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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


  第二,雍正十三年秋,乾隆即位,追封曹振彦为资政大夫,曹起官内务府员外郎,周汝昌据以为获“新帝之宠”的证据(当然,照周的看法,主要的是“元妃”的关系)。其实诰命追封,事极平常,曹起官,亦不过起复旧员通案中的一个,如何可说是“获新帝之宠”?如真获宠信,该再回江宁当织造才是。乾隆是一个最爱用私情的人,而且宠信甚专,福康安弟兄(乾隆内侄)一门煊赫;和珅用事数十年;刘石庵父子宰相;纪晓岚充了军又召回。如果曹是椒房贵戚,绝不至于只当一个小小的员外郎。至于说“是后曹氏似遭巨变,家顿落”,则以前提(所谓“中兴”)既遭否定,假设(所谓“巨变”)自难成立,无须枉费求证的功夫了。

  总结我以上一、二两段的论证,有利于周汝昌“四十”之说的,充其量只有“四十年华付杳冥”那一句诗;其余从他的家世、遭祸情况、个人经历、与敦诚敦敏弟兄的交游,以及创作过程等等来说,无一不是显示曹雪芹死时,得年在四十五岁以上。

  但是,说四十五岁以上,到底还只是一个说得通的假定,究竟有多少岁呢?

  因此,我还得进行最重要的第三段的证明。当我研究已有结论,动笔写本文以前,为了想尽可能多了解曹雪芹的身世,曾托人抄了吴恩裕谈“虎门”的一节文章,已见前述。在他的考据中,叙敦诚于乾隆九年入宗学之后,有一段括号以内的文字:“(关于曹雪芹的年龄,是按曹颙的遗腹子计算的,若以雍正二年的说法计算,则是年应为二十一岁。关于此点,还可以讨论。)”我不知吴恩裕何所据而云然?也不知另外还有什么讨论的文字?但我有确确实实的证据和理由可断定曹雪芹是曹颙的遗腹子,就必定生于康熙五十四年,一而二,二而一,乃是在一个答案中解决了两个问题。

  九、马氏怀孕上达天听

  为行文方便起见,容我先将曹寅死后的情况,作一简述。

  康熙五十一年六月,曹寅至扬州书局,料理《佩文韵府》的刻工。七月初感受风寒,转而成疟,托他的妻舅苏州织造李煦乞求“主子圣药”,康熙即颁“金鸡拏”,驿马星夜赶递,“限九日到扬州”,朱批李折“你奏得好”,并详示金鸡拏的服法,最后嘱咐:“若不是疟疾,此药用不得。万嘱万嘱万嘱!”

  药到扬州,曹寅已经去世。李煦上一折,说曹寅亏欠公款,无赀可赔,身虽死而目未瞑,现以视盐任满,乞求代管一年,以完其欠。按自康熙四十三年起,曹寅与李煦奉特旨:十年轮视淮盐(即一年一轮担任“巡视两淮盐务监察御史”,是有名的“阔差使”),下一年该曹寅轮值,所以李煦有“代管”之请。康熙批云:“曹寅于尔同事一体,此所奏甚是。唯恐日久,尔若变了,只为自己,即犬马不如矣。”康熙五十二年初,曹寅的独子曹颙奉“特命”继承父职,管理江宁织造,时年十九岁左右。八月,复差李煦巡盐。“代管”的一年,余银五十八万余两,除清完亏欠外,尚多三万六千余两。十二月,曹颙将此余银“恭送主子,添备养马之需,或备赏人之用”,康熙朱批:“当日曹寅在日,唯恐亏空银两,不能完,近身没之后,得以清了,此母子一家之幸。余剩之银,尔当留心,况织造费用不少,家中私债,想是还有,朕只要六千两养马。”

  到康熙五十三年,十年轮管盐务任满,李煦贪心不足,以亏欠甚巨为理由,复请继任。这一次康熙没有答应他,点了“实能效力盐务”的两淮盐运使李陈常为巡盐御史,并嘱李陈常为李煦偿补亏欠。其时曹颙在织造任内,又有了新的亏空。同年冬,曹颙、李煦、曹一同进京,曹颙病故。

