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陆天明 > 高纬度战栗 | 上页 下页


  那是一支用黑色水晶特制的玩意儿。短短的,亮亮的。一头箍着镀金的嘴口,做得十分精致,又很简约流畅。盛放在一个同样精妙的特制麂皮小口袋里。小口袋上用金线绣着个英文大写字母“L”。显然是别人专门定制来送给劳爷的礼物。再仔细看他那身着装,黑棕色磨砂皮敞袖口夹克,里头穿的是驼色的鸡心领牦牛绒衫和小蓝白格的全棉衬衣。下身穿一条深藏青直筒纯毛哔叽裤,样式稍嫌老式了一点,但再往下看,他那双皮鞋却又绝对地“新潮”:钝圆的大笨头,加上厚厚的生胶底,裸露在鞋帮和鞋底交界处那一道道粗犷的线脚,让人怀疑它的主人今天出门仓促,慌忙中穿错了儿子的鞋了。而且还是个不满二十岁的小儿子的鞋。从李敏分嘴里,邵长水已经得知,老家伙向来活得精细和讲究,辞职下海后,手头较为宽裕,就更讲究,更精细了。但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他竟然能穿得这么时尚。

  劳爷会生活,业余时间好玩,打猎滑雪溜冰台球麻将扑克保龄,修理钟表家用电器,相面测字打卦看手相,无一不精通,还以此闻名圈里圈外。这样的人,在普遍以生活粗放,秉性粗犷,但又外粗内细,外冷内热,表面木讷内心躁动而著称的刑警队伍中,着实罕见。前边我们说过,他结过四次婚。这在刑警队伍中也实属稀有。你看他都不留在刑警队伍中特别流行的那种小平头,而是那种书生气较重的分头。头发稍显花白,但依然浓密。他身上惟一让人觉得有一点错位,跟周身的扮饰不太协调的东西,是他戴着的那块手表。居然还是一块老式的天津产的机械手表。表把和表壳上的镀铬层都已脱落得斑斑驳驳的了,表面的衬底也已经发黄,表带显然早已不是原配的。无论它是多么的过时和老旧,这么些年来,同事们和战友们中间,却从来不会有人嘲笑这块表的“露怯”和“寒碜”。

  因为大伙都知道这块表是他那位结发妻子当年留给他的定情物,也是他认定了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的少数几样身外之物中最重要的一件东西。他那位结发妻子也是一位警察。妻子的父亲也是一位警察,而且是他俩在省公安干警培训班(省警校的前身)学习时的“教官”。妻子后来调到省安全厅工作,那年被派到国外执行任务,在一次莫名其妙的严重“车祸”中牺牲了。“车祸”严重到那种程度,连个全尸都没找见。只象征性地领回来一点不知真假的骨灰和出差时带去的衣物。后来他不敢再找女警察。妻子去世的头几年里,他只要一走近穿警服的女子,总能在恍惚中好像又听到妻子的脚步声和咳喘声。

  后来的两任妻子都不是当警察的,他又总和她们合不来。勉强一起生活个一两年两三年,到头来,总还是免不了要分手。造成分手的导火线总是这么一个问题:他不愿再和她们生孩子。(不是不跟她们过夫妻生活,而是千方百计地不让她们、或不许她们再怀上他的孩子。这让她们感觉自己受到了极大的轻蔑和侮辱。)第四任妻子比他小整整十岁,是个中学老师,能干,爽朗,大大咧咧,又非常会体贴人。这些方面都挺像他那位结发妻子。当然最让劳爷松心的是,她从来不跟他提“怀孕”、“生孩子”的事,好像她自个儿就挺不想要孩子似的。她天天在学校里给孩子们讲“男女平等”

  “男生要懂得尊重和爱护女生”,在自己家里,却天天“甘心情愿”地忍受着这位劳警官极端的“大男子主义”和极典型的“大丈夫主义”。一直到她三十七岁那年,发生了这么一回事。

