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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方圆千里的筑路工场上,对于中国苦力的窃窃私语陡然扬起音量。原本就稀薄的太平在失去。

  中国苦力们也开始窃窃私语。他们说到逃离、放弃,但最后总把手搁到相互的肩上,压一压,说忍忍吧。他们忧愁地一笑,一天天依旧在太阳出海前走向工地。

  直到那个老伙夫掉了队,才发现中国苦力成群结队的必要。刹那间他已被三十多个白种工友围拢。一只手揪住了他的花白辫子。

  老苦力扭转脸,忧愁地笑笑。

  这副每个中国苦力都有的笑容彻底激怒了原本只想戏弄他一番的白种工友们。

  这么老了,他改不了奴性了。木棒砸下来。

  老苦力一头一脸是血。别打死我,我老伴还等我回家喂牛,带孙孙。他用乱七八糟的英语对他们说。

  你这只老田鼠,偷我们的国家,偷了往回寄,养你那一家老鼠!

  别打死我,我还有八十老母!

  打断他腰,看他一天背一百筐石头;打断他手,看他一天铺一里的轨;打掉他的牙,看他吃一顿饭活三天!老苦力越来越矮小细瘦,一条腿布口袋似的挂在身后。

  行行好,别打死我。死了你们政府不让我的尸首还乡,我不能变成一罐子灰回家见我老伴;行行好,打得差不多就省省力气……老苦力已什么都看不见了,天地都是自己的血。

  一支烟时间,白种工友筋骨大舒地走开了。

  老苦力瞪着一片血的汪洋,用肺喊:别走啊,打到这样子你们可不能走,行行好,帮个忙帮我把这口气咽掉算了。帮个忙,再给我两下就好……

  白种工友听不见他了。几个屁股上挎着匕首的也没听见他喊,否则这点忙他们还是很愿意帮的。

  他死了?

  没——有,他趴在那里仔仔细细找他的牙。

  白种工友走远,认为他不会死:他能忍一切就能忍着不死。

  紧接着来了场大雪。

  清晨,雪停了,一个骑马人走到老苦力尸首旁,将他翻成仰面朝天。这人梳条粗黑的大辫,右手四个指头上戴着肥大的宝石戒指。他后面还跟一辆小驿车,上面坐两个女人,给白分、黑黛、红脂涂画得一模一样。

  这人是城里中国人从记忆中排泻出去的阿丁。一如往常,他每次消失在海里都换个新名字。这回他叫大勇。换个名,他自认为添了一个人的力量和智慧在身上。

  大勇把死得梆硬的老苦力抱到怀中,看看,嫌他的老脸太丑,动手将他花白头发抹向脑后,还不好看,他掏出一块雪白巾子,啪地抖开,将那脸上的血拭了又拭,拭不掉,干脆盖上它。一般来说,他杀死的人都不会这么丑。他会仔细抹净血迹,抹齐头发,再抹去那一脸对死的惊恐或想不开,抹成个心平气和的样,他才心安。然后他会替他(她)扯正衣领,提起裤子。他认为死是最后一次登台亮相,并是个永恒的亮相,一定不能丑。丑是不可饶恕的。死者不可饶恕,更不可饶恕的是生者。尤其他这个害了命的生者。因此被他留下的尸首都是体面干净。再慌着逃跑,他也得把这一套做完。

  这么个老苦力,跟他无冤无仇,退回去三十年,他们可能赶过同一场集。大勇更不忍他死得这么丑,带这么个愁苦和谦恭的脸,还给打得稀巴烂。

  他将他抱进驿车,对车上两女人喊:大婊子二婊子,你俩下来。

  他拾起写着洋字的纸。

  走了阵,大勇回头,见两女人迈着裹脚女子的八字步跟在车后踉跄,冻紫的皮肉已透过粉脂。他会在小镇把她俩卖出去,这一带的小镇上她们是千金。

  大勇此时登上山头。往下看,中国苦力们黑黑的脑袋遍布山洼。他们要翻过这个山头,去工场上工。

  雪稀疏地打在大勇脸上。他多肉的嘴唇紧抿,目光极远,从乌云低压的眼皮下伸出。在任何一个凶猛、歹毒的念头出现之前,他就是这样一副面孔,多思,又是绝对虚无,还有种广漠的对于一切的无望。

  熟知他的人看见他此时的面孔,会疑惑这不是同一个人,或许更名改姓确使他具有不同的人格,大相差异的本质。

  在消失和再现过程中,更名改姓使他尝到类似轮回转世的快乐:对于你前一世名份下的血债命债风流债你都可以赖掉。久了,他也偶尔忘记他真的身世,以及他究竟是谁。

  一个临水的村子,有个乡邮员划着双桨顺水而下,一月两回。

  女人们都在水边站一条线,千恩万谢地从乡邮员手里接过出洋的丈夫、儿子,或兄弟寄回的钱。

  乡邮员有时会说:有啊,阿基有信啊!

  一个女人便追着乡邮员的小舟,如同追自己魂魄:有啊?有啊?

  乡邮员不忍再逗她下去,喷出一声笑,递上个装钱的信封。

  女人这时会将荔枝核朝乡邮员脸上啐,却因为适才身上给吓软,荔枝核啐出半尺远便坠地。

  这个村子几乎没有男人。男人就是每月来的那只漂洋过海的信封。

  村子里也没有草房,那些信封装的钱变成厚实的黑瓦,铺上屋顶,给屋顶下一群女人遮雨挡风。

  十年八载,攒够了路费的男人会回来,再走女人会大起肚子。他会在登金山海岸时将自己名字下留个空缺,留给肚子里的儿子。若出了肚子是女仔,这空缺可以变卖,他们不图卖高价,只图卖出一张船票钱,容他们多回一次家,多让女人大一回肚子。

  一天,村里又走一批男人。到了晚上,有家人满村喊他们八岁的阿泰。有人说,他看见阿泰跟那些出洋的男人去了。

  阿泰十五岁那年,偷两匹马从金矿逃走。逃到金山城里,他便是个英俊、高大的少年,叫阿魁。

  阿魁白天在烟卷厂做工,晚上串门于妓院和赌馆。欠别人的钱他拿命去赔,别人欠他,他索回钱还把那人死揍,用他自己的话说:我把他的天日都揍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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