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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


  “哦。”他现在的样子蛮诚恳。他想看出我拉的这个托词牢不牢靠。“什么音乐会?”

  “一个前卫歌剧。”

  “几点钟?”

  “十点。”里昂付不起排练室租金,往往要等一些摇滚酒吧腾出来之后,花较少的钱去使用。

  “那还来得及先看场电影!”理查说。蓝蓝的目光中含有友情潜质的影子渐渐转到光线里,成了那种不知是真是假的美国式单纯。白痴一般的单纯。这单纯使他白痴似的认为,他与我除了审讯者和被审者的明了关系之外,还能有任何不伦不类的关系。他笑了。理查好看的笑是浪费。做个便衣,这样好看的笑容不是白白好看?

  “我已经约了那位作曲家朋友一块吃晚饭了。”

  理查持续那个美国男孩明目皓齿的笑。他笑我一招不灵又换一招。

  他说:“我可以请你和你的朋友一块吃晚饭,然后一块去看电影,再去他的音乐会。”

  “那我得征求他的意见。他原来只打算跟我单独约会的。”

  理查的内心跑了个调。美国男孩的笑已消失,又是FBI便衣那种又酷又得体的笑了。这就是我要的。我不想受他身心内那个健朗、好看的美国男孩的勾引。我这人很容易受勾引。受我的审讯者勾引,事情会变得不三不四。

  “那只好改期了。”他说,不甘心地慢慢起身。他在想,这是个什么朋友?他们的“单独约会”是什么意思?是恋爱还是即兴艳遇?会给我的侦察带来什么?……我看他脑子里的打字键僻里啪啦响成一片。

  理查穿上风衣,戴上帽子。他穿风衣非常帅,有股戎马式的高雅。

  “祝你有个好周末。”他打着官腔,彻底恢复成一个干练的便衣。

  我说:“也祝你。”

  理查走到门口,隔着转门的玻璃看见匆匆走来的里昂。里昂穿着黑色高领毛衣,外面一件破旧的摩托夹克,马尾辫刚刚梳过,不显得太与社会作对的样子。理查一看就知道我说的音乐家便是这一位。他从旋转门的另一边折回餐馆,见里昂正和我拥抱问候。

  “我的手套是不是忘在这里了?”理查看看我,又看看里昂。

  我忙对里昂说:“介绍一下,这是理查·福茨先生;这是我的朋友里昂。”

  里昂微微点头一笑,只是为了帮我把一项礼貌做完整。理查伸出手,伸向里昂。两人都麻木不仁地讲了句“认识你真棒”之类的话。不知理查对我的介绍怎么想的;他和里昂的身份区别在于:一个是我的朋友,一个则不是。

  “听说你是作曲家?”

  里昂缩回手,看着这个穿风衣,穿西装,打领带的年轻男人。他想,难怪我在介绍时没提他的身份;他的确身份含混,因为满马路都是风衣、西装、领带。

  理查假装有兴趣地问几句有关歌剧的话,里昂不愿无礼,有问必答。理查心想,这个自认为文化精英、与社会主流对立的小子狂什么呢?这样的艺术瘪三芝加哥的夜晚到处都是。音乐家、画家、诗人,那都是他们自己称自己罢了。理查为我担心:你可别去跟他掺和,他比乞丐只高一个台阶。他还在想,她和这个艺术瘪三到底怎么回事?得承认,他瘪三归瘪三,气质还不坏。

  我把菜单递给里昂说:“你可以点这个杏仁清炒虾,因为虾是今天刚运到的,不是冰库里放了一个月的。而且因为这是个清炒菜,厨房会用新鲜的油。不然他们用炸过污七八糟的东西的油。”

  理查忽然间里昂:“你们俩认识不久吧?”

  里昂说:“给我点个辣的玩艺儿,随便什么玩艺儿,越辣越好。”

  我说:“这儿有个香辣鸡翅。”我把脸转向理查:“要和我们一块吃晚饭吗?”你知道我半点邀请你的意思都没有。

  “不,谢谢。很羡慕你们,能常常去音乐会。”理查说,“你们是在音乐会上认识的?”

  “不是。”你知道我们没那么高雅。“我们不是在音乐会上认识的。你要不要看看菜单?”你明白就好:我的确在撵你走。

  便衣福茨像是突然想起一桩急事,果断地站起身:“我得先走一步了。”他转向里昂:“改天来欣赏你的歌剧。”

  里昂无所谓地笑一下。多一个人或少一个人对他的音乐买账,他绝对无所谓。我看着他俩握手,心想里昂要问理查和我的关系,我该说什么。但里昂什么也不问。便衣福茨走了之后,他马上坐回去,端起菜单认真读着。似乎刚才是个陌生人向他问路。

  我们要了两个菜,加上税和小费,共十六块九角。我拿出三块九角,在账单上写了我的名字,放在桌上。想了想,把九角硬币拿回,换成一元钞票,如果里昂问我付这点钱是什么名堂,我会把失业的事告诉他。但他一个字也不问。出门后他淡淡道了声谢,告诉我他已很久没吃这么饱了。

  离他的排练时间还有两个多小时。沿街某家灯光幽暗的酒吧在奏音乐,是慢摇滚,旋律被寒冷的夜晚吸去,只感觉打击乐在人的内脏深处震荡。我们走过它的门口,正好有人刚进去,我看见里面满是暖洋洋的人影,一些白色裸露的肩膀浮在幽暗上面。

  你冷得够呛吧?里昂忽然问我。

  天是够冷的。我红着鼻子对他笑笑。

  给你。他塞给我两只手套。

  我十根手指立刻被带一丝潮意的温热所包裹。里昂单薄的体温这样直接进人了我。手套右手的食指裂了个口,上面裹了一圈透明塑料胶带。胶带在寒冷中变得极硬;我无意中以它去撩头发,感到它像刀锋一样在我脸上刮过。

  这是王阿花干的。他说。

  我怔了怔:什么?

  用胶带补手套。他说:王阿花用胶带补牛仔裤,补所有的东西。

  我看一眼里昂。他的日子里有许多东西要补:该补些营养,该补些暖和……

  他又说:我当时说,肯定补不牢的。可是,已经两年多了。

  我感觉到他脸上细腻的笑意。那是王阿花在离开他,投奔海青之前为他做的最后一件事。

  这时我们走到一个“自觉付费”停车场。里昂的车停在里面。一辆七十年代末的“福特”,引擎一发动它铺天盖地的轰鸣如同“攻克柏林”。车里有股年代悠久的皮革味。我坐到左边座位上,见面前小平台上有个小镜子。我拿起镜子,又想,我这是干什么?赶紧把它搁回去。这个动作让里昂看见了。

  你想我这个车常有女人坐,是吧?

  是不是呢?我笑眯眯地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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