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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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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即户部搪塞之法。至三海工程告竣后,复修颐和园,备慈禧六旬庆典之用。当时系由李鸿章以“疆臣领袖”的身份,出面函各省派款,可考者有: 两江七十万两。 两广一百万两。 直隶二十万两。 四川二十万两。 以上合计二百一十万两。两江包括江苏、安徽、江西三省,两广包括广东、广西两省,加上直隶、四川,共为七省。估计山东、山西、浙江、湖北、湖南,大致亦为每省二十万两,合计一百二十万两;河南、福建、云南,每省十二万两,合计三十六万两;陕西、贵州两省各六万两,合计十二万两。各省报销总数,约估为四百八十八万两。 这是光绪十五年春天的事,颐和园工程已动工多时。每年四百万的两洋经费,自光绪十一年下半年起,至十五年上半年止,共一千六百万,其中半数用于修三海,则颐和园工程亦已花掉八百万。如今复又征敛各省,自然过分,因而御史林绍年特上封奏: 臣闻近日督抚均有报效,两广总督一百万两,两江总督七十万两,直隶、四川各二十万两,江西十万两,存之北洋生息,以备宫廷之需,中外传闻,纷纷叹异,臣窃以为此举有关国家政体民生甚巨,不敢不敬为皇太后皇上陈之。…… 夫朝廷一号一令,实关天下之安危。同治七年,御史德泰请修圆明园,有旨以该御史所陈,剥削小民,动摇邦本,立予革职,天下臣民,同深钦感。维朝廷有前日之兢业,所以有今日之安全,今如不慎,后将如何?大抵事之所起甚微,而患之所伏甚大,臣固不能不偲偲过虑也。要之筹款必归户部,方为正大之经,外库各有储藏,方备缓急之用。应请特降谕旨,饬下各督抚及北洋大臣将报效一款未解者停解,已解者立即发还,庶天下臣民共晓然于朝廷爱民求治之心,则所保存者甚大。 此奏持论侃侃,有不避斧钺之概;“筹款必归户部,方为正大之经;外库各有储藏,方备缓急之用”,尤为不刊之论。按:林绍年,字赞虞,福州人,同治十三年翰林。李慈铭光绪庚辰会试中式,即出林绍年房,而李慈铭很轻视他的这个房师。《清史稿》列传二百二十五,以林绍年与阎敬铭、张之万、鹿传霖合一传,殊为不伦。此四人性行迥不相侔,阎敬铭当立专传,而以李用清、李嘉乐相附;张之万是标准的“磕头虫”,可传可不传;鹿传霖则当置于列传二百五十九之首,与陆润庠、世绩、伊克坦为伍,皆可有可无的人物。林绍年早年风节,晚年吏治,颇有可称之处,自当别自位置。 谏奏停办颐和园工者,除林绍年以外,别无所闻。只有阎敬铭,以行动表示抗议,坚决求去,翁同龢日记所谓:“相公一骡去,吾能匹马追。”而终未能挽回;“长谈一时犹未畅”句下,“惜谈过即忘耳”六字,非当日所记;翁同龢被逐回乡,恐文字贾祸,曾将日记作一检查,删去碍语。当时“长谈一时许”,自然是痛斥园工之足以召亡国之祸。 我这句话自觉好像是老生常谈,需要说出一个道理来,才能令人心服。 园工不过花了三千万,三千万银子的靡费,莫非足以亡国?当然不会。圆明园两朝经营,乾隆六十年中,几于无时不在为圆明园踵事增华,但史家皆知乾隆导积弱之因者,在六次南巡,及“十全武功”中有几次并无必要的劳师动众,圆明园的工程,影响不大。然则,何以慈禧一修颐和园遂成亡国之因? 这个问题的答案,有一半是知道的,昆明湖换了渤海,海军经费不足,故有甲午之败。