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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李


  我的一个女朋友去年在美国产子,我本是看着她忝为人母的这一过程由被酝酿及至出现乃至发展的。在她大腹便便的10个月里,我和她每次通电话时话题就都是围绕她的“大腹”而穿插迂回的,因为她是我和周遭一票颠沛流离者中第一个生产的,这也就使我对她的儿子格外钟情。

  她的儿子出世后,月子里说是不能看的,因为外人身上据说是“有病毒”的。好容易熬到她们母子不俱“病毒”时,大家于是就蜂拥前往。她的孩子果真动人,小脸红黄相间,“炎黄子孙”得一望便知。众人带着“病毒”和小人一番折腾之后才想起问及新儿子姓甚名谁, 我这位女伴轻言细语地一语惊人, 她说她的儿子叫“罗伯特·李”。这种名与姓虽是百分之百地在预料之中,但经她一说,大家还是一下子被推到了感觉之外。小人儿当时恰巧在我的怀里,听此一说立即觉得生分起来,低头再看时,恍惚中该“红黄相间”竟不大似“自己人”了。

  在美国,无论种族,孩子一出世就该是有一个让美国人的舌头卷得出来的名字的。而且,我们的成年人一到美国,多半也就不叫王军、刘小红之类了,改叫米雪儿陈或詹妮佛赵。刚到美国时,这种换名的乐趣对不少中国人而言实际上是一个诱惑,而且是攥在自己手里的诱惑,无分贵贱、无论素质均可把握。把这一诱惑变梦成真的手续也极简便,举凡中国出版的英汉辞典后面总是有《常见英美姓名表》的,那里通常罗列着数不胜数的这方面线索,这是任我们的人酣畅翱游的胜地。通常这种洋名是由事主自己看好了,想好了,然后由自己告诉大家,再然后是由大家告诉大家,最终完成转换。也因此,人一多起来,《常见英美姓名表》中所列名姓即告短绌,重名的事是经常发生的。比如在谈到一个人时,比如就是谈起“芭芭拉”,接话的人多半就会跟上就问:“是哪一个芭芭拉?就是在中国信托银行做事的那个芭芭拉王吗?”或者你打电话到一个华人机构去,说是要找“玛丽”,对方常常也是接下来就问:“是找玛丽郭还是玛丽冯呢?”

  但自起洋名还是另有一些帮人隐姓埋名的奇特功效的。在美国多年,我的华裔熟人中占相当比例者竟是我根本不知其中文姓名的。场合中,常常是大家互见之后,对方就被简单地介绍说:这是本森,现在在某某公司做事。我于是知道的就只是这个某某公司的“本森”。这种美式介绍法其实给人的只是一个概念,而不是一个完整的人。因为这位本森可能只是对外才放出这个名字,而他母亲在家里十有八九仍是称他为“大毛”之类。人于是被瓦解成在外的和家居的,人和人就真生分了。

  美国人通常的姓名格式是把姓氏放在名字后面的,所以,古板一点的中国人在美国,就只是把自己的中文姓名做一番颠倒。比如我的中文名字是陈燕妮,那么我的中式英文名字的叫法就是燕妮陈。来美一阵子之后我开始在一家电视台工作,一次外出采访,在进门登记姓名时,我和同去的摄影记者恰好都是古板之人,每个人所填报的名字都是姓氏颠倒的中文名音译,同行的一个不古板的老华侨就讪笑着问我们来美国多少年了,为什么还在用着这样的名字?我们当时就也笑着回说:多少年后,我们也是这个名字。

  从我很个人的角度来看,只要外国人还能把我的名字绕着舌头说出口,我就不太想改自己的本名。因为一来我自己为自己还想不出一个诠释这种改动的必要理由,而且我也怕枉费了当年父母在给我取名时煞费苦心之下的一番美意;二来我觉得我不可能有勇气跟一向叫我“陈燕妮”的人说“叫我伊丽莎白陈吧”。三来其实我对自己中文名字的最难割难舍还是出于形象原因, 我总是觉得自己一介黄脸, 叫做“春花”一类的中式名字反倒合辙押韵。而这也是为什么怀抱“罗伯特李”时,我的感觉绝没有抱“李富贵”一类时那么随便,而且我生性就不爱自找拘谨。我在这里举我自己的例子绝非在影射任何自取洋名者附庸风雅,而实在是想为我自己的古板开脱。

  不过,我的这种古板有时倒真的带来过不便。有一天有一个相知甚熟的老友突然嗫嚅地对我说她在称呼我时越来越背负障碍。她说她既不愿意再硬硬地连名带姓地对我直呼大名,也不好突兀地猛然删去姓氏直呼我的呢称,她说前一个太硬,后一个太软,如果我能从善如流地自己给自己一个英文名字才是解决此一尴尬的唯一手段。她说取英文名字的好处在于“就像有一个教名”。

  值得一提的是,我们中有不少人一到外国大抵是在起了洋名之后就陶醉于完全达到了“谈笑皆美国鸿儒,往来无中国白丁”的那种出神入化之中,言语中出出进进满是恨不立即蓝了眼珠的艾怨,那这人干脆就在美国是走丢了的。

  因为,绵绵瓜瓞代代簪缨,忘了祖宗的子孙有够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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