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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金谷巷的女孩儿,相好了无数个,成了一城的风流人物。有传说她把男的气上吊的,也有传说男的将她用刀剐了的。无论传说怎样,她既没把人杀了,自己也活得极好。黄军服早已不穿了,穿的是藏青涤卡的拉链衫,下身倒是一条黄军裤,裤腿宽宽的,越往上越失了“军”味儿,可体地包着腿和腰,足登丁字形的黑皮鞋,真是说不尽的窈窕又时新。相好确有几个,不过她不叫那是“相好”,叫作“朋友”,既然不是相好,朋友多几个也无妨。所以,她是非常地理直气壮。任凭人在背后戳她的脊梁骨,她是该乐就乐,该玩就玩,生生要把人气死。气死也活该,她很快活。外面的传说她全知道,又全不放在心上。她的心很宽,既是从来没有的事,何必恼?这一恼倒像是真有了。既然是人家有心想造谣,那辟谣又有什么意思?能辟得清吗?她一颗小小的聪敏的心里,还觉出那指她脊梁骨的人全是最妒忌她的人,妒忌她美、她的招人爱,妒忌有那么多男人喜欢她、死心塌地地跟她,却没有人爱她们。一个女人没男人爱,那可是最最不幸、最最悲惨的事了。所以她心里不但不恨这些造谣诽谤的人,还有点真心的可怜,这便把她们更加激怒了,造出的谣言也更加耸人听闻了。有说她早已打了有七八胎的,也有说她有她妈传给的避孕的药方,再睡多少男人看起来也是个女儿样。

  要说睡觉这码事,她自己心里有数,无须旁人操心。她的“相好”,或者照她的称呼,“朋友”,心里也有数。和她在一块儿,没人少得了动这个念头,却谁也动不了这个念头。她就像一条鱼那么活,又像个妖怪似的精灵。再怎么的柔情蜜意,想要跨这个槛儿,却万万没门儿。她小小的心里最知道,这是女人最珍贵的宝,是女人的尊严,女人的价值。别的都可以玩笑,唯独这个不能松手。妈妈对叔叔好,叔叔也对妈妈好,可叔叔不敢对妈妈轻薄,对妈妈爱着,也敬着,若即若离着。她曾想过,妈要是将这个端了出来,叔叔也许早冷淡了,早将妈当个猜破了谜底的谜语,忘一边儿去了。女人只有将这个藏着,才是神秘的,深不可测的,有着不尽的内容,叫男人不甘心离去,叫男人爱也爱不够。她凭着聪敏和感觉,知道妈妈只和一个叔叔那个过,那叔叔便是她的父亲。她虽没见过,可知道那一定是个了不得的“好叔叔”,就凭妈给了他女人的那个,他能不好吗?再说,一个女人要非得用这个才拿得住男人,那便是最无用的女人了。她这么认为。她心想,自己不用动声色,便能把个男人捏得滴溜转,叫他长便长,叫他短便短。女人身上的法道多着呢,守住那最最宝贵的,也可算作一项法道了。她才不是那种没辙的女人呢,不拿出这个,她照样叫男人离不开她。这个,她得留着,留给一个她真正想给的人。这个人在哪儿?她心里没谱,也不去想。她是个只顾着眼前的女孩儿,因为她的眼前好,眼前美,眼前简直妙不可言。她还没玩够呢!

  她觉得最好玩儿的游戏,莫过于和男人周旋了。她决不是坏心肠的女孩儿,心底深处还可说是很善良的。可她就是喜欢玩,并且玩得很真诚,很投入,很忘我,很用性情,那就奈何她不得了。她不是存心要刺伤男孩儿的心,只是为了乐。刺痛了,看着他们难过,自己也不好受,甚至会落下泪来,那伤心落泪也叫她快乐,就好像一个人吃够了甜的,有时也要尝尝苦的、辣的和酸的一样。再说,她也不是白得男孩儿的爱和殷勤,她也给了他们温柔,给了他们甜蜜,给了他们热烈的眼神,给了他们有趣的逗嘴儿。有时候,也会遇到不那么好对付的男人,那就像科学家遇到了难题似的,更令她兴奋和激动。怎么不顺手她也要将这个项目攻克下来,而几乎没有她不成的。因为她深知男人的本性,连男人自己不知道的地方,都被她识得清清楚楚,凭着她的聪敏,更凭着她的天性。

  女孩儿自以为看透了所有的人,不料自己却也被一个人看得透亮的清楚,那便是她的妈。年轻的时候,妈比女孩儿还俊俏,那年月,打扮的花样又多,哪像如今,黄皮似的一张就叫人美不够了。她知道,年轻时和男人周旋是又快乐又得意。可是年纪大了,也不必太大,眼睛边的皮肤稍稍松了那么一点儿,鼻凹里的毛孔稍稍显了那么一点儿,嘴唇上的褶稍稍多了那么一点,脑后的纂儿稍稍黄了那么一点儿,这周旋便累了,吃劲了,费心思了。她指望着女孩儿先有个拿工资的活儿,再有个实心实意的主儿,她的心事便了啦。

  女孩儿却尽是乐。

  舆论永远比事实先行一步。当团里的人都以为他们在谈对象的时候,其实他们只不过在乐队排练厅聊天;当团里风传他们天天早晚在小杂树林里手拉手散步的时候,他们才刚刚在她寝室烧酒酿蛋吃;当团里已经批准他们私定终身,应许他们做两口子了,其实他们这才终于去了小杂树林幽会。因此,在他俩都还犹豫着不敢明朗表态的时候,外界就帮他们揭开了这层纱幕,促使他们的关系飞快发展。春节慰问演出之后,团里给了远路的职工放了探亲假,他们便一起回了南方。他先跟她到了南京,与她父母见面,得到默许之后,才带着她一起回了他的家。

  家住在一条窄巷深处,十几户人家,围了一方天井,天井的石板地上,长了厚厚的青苔。一棵极高极大的槐树,遮住了阳光,使得天井里终年都是阴暗暗、湿漉漉的。他家住了朝北的两间房间。母亲虽是天性爱整洁,一刻不停地擦洗,也抵不住阴湿的空气给每件东西布上暗绿的霉点。并且,越是洗刷得勤快,霉点的生长也越是迅速和茂盛。一走进房屋,一股阴冷的霉味儿扑鼻而来,简陋的家具被碱水洗得发白,洒了黄黄绿绿霉点的布,剥了皮似的,显出了寒酸。他羞愧得几乎不敢看她,后悔带了她来。可是这又是必要的一步,如果没有母亲的首肯,他是不能作最后决定的。母亲的威望胜过了一切,他爱母亲,也胜过了一切。早已是顶天立地的大哥,结婚之前,也必将大嫂的照片寄给母亲过目。如果不走这一步,他们永远不得安心。母亲正坐在靠墙的方桌前,凑着后窗里射进的一缕阳光在穿针。阳光落在那根棉线上,游丝儿般的发亮。他叫了一声“妈”,妈转过脸来,止不住有点愕然地望着他,手里仍然擎着那根金丝儿似的线,背后的窗口传来水声和嬉笑声,那是公共自来水管,有人头闪过。

  “妈。”她也叫道,比他更自然,也更平常。

  妈便放下针线,说:“洗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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