

  在和派蒂交手中,我才了解她的力气有多大。过去听说蚂蚁力量大,能搬运比它身体大十几倍的东西。但我想,螳螂的力气更大,大到我居然得费一点力气,才能把她拉到嘴边的生牛肉、硬扯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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