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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命要犯上了门

  孙中山自己大意,显然低估了清廷的办事能力。清廷虽然无法搞今天“校园间谍”那一套,但是雇老外来跟踪,却也相当拿手。我们试看一下当时洋侦探在十月一日到五日间的跟踪报告:

  马格里爵士〔注十二〕

  波德兰

  关于孙文事件

  爵士:

  关于我们十月一日通信上所提的事,我们现在报告你。我们在赫胥旅馆方面,做有系统的监视。在一日那天,就是星期四,此人于下午四点半钟外出,沿着斯屈朗走,经过佛立特街(Fleet Street),到露朅特场(Ludgate Circus),看看商店的玻璃窗子,以后又回到旅馆。那时候是下午六点三十分,以后就没有看见他出来了。

  在二日星期五那天,他于上午十点三十分离开赫骨旅馆,雇了一个一〇八五〇号四轮马车装行李,坐到葛兰旅店街八号,将行李运入,该人亦进去。

  他在该处到上午十一,点三十分才出来,步行列牛津街(Oxford street),看看商店的玻璃窗子,于是走进上霍尔庞(High Holborn)一一九号(文具店),再进加快食堂(Express Dairy Co.),吃了中饭,于下午一点四十五分回到葛兰旅店街八号。

  下午六,点四十五分他再出来,走到霍尔庞的一个饭馆里停留了三刻钟,再回到葛兰旅店街八号的时候,已经八点三十分钟,就不再看见他了。

  以后每天都有人监视他,但是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发生。此人常在主要的街道上散步,四周顾望。他不在家里吃饭,到各种饭馆去吃。

  提起你电报里所说的一层,我们可以说在监视期间,他不曾见过什么中国人。在利物浦听说有几个在“Majestic”和他同船的人,答应到伦敦来看他。

  讲到照相这个问题,我们恐怕非等到天气好些,不能办到。

  无论如何,我们对于这点总是尽力注意。

  你忠实的司赖特侦探社(签名)〔注十三〕可见孙中山的一举一动,都已在清廷中国使馆的雇人窥视之中。在这种情形下,孙中山居然还“洋装,改姓陈”,跑到使馆中去,钦命要犯上了门,不惹出麻烦来,又岂可得乎?

  “不得不如此立论耳!”

  既然是孙中山自己进入使馆的,孙中山为什么要在《伦敦被难记》里说与真相不符的话呢?这个答案,孙中山“四大寇”

  老友之一陈少白,在《兴中会革命史要》里道出了原委。陈少白说:

  当时孙先生怎样会被公使馆拘留起来呢?照孙先生自己做的伦敦蒙难记所说:是道遇公使随员邓廷铿(号琴斋),自言是香山同乡,他乡遇故,就拉到邓家内谈天。原来他的家,就是中国公使馆。以后先生又遇到好几次,未了一回,就被挟持登楼,禁诸室中。但是实际,并不是这样一回事。当时孙先生对我说,他早已知道公使馆,他故意改换姓名,天天跑到公使馆去宣传革命,后来公使馆的人疑惑起来,因为当时广州起义之事,传闻还盛,以为这人或者就是孙逸仙,公使随员邓廷铿因为是同乡,就试出他的确是孙逸仙,于是孙先生就被他们拘禁起来了。

  孙中山另一位老同志邓慕韩在《孙中山先生传记》里也说:

  按先生伦敦使馆被难有二说:一为使馆计诱,即先生自著《伦敦被难记》所述;一为先生自进,即先生事后对人所言。……以情理论,应取自进说,缘诱先生为邓廷铿,时不过为一使馆微员,途遇一乡人,安知即为先生?即知之,于仓卒间安敢行此非常手段。必须奉准公使,详商办法,然后进行。须历若干时间,方能办到,断无即遇即禁如此之速。《伦敦被难记》所云计诱者,盖著是书时,欲得外人同情,增加满清罪戾,不得不如此立论耳。夫明知使馆尚敢进去,益见先生革命之勇敢精神。特将采录理由,附识于此,以释群疑。

  孙中山另一位老同志冯自由在《革命逸史》第一集中也说:

  中山每日造康寓叙谈,因于途上与使馆随员邓琴斋邂返,邓与中山为旧识,他乡遇故,颇与往还。邓之友人亦以乡谊之故,渐相结识,但不知为孙文耳。九月初五(阳历十月十一日)中山偶过使馆门外,遇同乡数人子道,各以粤语问讯,并邀中山入室,略叙乡谊。中山从之,入门后,即被二人挟持登搂,禁诸室中。

  可见孙中山早就知道他自动去的地方是哪里,他写《伦敦被难记》故意说不知是使馆,并说自己在入门前被挟持,目的是“欲得外人同情,增加满清罪戾,不得不如此立论耳”!

  由此可见,《伦敦被难记》的写作,是当时政治宣传品,政治宣传品的目的是政治宣传,不能算是信史,用信史眼光去看,就未免太不了解政治人物了、就未免太天真了(梁启超在《中国历史研究法》里自承:“吾二十年前所著《戊戌政变记》,后之作清史者记戊戌事,谁不认为可贵之史料?然谓所记悉为信史,吾已不敢自承。何则?感情作用所支配,不免将真迹放大也!治史者明乎此义,处处打几分折头,庶无大过矣!”

  《戊戌政变记》在当时也是政治宣传品,不能算是信史)〔注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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