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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


  开光仪式结束后,县长邀请林姐和县经贸委的几个同志,一块儿谈谈下一步的计划。因为林姐曾答应,要为县造纸厂更新进口设备,下面要谈的主要是合资的比例分成。

  “我想先回旅馆休息一下。”林姐推辞,实际上,她想去庙门外看个究竟。

  “回去休息,总也要先吃饭吧,不要客气嘛。经贸委外资科的人我全邀好了,走,上车。”林姐见推托不了,只好上了车。

  饭桌上,林姐还是惦记那张照片、那张脸,就对继红小声嘀咕了几句。继红心领神会,马上借口说东西去在了车上,出去找找,便离席而去。

  县长看来对造纸厂中外合资的分成比例并不十分关心。他一边喝酒,一边对他身边女秘书的办事能力大加赞扬。然后首先提出,合资后工厂的领导班子、董事会组成的方案及外方的入资时间、中方财会的人选等问题。

  “县长,这一切都拜托给您了,我恐怕就无能为力了。”林姐这样说,是为了使宴会尽快结束。

  “好说。好说。林老板为永乐县做出的贡献,是近年来我们这个华侨之乡不多见的,你的事就是我们的事。我们的政策,就是对你负责,不叫外方吃亏。没有效益的事,不要说你不干,我们也不会干的嘛。”年轻的县长非常会讲话,林姐也百分之一百地理解他话里的含意。

  林姐对这一层的干部相当了解,他们不是借着公款大吃大喝的那类,他们干事都很有魄力。直到饭局快要结束,林姐仍不见继红回来,她显出有些焦急,不住地向门外张望。县长注意到林姐心里有事,就说:“这个项目完成后,你下次回来,我们等待着你更大的投资。至于你在我们县其他的事情嘛,虽众说纷纭,不过,我们几位领导还是心中有数的。”

  林姐对县长的结束语,没怎么认真听,因为她的心都急到了嗓子眼儿。下了楼坐进汽车,就回到旅馆。

  这趟回来,她没带斯迪文,只把继红留在了身边。去北京看看老友是临时插进来的,最终的目的是参加妈祖庙开光典礼。这不是一种一般的宗教仪式,这里边有更深层次的意义。继红比她早到了一天。除了安排她的住处,另外,就是到林姐的闽河饭店办公室清点“货物”,查查人头细账。

  林姐看看了表,都快四点了,就亲自往办公室打了个电话。接电话的正是继红。

  “你怎么搞的,这么半天还不回来。我叫你了解的事,你弄清楚了吗?”林姐的口气有点儿责备。

  “我马上就回来,事情全部都弄清楚了。”

  十几分钟后,继红回来了。她所带回来的消息,证实了林姐眼睛的敏锐和准确。

  据继红汇报,准备枪毙的青年名叫丁国庆,犯的是刑事案,图谋杀人罪。

  “杀死人了吗?”林姐急切地问。

  “没有。可办公室的人都说,这小子该着倒霉,正赶上严打。”

  林姐半天没说话。

  “林姐,你今天怎么啦?这人跟咱们……”

  “住嘴!快说。把你知道的、听到的都说出来。”

  继红从来没见她发过这么大的脾气,眨了眨眼,感到有些不可思议,但还是把了解到的情况,一五一十地向林姐作了汇报。

  丁国庆是北京人,其父在军中还做个不小的官。文革中期,不知因为什么,被贬到了福建省军分区。文革结束后,部队缩编,又把丁老头就地养了起来。闲得无聊,就经常带着几个勤务兵出海钓鱼,上山打猎。一次冲锋枪不慎走火,击中了老头的要害,抢救无效,呜呼哀哉了。

  丁国庆自幼孤僻,性格内向,不善言谈,刚愎自用,是见火就着、偏爱舞弄刀枪棍棒的人。自老爸过世后,更无人敢管他。

  敢管他的人没了,也失掉一切依靠,但是丁国庆的个性还是那么犟。父亲在世时,他也从不依仗父亲的势力。父亲不在了,他还是保持原样,敢作敢当。

  这次他企图杀人越狱的原委,实际上是这样的:

