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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


  第五章

  一

  乙酉年末,普天华人同庆的那个夜晚,叶楷文婉谢了几个饭局,又放弃了与某个所谓上流社会的女人共进烛光晚餐的机会,径自留在家里,洗手、研墨、展纸、写字。

  谁能说这不是度过除夕最好的方式?

  他总是觉得,“来日方长”的说法相当的不负责任,让人们以为还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挥霍。其实对任何人来说,一颦、一笑、一行、一止……都是有去无回、永远不再的风景,都是永诀。

  如此这般,他为什么不挑选自己最喜爱的方式,度过每时每刻?

  说不定明天他就没有了写字的兴致;

  说不定明天写出来的字就没有今天写的称心如意;

  说不定明天就会发生车祸,让他失去右臂;

  说不定明天医生就对他说,你的右臂患了骨癌,必须立即切去,从此以后,就是最蹩脚的字,他也写不出了……

  说的都是比如。

  可说不定哪一天,那些“说不定”就会变为“既成事实”。

  好比那年去龟兹,几乎丧命不说,死而复生之后,他那男人的顶梁柱突然就委顿下来,此后便像去了势。

  比起所有的“说不定”,对一个男人来说,再没有比这更大的锥心之痛。

  想当初,真是杀遍床上无敌手。

  如今,他想要个女人,或明媒正娶个女人回家,已非难事。哪怕去了势,几百万拍在她们眼前,看哪个女人还有嗓子高喊“女性”、“女权”!君不见那些大太监,不是照旧“娶妻生子”?问题是他自己丧失了“性”致,干脆说,看哪个女人都不上眼。如果知道有朝一日自己竟变成这样的残疾,还不如青春年少时抓紧时机多干几场。

  叶楷文对“眼前”的参悟、珍惜,可能就是由他对“说不定”的迷信而来。同样,这也可能是他来美国定居的一个重要原因,而并非人们所说的羡慕西方的物质生活。

  在国内的日子已经相当不错,而他喜欢随心所欲。可是偏有人不但自己不随心所欲,也不许他人随心所欲,于是举手投足都得忍受人们的“说法”。

  而在纽约,谁也不管谁。自由自在到即便死在当街,除非警察,也没人会关心他的死因——是吸毒、自杀、他杀,还是心脏病突发……看起来相当无情无义。可话又说回来,无情无义难道不比假情假意更好?

  叶楷文认真地洗过手之后才去打开锦盒。从锦盒里郑重地取出一块墨,像守财奴检阅自己的财富那样,怎么看也看它不够。

  他虽不是书法家,墨却是块好墨、老墨。尽管墨衣皴裂,内质品位依旧,轻轻击叩,似玉佩相击。干脆说吧,在他看来,好墨即是一块好玉。

  卷起袖子,在墨池中点入些许清水,将墨块探入墨池轻轻研动。随着手腕悠悠转动,墨块渐渐散发出清凉开窍的麝香味儿。

  说起来有些夸张,每当烦恼无名之时,嗅一嗅墨香,竟成为叶楷文消解烦恼的妙方。

  他的书法谈不上高明,但这块墨却为他的书法增色不少。用它写出的字,每笔、每画都泛着紫黑的幽光,那落笔、运力蕴涵不多的字,便有了一种资质深藏不露,却又显出不可等闲视之的高妙。

  不像那些廉价货,墨色极黑,无论用于写字还是作画,却极乏层次,何谈韵味?不是行家不晓得,以为凡墨即黑,既黑即可,岂不知区别之大,就像面对此生难再的真迹与遭遇赝品的无聊。

  宣纸也是多年前从中国带回的,现今该算是品质上乘。

  有道是好马还须配好鞍。

  所谓文房四宝,缺一不可。如果只有一方好砚,笔、墨、纸皆等而下之,可不就像偷儿穿了一件偷来的乔治。阿玛尼上衣;或是晚宴上的餐具、酒具、酒水、菜式……无不精美,台布、餐巾却是人造纤维,餐台上的花是塑料制品,服务生的袖口上有油渍……

  之后,他又从笔架上取过一支长锋笔,在砚池里轻蘸几下,又在池沿上反复舔着,那支笔渐渐就像有了思想……

  突然就想起毛莉第一次来家里打扫卫生的事。

  他从未告诉毛莉如何收拾他的书案,而且一般来说,他也不愿意让清洁工来整理他的书案。别看他的书案很乱,但是乱中有序,自有条理。可是那天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必须马上出去办事。由于离去匆匆,没有来得及向毛莉交代不要收拾他的书案。

  没想到,回家时书案上的东西有规有距,就像他自己偶然兴来收拾得一模一样。最奇怪的是那些前夜用过,只是匆匆冲洗而又冲洗不甚彻底的毛笔,每支都用清水漂洗过,涮得干干净净,并悬挂在了笔架之上。

  真是不可思议。

  二

  应该说他和毛莉·约翰逊有缘。

  他们之间的关系,可能是相当理想的雇主和佣人的关系。毛莉对他绝对没有“灰姑娘”之类的梦想,叶楷文也不曾想过与女佣“一夜贪欢”,当然他的“二弟”不行了也是个原因。而毛莉不但不是“灰姑娘”,也不是姑娘,毛莉是“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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