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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三


  那时候男女生之间突然不说话了,有“男女界限”了。原来说话,说着说着突然就不说了,好像一夜之间,忽然对自己身体的某些部位有了意识,特别难为情似的。而且如果你偶尔和哪个女生说了几句话,让同学看见了,准得挨哄。

  我那时对一个女生特别有好感,那女生姓方,叫什么我现在已经记不柱了,因为小学毕业以后就再也没见过她。当时几乎没人穿新衣服,都穿旧的,打补丁的衣服,是全国的一种风尚。她也穿旧衣服,但她的旧衣服比别人的都要干净,平整,也非常合身,显得身材很苗条。现在我真想不出一个十一二岁的女孩儿怎么能称得上有“身材”,但当时就是那么感觉的,而且印象很深,至今也还记得那种样子。以前还“说话”的时候,我跟她接触挺多,有时放学回家还一起走,经常在一块儿。

  “不说话”了以后,我和她就真不说话了。但是我心里非常想接近她。而唯一能接近她、又绝不会暴露出来是我故意去接近她的机会,就是钻防空洞的时候。这也是我老盼着演习的主要原因。从洞口钻进去,猫着腰大约走十米远,就到了那条主要的下水道,这里面很大,有两米高,三、四米宽,墙壁和路面都是水泥的,墙很湿,脚下到处都是烂泥,黑得伸手不见五指。所以老师要求从钻入洞口起,就要和自己前后的人拉起手来,不然进了下水道以后就可能会走丢了。那条下水道分出去很多岔道,四通八达,据说从这儿可以走遍整个北京城,当然是在地下走啦。

  第一次是她碰巧在我前面。听到老师的口令以后,我愣着没动,心跳一下就加快了,倒是她急匆匆地说了一声“快呀!”并且伸出手来朝我这边乱抓。非常非常黑,虽然离得很近,但我连她的影子都看不见。我握住她的手,只觉得那只手软软的,潮乎乎的,非常细腻,非常舒服,不同于我以前经验过的任何感觉。

  我就一直那样紧紧握着她的手,在心里一点、一点体会着那种感觉,就像,比如说像喝麦乳精吧,因为(当年)它太稀罕了,所以必须一小口一小口地喝,每喝一口,都要放在嘴里细细地品味,生怕有一点儿浪费了似的。我在黑暗中想象着她的样子,想象着她的手的样子,也反过来想她被我的手握着会有什么感觉,她说“快呀!”,语调里是焦急和害怕,除此之外好像就没有其他的了,我真想问问她是不是只是因为着急和害怕才说的“快呀”?

  后来,只要一钻洞,我就想方设法往她身边挤,有时在她前边,有时在她后边。每次握着她的手我都很兴奋,很温暖,好像被灌满了气的气球似的,饱满,但又轻飘飘的。慢慢地,我开始不满足于只是紧紧地握着了,在队伍朝前或朝后挪动时,我趁机用手指轻轻抚摸她的手背,真是紧张啊,心跳得咚咚响,手指头冰凉。我隔上很长时间才敢在她手背上滑动一下,而且也就到此为止了,再没别的了。就靠这跟不动也差不了多少的两三下滑动,我一天的甚至是一个星期的弦就上足了,欢蹦乱跳的,连打架的次数都增加了,气太盛啊,觉得不可一世了。

  我那时候不合群,瞧谁都不顺眼,有点儿独往独来的劲头,在老师和班干部眼里,这叫“没有集体观念”,单凭这一条,就三天两头组织人批判我。我经常在早晨醒过来以后,一想到要去学校,就觉得活着没劲,灰心透顶。我和我爹妈的关系也不好,在家里怎么都不顺心,脾气还特别倔,大概年龄上也到了所谓的“青春反叛期”了吧。

  说实在的我都忘了那次到底是因为什么了,反正是我爹一生气打了我一顿,我羞愤交集,冲出门就跑了,当时想的是永远也不回这个家了。到哪儿去呢?我脑子里第一个浮现出来的地方就是那个洞。我到商店里转了一圈,想偷一只手电筒,可是太难了,都在柜台里放着呢,所以顺手拿了一根蜡烛和一盒火柴。天已经黑了,我是翻墙跳进学校里去的,然后偷偷摸摸爬进了洞里……

  什么?怕不怕?不怕。根本就没起过怕的念头。黑暗给我一种安全感,那种隐秘的、四周封闭起来的,极为寂静的感觉,让我觉得安全,而且有暖意,这种暖意和事实相去较远,可能跟那个姓方的女生有关吧。总而言之是觉得比“外面”好多了,外面无非就是学校嘛,家嘛,还有我讨厌的人嘛。

  我爬进洞里以后第一个感觉就是臭,一股子腐烂的咸腥的臭味儿扑鼻而来。以前居然从来没注意过。不过时间一长,也就慢慢适应了。那里边的黑可真黑,就像涂了一百道黑沥青似的那么黑,天地未开宇宙初始的时候也不过就是这么黑,黑得好像我这个人都没了似的。我点着蜡烛,终于能看见几米之内的东西了。什么都没有,墙是湿的,地上有烂泥和这里那里的一些积水,很脏的、稠浓的臭水。唯一的新发现,是墙壁和顶上是呈弧形连接着的,所以这条下水道基本上是个圆形的通道,只有地面是平的。这时我发现这里根本找不到个坐的地方,于是又爬出去,在校园里找了块大城砖,搬进来了。

  我就在通道中间、那块城砖上坐着,蜡也熄了,完全的黑暗,完全的死静,从来也没体验过这样的黑暗和安静,好像又回到子宫里去了一样。过了一会儿,我身上开始发冷了,虽然外面正是炎热的夏夜,但里面却是阴冷,往骨头里一点一点渗的那种冷。这我以前也没注意过。臭味和冷,是这里面非常突出的两个特征,竟完全被我给忽略了。这恐怕都是因为我以前到这儿来的时候,总是握着那只手的,我的全部感官,注意力和想象,都集中在那只手上,对周围的其他东西都没有知觉了。

  幸亏我是穿了套长衣裤出来的。但时间长了还是不行。我站起来活动身体,做深膝蹲、踢腿、来回走路……那时候我倔着呢,绝不服输,既然进来了,绝不考虑出去,说实话出去了也没地方待,家,肯定不会回,要在大街上过夜的话,准得让警察当小流氓抓起来,那就更糟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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