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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


  第一首是回忆学道之始。“九品莲”即九品莲台。第一句言拜佛,陈希夷著《指玄篇》一卷,见《宋史·艺文志》。第二句忽又言习于道家。末句“回首沧桑五百年”,则在当时回顾,拜佛学道应在明朝,此言渊源于阳明。王阳明先生于明朝成化八年,至此约四百年,“五百”乃举成数而言。

  第二首第一句,“紫阳”指朱熹;“翠虚”典出杜诗《寄刘伯华四十韵》:“翠虚枪魍魉,丹极上鹍鹏。”此诗末言修习长生:“姹女萦新裹,丹砂冷旧秤,但求椿寿永,莫虑杞天崩。”按:“姹女”即水银,《参同契》谓“海上姹女,灵而最神”云云。《参同契》这部书,亦为泰州学派必修的典籍之一。所谓“紫阳属和翠虚吟”,意谓朱子亦非纯儒,其语录中参有道家语。

  第二句“传响空山霹雳琴”就是在弄玄虚了。柳宗元《霹雳琴赞引》:“霹雳琴,零陵湘水西震余桐为之也。始枯桐生石上,一夕暴震,为火所焚,其余倒卧道上,超道人取以为琴。”所谓“传响”即指“暴震”,大概是自道有“掌心雷”等法术,可以为人祸福。

  三、四两句又是释家语了。“天花黏满护身云”即言《维摩经》中天女散花的故事。意谓儒、道亦能为释所容。

  第三首,用了两个佛经上的典,“功德水”为甘露;“曼陀罗”是梵语的音译,即白莲花,《法华经》所谓“佛说法,天雨曼陀罗华”即此。这首诗词浅而意深,意谓道家的清虚无为,与佛家的戒贪嗔爱痴,原是相通的。

  第四首第一句似指周星垣之崛起,所创泰州学派,有如“鸡鸣一声天下白”。三、四两句极可玩味,释家戒情缘,故戒定桑三宿,恐未免有情。此独云:“自从三宿定桑后,不见人间有是非。”盖只要有情,即可不论是非。就广处、高处言,是以爱感化世人,合于“泛爱众”之义;就狭处、卑处言,则不免偏私。

  第五首,“野马尘埃”之典,出于《庄子·逍遥游》首、二两句,泛言天道运行,生生不息;末句“壶公”非费长房,乃是列子之师壶丘子林,《庄子》亦载郑国神巫季咸及壶子之事。“杜德机”即出《庄子》,注曰:“杜,闭也;德机,生意也。”生意既闭,何得不死?但死如涅槃,则摆脱一切苦恼,自是一乐。佛经原有“涅槃乐”之说,糅合杂家玄语,谓“涅槃”与“白日飞升”,如同一事。

  第六首言泰州学派的渊源。涅槃则菩提叶落,法华指佛教宗派,即天台宗。首句“菩提叶老法华新”,言王艮虽逝,而有新宗派继起,指周星垣。第二句明言有南北两派。末二句不甚可解,“天童”与“小夫人”皆为佛经上的典故,前者乃太白星的化身,“小夫人”则见于《佛国记》,谓恒水上流有一国王,其小夫人生一肉胎,大夫人妒之云云。此小夫人或即指张积中。

  蒋逸雪认为《老残游记》中的申子平,即刘鹗自拟,刘的老师李晴峰,曾至京师传道。章士钊《孤桐杂记》曾记其事:

  近有人创救世新教会,以儒释道耶回五教合一为旨,募赀刊报,颇涉张皇。成立之日,愚宴于吴自堂宅,见同人多往磕头。……光绪年间,有泰州人李晴峰,云是教主,年八十余,曾有人迎至京师说教。后李化去,传者黄信,近亦死矣,而教仍有力江湖间,门户甚谨,非严介不得入。

  所谓“传者黄姓”即指黄葆年。蒋逸雪《考证》云:

  平山临殁,遗嘱有“二巳传道”之语,“二巳”指葆年与鹗也。鹗生于清文宗咸丰七年,其年为丁巳;葆年生于清宣宗道光二十五年,其年为乙巳也。然鹗学务广博,不以一端名,故语星垣之学者,多不之及云。

  王湘绮日记中,亦有关于黄崖案的记载:

  稽伯润言:阎丹初为山东巡抚,清节冠一时,而误杀张七,骈戮避乱官名数百家,实为过举。张七为张历城令之兄,历城迁临清,死于寇,以亏空受诬,七欲讼之,群官醵金为赂,致富数十万。