  曹寅的妻子李氏,在三年以内,夫死子亡,而且还亏欠着公款,真已濒临了家破人亡的命运,但想不到绝处逢生,康熙替她处分了家务,特命曹出继为曹寅之子,并承袭江宁织造之职,同时又命李陈常代为清补曹颙任内的亏欠。李氏得到消息以后,感激得亲自“赴京恭谢天恩”,这是逾越体制的行为,所以“行至滁州地方”,为李煦“飞骑”拦了回去。

  曹即是《红楼梦》中的贾政,那应该没有问题。他大概是曹宣的幼子,排行第四,曹寅有“予仲多遗息,成材在四三”的诗句,长次不知名,“三侄”名颀,善画,四侄可能就是曹。

  曹宣官侍卫,家居京师,但曹从小就住在他伯父伯母那里,康熙五十四年七月十六日折“奴才自幼蒙故父曹寅带在江南抚养长大”,可证。我们可以想象得到,康熙即因曹与李氏情如母子,才让他承嗣袭职,以期他能孝顺老母,敬重寡嫂(曹颙之妻马氏);否则,照中国宗法上的习惯,不应以二房的幼男为长房的继嗣。

  但是,在这时还不能断定,说曹寅就没有他自己的亲骨血了。康熙五十四年三月初六日,曹接江宁织造任,次日上谢恩折,中间有一段说:

  奴才之嫂马氏,因现怀妊孕,已及七月,恐长途劳顿,未得北上奔丧。将来倘幸而生男,则奴才之兄嗣有在矣。

  这几句话太值得注意了。因为依照中国的伦理观念,这个怀在马氏肚子里的孩子,乃是曹寅唯一的嫡亲的孙儿或孙女,其为李氏所重视,不言可知,那么后情如何,该有个着落;同时康熙对曹家的家务既然关怀备至,而且马氏怀孕之事,已经“上达天听”,是则无论生男生女,或者夭殇,曹亦必定有折奏报,而竟无有,岂不可怪?

  如果当年在故宫所找到的全部康熙朝的密折,能让我们细细检查一遍,问题或易于解决,无奈此时此地办不到,因此,我只有作大胆的假设。此假设不外乎四种:生女夭殇;生女长养成人;生男夭殇;生男长养成人。如是前三种,可以不必细考,如是第四种,即曹颙的遗腹子长养成人,则以其在曹氏家族中的特殊地位,必当为曹雪芹所提到,那么在《红楼梦》中是哪一个呢?贾琏不像,贾珍更不像,难道就是宝玉?

  当我一想到这个“远在天边,近在眼前”的人物,真所谓恍然大悟,就那一瞬间,各种证据,不求自至,恰如永忠吊曹雪芹的诗“都来眼底复心头”,向之不可解者,如宝玉出生何以写得如此离奇,贾母何以如此钟爱宝玉,贾政与宝玉之间何以看来总像缺乏父子之爱等等,似乎都易于索解了。

  现在我从《红楼梦》中找四条证据献给读者。

  十、证据一:生日正在初夏

  《红楼梦》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写的是四月里的光景,周汝昌说曹雪芹生于“初夏”,即本此。何以知是四月?因当天白天“憨湘云醉眠芍药裀”,当天晚上,宝玉说“天热”,但“脱了大衣裳”,身上还穿着“紧身袄儿”,如是五月,则应写照眼的榴花,又不当“大衣裳”之内还穿“紧身袄儿”。故知是四月。

  何以知是中旬?因宝玉生日第二天,贾敬服“丹砂”而亡,尤氏计算因国丧在“孝慎县”守陵的贾珍,“至早也得半月的功夫”,方能赶回,“目今天气炎热,实不能相待,遂自行主持入殓”。贾珍星夜奔丧“择于初四日卯时请灵柩进城”,则到家之日,必在月初,否则应写“择于‘出月’初日”,由月初上推半个月,故知是中旬。

  按曹康熙五十四年三月初七日折,谓马氏怀孕“已及七月”,则四月中旬生产,合怀孕八个半月,乃是极普通的现象。又康熙五十年,曹寅得家报得孙(时曹颙在京当差),张云章《朴村诗集》有《闻曹荔轩(曹寅别号)银台得孙却寄兼送入都》一诗可证,但参看“将来倘幸而生男,则奴才之兄嗣有在矣”的话,可知五十年所生者,必已夭殇;而曹雪芹行二,又无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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