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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第一次入狱(1)


  珞珈山的“青干班”是一个政治机缘,时间虽然只有一个月,但是它却集结了足以影响若干人前途的社会关系。一九四六年,总统蒋中正的儿子蒋经国,在重庆浮图关中央训练团原址,创办了中央干部学校,招考研究部第一期(奇异的学制、奇异的名称),完全是蒋经国私人干部培育中心,那些研究部第一期的若干学生,曾经主宰台湾政坛三十年。蒋经国用人的标准,第一顺序就是研究部第一期的学生(至于研究部第二期,以及普通科学生入学的时候,蒋经国的兴趣已经转移,不再重视)。所以,六〇年代台湾政坛上,有一句谚语说:“非干不行。”“干”是个双关语,指你要想当官,可是非“干部学校研究部第一期”出身不行。蒋经国先生想跟国民党的中央政治学校(稍后改为政治大学)媲美,他效法中央政治学校的架构,既没有在教育部立案(他如果立案,易如反掌,但蒋家父子的作为总是表现出威权凌驾法律之上),又没有冠上三民主义青年团的字样,没有人知道这些干部是谁的干部。

  “青干班”的初名是“三民主义青年团工作人员训练班”,后来改为“三民主义青年团干部训练班”。蒋经国创办了中央干部学校以后,为了安抚和吸收当时已在全国各地青年团具有实力的“青干班”同学,就把“青干班”改为“中央干部学校第一期”。“青干班”同学经此一改,也就成了蒋经国的学生。学生虽是学生,却到底不是真正的学生,所以当时也有一个比喻:“青干班是门神,开门时在里面,关门时在外面。”不过,“青干班”同学也就在这门里门外,吃一点政治上的零碎点心。

  我就在走投无路时,遇到了“青干班”年纪最大的学长李荷先生,他那时候已当上立法委员。他的一位朋友瞿绍华当教育厅人事主任,一纸派令,我就成了屏东农业职业学校的人事员。

  屏东在北回归线之南,比北台湾更接近热带,我到差后第一件事就是去买两件这辈子第一次穿的香港衫,在独自一间的小屋里,安静的过日子。每天上班下班,打算终老天年。可是好像是上天注定的,坎坷的路程不但没有结束,还不过是刚开始,和以后我所受到的灾难比起来,在大陆上那些折磨,实在是微不足道。

  我的薪水,除了生活开销之外,添购了一些衣服,还买了一架可以听短波的收音机,每到晚上的时候,就收听一段北京人民电台京戏,当然也附带收听几句华南一带战况的报导。当时台湾已经戒严,收音机也不普遍,我每晚开收音机,除了扰乱邻居的安宁外,当然也引起别人的注意,尤其是特务的注意,可是我自己却没有丝毫警觉。

  于是,常常的,像在沈阳、北京时一样,向同事们谈论国家大事,尤其糟的是,我特别赞扬人民解放军纪律严明,不拿人民一针一线,对撤退到台湾的国军行径,深恶痛绝。恰好报上一则消息,一个军人没有车票,硬闯出车站,收票员尾追到军营,要他补票,结果招来一顿殴打,使我感到羞耻。晚上,快要入睡时,两个普通装束的中年人进来,很客气的要我前去谈谈。

  “去哪里谈?”

  “你去了就知道。”

  就这样的,我被吉普车载到火车站,押上火车,一直驶向台北。押我的人,不但没有语言,在火车的晃动中,也看不清他们的表情。我像木头一样,被夹在中间,满腔愤怒,一点都不知道事态的严重。第二天,天一亮,到了台北,他们把我送到设于青岛东路的台湾保安司令部军法处看守所,一进大门就听到从一排木栅里面,发出哄堂的叫声:“欢迎新客人!”

  我被推进其中一个像兽笼一样的房间,里面塞满了赤背短裤的囚犯,我爬到房间的一角,在一个庞大的马桶旁边坐下。

  “你犯了什么罪?”有人问。

  “不知道。”我说。

  “哈!你明明是一个匪谍,怎么说不知道?”

  这时候我才有点害怕。

  “来到这个地方的人都是匪谍!”

  “匪”就是共产党,有时候再加上一个“共”字,成为“共匪”,“谍”指的是共产党的地下工作人员。以后四十年间,“匪谍”成为台湾人民一种最可怕的巫蛊,不小心碰上,立刻家破人亡,身败名裂。就在看守所,我跟一位年龄相若的人,谈得非常投契,他叫杨启仲,是一位中学老师,因为同事在他的宿舍发现一本艾思奇编的《唯物论辩证法》,被送到这里,已经两个月了,还没有问过一次话。

  押房拥挤不堪,只能容纳十几个人的兽笼里,有时能塞进三十几个人,大家只好蹲在那里,轮班睡觉,伙食既简单又肮脏,大多数人都泻肚,马桶就在我身边,臭味还在其次,有时还有粪汁溅出来。我无法静下来思索怎么会落得这种下场,陷入我从没有想过的困境,呼天不应,唤地不灵,没有人告诉我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情?也没有人指引我怎么自救。从每天不断塞进来的囚犯口中,知道外面正大肆疯狂逮捕,一个人因身上插着红花在新公园被捕,一个士官因不小心掉了帽徽被捕,但很多人都是因为“偷听共匪广播”,我胆怯起来,万里渡海,难道为了到台湾断送残生?早知道我应逃回辉县,或逃回息县,反正不过如此!

  就这样,我受到漫长的囚禁,没有人问一句话。直到一天上午,守卫叫出去二十几个人,带到大厅,接受审判,每个人询问的时间,大概五分钟。我进去后,台上坐着一位法官,他已十分疲倦了,一脸的不耐烦。我还没有站定,他就开始宣判说:“阅读非法书刊,为匪宣传,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像五雷轰顶一样,我哀声叫道:“法官明监,我从没有阅读过任何一本共匪的书,就是在北平的时候也没有。”

  “你没有看过,这《唯物论辩证法》是谁的?”法官问。

  “法官明监,那不是我的书。”

  “不要狡辩,带出去。”法官说。

  我挣扎哀求说:“法官明监,那不是我的书。”

  “不是你的书,”军法官说,“难道是我的书!”

  一个书记官附身跟法官耳语,法官自言自语说:“杨启仲的判决书,怎么放在这里?你叫什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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