  当在临清时,有学某,知天象,先辞去,约三月十五必来,其日临清破,故七神之,受学焉,颇有妖言。

  此记在同治十一年十一月,稽伯润不知何许人?所谈纯属谰言。所谓“张历城令”即张积功,嘉庆二十三年举人,乃张积中之兄;咸丰四年殉难,入《清史稿·忠义传》。

  至于剿洗黄崖,主其事者实为淮军大将之一的潘鼎新。《清史稿》及《中兴将帅列传》潘传均不提此事。按:此役使阎敬铭得以“赏还二品顶戴”,自然是潘鼎新的功劳,按诸传记体裁,无不载之理,从而可知,必是讳言。但《清史列传·阎敬铭传》记载甚明:

  (同治五年)九月,肥城黄崖教匪张积中谋乱,抗不受抚;敬铭令按察使潘鼎新兼顾河防,抽防运各军亲赴肥城围剿。十日克之。

  此所谓“亲赴”,乃指潘鼎新受命,在兼顾运河防捻的原则下,抽防军队,亲赴肥城围剿。事后,阎敬铭内疚于心,坚决求去,潘鼎新则好官自为。读书与不读书,毕竟不同,于此可知。

  阎敬铭于同治六年二月开缺,八年召用为工部右侍郎,仍以疾辞。光绪三年,山西大旱,阎敬铭奉旨稽查山西赈务,其时巡抚为曾国荃。凭他的关系,致书各省劝赈,连公款计用银一千三百万两、米二百余万石,活人无算,山西为立生祠。这是曾国荃一生之中,除克复江宁外,唯一的政绩,但如无阎敬铭为之综核出入,革除积弊,不能有此效果。

  阎敬铭到山西办赈,实心任事,时人无有不知,但文廷式所撰笔记,说他曾乘机买田地无数。衡诸阎敬铭人品,似不致此,但文廷式在笔记中发誓,所记有不尽,无不实,否则如何如何(手头无此书,记大意如此),则又似可信。真相如何,唯有存疑。

  光绪八年正月,召阎为户部尚书,先辞后到任,不久即劾罢广东藩司姚觐元,湖北荆宜施道董翰,候补道杨鸿典,因“前任户部司官,声名贪劣”。咎及既往,是极少见的事,但既往尚且可咎,眼前何得不谨?阎敬铭在户部的权威,就此建立。

  户部有个不为外人所知,而极重要的部门,叫作“北档房”:国家岁入岁出,到底几何,只有北档房知道。从有户部以来,从无汉司官入北档房者,亦从无汉堂官能过问者。但至阎敬铭到任,北档房不能不为他开放。他生平有三大愿,第一愿是部库积银千万,此愿于光绪十五年达成。翁同龢是年十二月十六日记:

  银库今日封闭,共银一千二十七万九千四十两零,各项统在内,惜阎相不及待也。

  惜他“不及待”,即已不能亲见大愿之遂。阎敬铭先长户部,后以大学士管户部,先后历时八年,终于积银千万。其理财之法,不外开源节流,而节流尤重于开源。当时财政上一大漏洞,即为各省带兵大员,侵冒军饷,所以阎敬铭对此全力以赴。光绪十年二月,针对新疆的情况,疏陈之事,凡研究近代史,特别是经济史者,不可不知:

  一曰定额饷。略言甘肃、新疆抅乱,攻剿之师,另拨月饷;额饷久已停解。今西路渐就肃清,应照左宗棠奏案,每年调拨的款三百数十万金,合之本处岁入留抵之款,已在四百万两上下。嗣后不准再向商借,亦不得率请部储。

  一曰定兵额。略言全疆兵勇,数逾五万,较成平额兵四万之数,已多一万有奇,力分于将多,财匮于兵众。臣等窃以为新疆既改设州县,时势变迁,乌鲁木齐、巴里坤、古城、库尔喀喇、乌苏等处,宜归并伊犁,即以伊犁将军专辖旗兵,如内地驻防之例。应令刘锦棠等通盘筹划,就额饷数目,酌留兵勇,应并者速并,应裁者速裁,合南北路满蒙汉兵勇,总不复逾旧额四万之数。

  见在防营无事,口分尚给行粮;若有事之时,加饷则款越难筹,不加则何以示劝?臣等拟仿成法量为变通,暂以二万人为勇,改行粮为坐粮。出征外域,始照行粮支给。再于客勇之愿留关外者,选精壮万数千人,规复制兵,照士勇章程支给。其驻防及台站,卡伦各项官兵口分,有较士勇少者,无庸议增,以节饷项。

  一曰事权。略言调拨额饷,今议汇总发给,必须得人,总会其成;俾各营章程划一,解到之款,专归一处,分拨各军。各路差员,尽可裁撤,以裕兵食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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