  丁国庆在福州师范还没毕业,就同几个好友干起了建筑承包,这个行业赚钱还是不算慢的。当然一有钱,他就忘不了在校期间的恋人陈碧芳。陈碧芳那时仍在学校,是师大有名的才女,音乐、美术样样出众,人长得又是清清秀秀、文雅端庄。两个人谈了已有二三年了,丁国庆虽不善言谈,可对碧芳的追求,却是使尽全身解数,用各种办法表示衷肠。

  陈碧芳妙龄俊美,可她绝不是当今拜金弄潮的那种时髦女郎。她有她自己的抱负,她有她自己的理想。她不是不想要金钱,也不是不想去美国。但她不会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而不择手段,更不会献出自己的肉与灵。她是个有头脑的姑娘,她从她所阅读过的书中领悟到了这样一个道理,人再有志,为了追求理想,去奋斗,去拼搏,常常无济于命运的捉弄。每个人,在世间这个大宇宙中,都是一个小小的宇宙,这个小宇宙有它自己运行的轨道,是暗是亮,是弱是强,都在它一定的轨道之中运行。因此,她对自己身边的一切所持的态度永远是坦坦荡荡,一切都顺其自然。

  陈碧芳父母都是永乐县的中学教师,所以,她自幼就养成了喜欢读书这个习惯。但她毕竟处在豆蔻年华,因此,对丁国庆执着热烈的追求,既感幸福又有些惆怅。她不是不爱丁国庆,她只是觉得他过于鲁莽,又过于内向。可她又最爱他这两点,为了她,他什么都愿意干,又什么都敢干。干对了夸他,他不言语;错了骂他,他只傻呵呵地笑。

  前几天,陈碧芳出了事。为了她,丁国庆杀了人。

  清晨,林姐手里拿着那张告示,站在窗前,眺望远方。沿海地区总是有雾,她看不清天,也看不见街上的建筑物。大概是整整一夜没睡的缘故,她的眼皮又红又肿。现在在她的视野里看到的一切,既浑浊,又模糊。

  十年前的往事,一幕一幕地在她眼前闪过。西双版纳的那次爆炸,似乎还在耳边轰鸣。丁建军,这个在她一生中永不会忘掉的人,他的炸飞了的碎尸片,好像又重新在组合。她不敢相信,可又必须相信,丁国庆的容貌,怎么会同他哥哥一模一样,简直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尽管告示上的照片,由于灯光的角度和黑白两色的反差太大,看起来有些怪,可这张脸上的精、气、神和脸上的那双逼人的眼睛,就是不认识这哥俩的人,也能一下子辨认出来。

  告示上的文字介绍,就更令人不能质疑。身高一米八,下额有块黑痣,一寸来长的寸头,罪犯肇事斗殴,杀人未遂,越狱畏罪潜逃。

  算算年月,他应该比他哥哥小十岁。可由于丁建军死时才二十初头,因此这张照片上的丁国庆又显得比他哥哥大出几岁。她忽然闪出一个念头,丁建军也许没有死,丁国庆正是丁建军生命的延续。想到这儿,她打了个冷战,难道世上真有不散的阴魂?不然,眼前这一切怎么解释。这哥俩浑然就是一体,生灵不灭应该就是个真理。

  在她的脑子里,这两个生命是一个。救了国庆,就如同救丁建军。要丁建军再次回到这个世界来,就必须救了国庆。

  要救出他。要尽一切努力,救出了国庆。

  太阳在晨雾里露出一丝光线,照着那些模糊不清的房子和树木。她想不出一个好办法。这事不要说发生在中国,就是在全世界的任何一个国度里,一个已经判了死刑的人,想要生还,恐怕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劫持法场了。

  她的手指不断地敲击着桌面,突然眼睛一亮,对,试一试。她准备给在这里最熟悉的老朋友打个电话。她知道,很可能遭到拒绝,没准儿还会影响今后的生意。她全然不顾,哪怕只有一线生机。

  她定了定神,拨通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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