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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七


  “不!”阎敬铭打断翁同龢的话说:“不是你,便该子青,何用我来说话。”

  阎敬铭的意思是翁同龢是军机大臣,张之万是刑部尚书,论地位、谈职掌,都不该由他发言。这当然带着谦虚的意味,因此,在翁同龢以“奉旨会办,与本身职司无关”的说法,再度敦促时,他也就答应了。

  于是刑部在薛允升主持之下,逐一按律例的明文规定,加减定罪。第一张单子拟好,才发觉那天在翁家商定的宗旨不切实际,果真按律定罪,是太轻纵了。

  于是他不得不跟张之万去商量,略陈缘由以后,接着说道:“就拿福趾来说,他虽是云南司的掌印郎中,可是云南报销案,是主稿孙家穆承办,一同画押的时候,并不知道其中有甚么情弊,事后风闻,向孙家穆问起,才分到了四千两银子。依‘事后受财律’,作不枉法论,罪名是杖一百流三千里,又依‘不枉法赃罪,一年限内全完,死罪减二等发落,流徒以下免罪’的律例,只要将四千两银子吐出来,就可无罪。这从那方面来说,都是交代不过去的。”

  “是啊!”张之万问道:“该如何补救呢?”

  “原定两条宗旨,一条按律定罪,一条加重,请惇王定夺。如今第一条行不通,自然是行第二条,竟无须乎再跟惇王请示了。”

  这是理所必然,势所必至的办法,但张之万不敢作主,他吞吞吐吐地说:“我看,再琢磨琢磨,仍旧要请会办诸公合议。”

  越说越不对了,这样明白的道理,竟还要“琢磨,琢磨”!薛允升心想,张之万但求长保禄位,只要不妨碍他的前程,尽可放手办事。因而退了下来,亦不必再跟阎敬铭等人商议,径自交代司官,衡量情罪,斟酌加重,大致应减二等的,都减了一等。

  定谳以前,还有一道画供的手续。薛允升分访会办各大臣,说明不得不加重定罪的缘故,约定五月十九齐集刑部“过堂”,就请惇王到刑部商量复奏结案。

  ▼二 惇王听审

  这天午正时分,会办五大臣都已到齐,刑部大堂的公案已经移去,一字并列五张太师椅,正待落座之际,有人匆匆来报,说是惇王驾到了。

  原来约他未正议事,不想提前了一个时辰,是不是他也要参与过堂?在大清会典上,似乎从来没有这样的事例。不过这时没有工夫去考查,只能先接了进来再说:

  亲王仪制尊贵,又是在衙门,自然依礼行事。张之万与薛允升是本部堂官,在大门外站班,其余的在二门站班。等惇王的轿子一抬进来,又赶到大堂阶沿下,肃立相迎,停轿启帘,只见惇王穿的是公服,一路跨出轿子,一路拱手,连声说道:“少礼,少礼。”

  照开国之初的规矩,一品大员见亲王都是两跪六叩首的大礼,以后礼数稍减,但也得磕头。不过惇王赋性简略,不喜欢闹排场,所以照他的意思,五大臣都只是半跪请安。

  “刑部我还是第一次来。”他四面看了一下问:“这就是陆炳的‘锦衣卫大堂’吗?”

  惇王口中的“锦衣卫大堂”,大概是戏中的说法,但陆炳当过锦衣卫指挥,而刑部亦确是前明的锦衣卫,说得并不错,所以张之万答应一声:“是!”

  “那么‘镇抚司’呢?在那儿?”

  张之万回身向西南、西北两个方向一指:“就是如今的‘南所’、‘北所’。”

  “北镇抚司有杨椒山种的一棵槐树,如今还在不在?我看看去!”说着,惇王就要举步。

  张之万大吃一惊,又称“南监”、“北监”的南北所,是暗无天日的地方,岂能让亲王入目?而且从恭王上年七月,一病至今,惇王颇有不甘于投闲置散的模样,眼前为云南报销案,主张严办,纠葛不清,就是一个现成的例子。如果见了监狱中的种种不堪情状,找上甚么麻烦,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因此,只好硬拦,“回王爷的话,”他屈一膝说道:“刑狱是不祥之地。王爷金枝玉叶,万不宜到这种地方。再说,杨椒山手植的那株老槐,早就不知道在那年枯死,当柴烧了。”

  惇王倒不是发了恻隐之心,有恤囚之意,只为索性好奇,从来没有见过监狱是甚么样子,想开开眼界,既然张之万这么说,自不便坚持,便笑笑作罢。

  然而张之万仍旧在为难。过堂画供,是不是请惇王参与呢?稍微多想一想,便知不符定制,决不可行。但不请他参与,又将他安置在何处?如果不是大堂正坐,便得请他到堂官聚会办事之处的白云亭去休息。无奈刑部地势最低,连附近的都察院,大理寺常要闹水,有名的“水淹三法司”。如今五月里霪雨不绝,白云亭“宛在水中央”,进出都用几案排成桥梁,又如何请惇王去坐?

  就在他这踌躇之际,惇王已窥出端倪。喊一声:“青翁!”

  “是!之万在。”张之万很尊敬地回答。

  “你们过堂。”他指着东面说,“我就在那儿坐一会,你不必张罗我,办你的事。”

  “这,这屈尊王爷了。”

  “不要紧,不要紧!就当我观审的老百姓好了。”

  这句话,大家都听了进去,也都有了戒心,看样子惇王是特意来看过堂的,得要当心,别弄出甚么毛病,让他抓住。

  “丹翁,”张之万低声说道:“惇王在这里,咱们不宜南面正坐吧?”

  “这话倒也是。”

  “我看这样子,咱们分坐两边,中间空着。丹翁看这个章程,使得使不得?”

  “妥当得很。”阎敬铭环视同列说道:“咱们就坐了吧!时候也不早了。”

  于是又要谦让一番,最后还是按科名先后分上下,阎敬铭居首,坐了东面第一位。

  西面第一位是张之万,然后是麟书、翁同龢、薛允升,一一坐定。司官按名册逐一传提犯人到堂,按罪名轻重分先后,第一个是孙家穆,第二个是周瑞清,长跪阅供,伏在地上画了花押,随即押了下去,全案人犯一共二十多人,费了两个钟头,方始完事。

  接着,便请惇王居中正坐,拟议罪名,薛允升呈上一张单子,惇王接过来轻声念道:

  “已革户部云南司主事孙家穆在司主稿,宜如何洁己奉公,乃因核办该省报销,得受赃银七千两入己。虽据查明均系应销之款,于法无枉,究属贪婪不职。按:有禄人不枉法赃一百二十两以上,罪应拟绞。现据该革员将赃完缴,若照一年限内全完例,减罪二等,未免轻纵,孙家穆应于完赃减等拟徒三年例上——”

  念到这里,他停了下来,大声问道:“怎么死罪一减,减成三年徒刑吗?”

  “是!”薛允升答道:“死罪减一等,是流刑,流刑减一等徒刑。徒刑分五等,最少一年,最多三年。”

  “那不太便宜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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