其实,就这一半的答案,也并不完全正确。北洋海军,根本上就有个极大的矛盾,作战人员是由“福州船政局”肇始的一系,而统驭及后勤作业掌握在淮军手里。李鸿章的嫡系,人人发大财,叫军舰上的官兵去卖命,当然是一件很不公平的事。所以黄海熸师,基本上不是败于日本,而是内部极大的矛盾,遭受外来的刺激,发生了彼此抵消冲突的瓦解作用,以致一败涂地,溃不成军。 甲午之败,归咎于园工、归咎于翁同龢之奏定,不添一枪一炮,固然责有攸归,但过分强调,不是不明实情,就是误信了北洋的宣传。 现在谈另一半的答案。修颐和园之足以召亡国之祸,问题不在三千万银子,而是筹此三千万的方式。 这三千万银子,大部分出自“海防新例”,或称“海防新捐”。海防捐起自光绪十年,本为甲申之役筹防台湾而特开的捐例,未几告一段落。光绪十三年郑州黄河漫口,抢修需款,乃开郑工捐,接着就是海防新捐。此捐一开,亘续数年之久,各省几无吏治可言。清亡之速,其因在此! 捐官之例起于康熙十三年对三藩用兵时,此后凡有拯荒、河工、军需三者,需款较巨时,特开捐例,事毕即停。不特不足以为害,且为搜罗异途人才之一法。 官有各种班次,区分补缺的先后,所以除了捐职衔以外,另外还要加捐班次,称为“花样”,或者官非捐纳,希望班次超前,亦可加捐“花样”。最初只有知县可捐“先用班”“即用班”两个“花样”;乾隆年间亦不过加铨选不论单月、双月即用这种并不算优异的班次。而且乾隆五十八年特降上谕: 前因军需河工,支用浩繁,暂开事例,原属一时权宜。迄今二十余年,府库充盈,并不因停捐稍形支绌,可见捐例竟当不必举行,不特慎重名器,亦以嘉惠士林。我子孙当永以为法,倘有以开捐请者,即为言利之臣,当斥而勿用。 真是“大哉王言”,竟可与康熙三十八年“永不加赋”之诏,同为有清一代的莫大善政。不道嘉庆三年,乾隆还在当太上皇时,因为川楚教匪,大举用兵,不能不从户部之请,又开捐例。道光、咸丰即位之初,皆首停捐例,一时传为美谈,但往往不旋踵间,迫于现实,不能不复此敝政。同时由道光年间开始,花样加多,至咸丰年间,竟可谓之花样百出。大致“花样”必是新胜于旧,但捐者一多,补缺机会即相对减少,故又须另出花样,始足以“招揽主顾”。如咸丰初年奏设“新班”,不久便有“新班尽先”,又不久有“新班尽先前”。至此,新班已不许,索性来个“不论班”,不管是本班还是新班,只要捐了这个花样,就能尽先补缺,但人人争先亦即人人落后,因而又有“尽遇缺选补班”。 到此地步,花样实在想不出了,有人别出蹊径,另订加成的新章程。原来湘、淮两军,有时饷源不继,只发饷票,这种饷票跟北洋政府发的公债差不多,民间流通,并不值钱,但用给政府,十足计算。所以捐官多用饷票,大致较输纳现银,可打一个六折。加成即是补足这个折扣,与交现银无异,因而称为“银捐新班”。 “银捐新班”又分两种,一是尽先,一是遇缺。这是同治三年,洪杨乱平之时,到了同治八年,捐班官所占的缺,大部分为银班,于是吏部又出一个花样,设十足缴纳现银一班,称为“银捐新班遇缺先”,即是《官场现形记》中所称的“大八成花样”。这个班次一出,所有各班,不管是正途、劳绩、国家应该升补的官员,统被压倒。当时的规定是,以五缺为一周,先用“银捐新班遇缺先”三员,再用“银捐新班遇缺”一员,余一缺,由轮补各班去争。譬如某省知县缺出,前三缺都由“遇缺先”补,到第四个缺出,归“遇缺”补,第五个缺出,就不知有多少班、多少人在候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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