  平日,肯定都是她先到家。那天,劳爷都回家很长时间了,她才姗姗蹭进家门。劳爷挺不高兴,倒不是说一定得她先回来伺候晚饭什么的。你可以晚回来,学校里也总会有些意外的事要处理,但你打个电话通报一下总还是可以的吧?不吭不哈,晚回来好几个小时。劳爷打电话到学校去找人,校方说她下午三点多钟就请假走了。去哪儿,不知道。你干嘛呢?下午三点多钟,到这会儿都快九点了,六个小时,你干嘛了?……劳爷憋了一肚子火,通通通通,像发射连珠炮似的,一通宣泄。对方也不吱声,脸色苍白地坐在门口那个小凳上,换了鞋,等劳爷把第一通火发完,勉力站起,歉然地笑笑说,我这就做饭去。但摇摇晃晃走到厨房门口,腿一软,却扑通一下,跪倒在厨房的水泥地上。劳爷忙上前去扶,这才发现,她双手冰凉,额角布满细碎的汗珠,身上发散着一股医院里特有上下抖个不停。他忙把她抱上床,紧着追问,出什么事了。她只是不说。

  他返回外屋,去翻她的手包,从那一摞医院出具的账单和化验、手术单据上,他才得知她是去做引产手术了。这之前,她已经怀孕五个月了。而像她这样的“高龄孕妇”,怀孕五个月,再去引产,本身风险就大。况且又没有丈夫陪同,术后又自己一人挣扎着回家,看样子,是想“瞒天过海”,明天还要去上班,简直是在玩命。劳爷记得几个月前,有一回过夫妻生活时,他有点性急,就没采取措施,事后,他挺担心,老问,怎么样,没事吧?她总蔫蔫地说,谁知道呢,等等看吧。

  当月,还来了例假。他松一大口气。后来,他又稀里马哈地凑合过两回,以为也不会有事,却偏偏种上了。得知自己怀上后,她激动万分,但也一直在暗自忐忑。她知道自己应该把怀上孩子的消息告诉他。但她又不敢。她知道,他一旦得知,一定会让自己打胎。她不愿意打掉这个胎儿。她希望留下自己的血脉。她想做一回“母亲”。

  她渴望有人叫她一声“妈妈”。她愿意为此付出一切代价。她甚至想过,哪怕日后劳爷知道了要跟她离婚,她也要留下这孩子。时间流逝,胎儿在她腹中一天天长大,她的决心却一天天减弱。权衡来权衡去,她还是没法拿“离婚”做代价来为自己争取一个做“母亲”的权利。是的,这个世界上,男人千千万,但像劳爷那样,虽然有时候对人挺有点“蛮不讲理”的,但在他身上毕竟始终保持着一种生活的朝气和对事业的追求精神。这样的男人,说实话,也并不好找。结婚这么些年,劳爷很少跟她谈自己的工作。只要一有案子,人就往往没个人样了,经常几十天不回家,即便回来,也是倒头就睡,一睁眼就吃,然后换换衣服,又赶紧走人。

  案子要上了线索,还好说一些,就怕上不来线索,整个人更像是走了魂儿似的,即便呆在家里,也是傻不愣愣地呆着,看谁谁不顺眼,说啥啥来气儿。现在从上到下都提倡“经济效益”、“物质利益”,但这些刑警,一年破一个案,跟破一百个案,在个人“经济效益”、“物质利益”上几乎没有任何差别。(这两年开始发一点破案奖,但总量也是微不足道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傻哥儿们干吗还要非死磕着去破那些案呢?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她知道这就是“灵魂”在起作用,这就是“精神”在起作用。她看重这些还能让“灵魂”和“精神”在自己身上起作用的男人。

  看他破不了案时的悲苦和死也不甘心的模样,她真心疼,真感动,真发奋。她向学校大门走去,站在几十个纯洁的孩子们面前时,她真感到自豪。她愿意伺候这样的男人。你说,一个人,跟另一个人,在一张床上,一个屋顶下过一辈子,图啥?图啥到最后都会发腻。只有图那点心疼,那点感动,那点自豪和那点能让自己不断跟着一起发奋的东西,才会永远勃发新鲜。这道理许多人都不懂。但她却坚持着。一直到昨天,胎儿已经有五个月大了。她知道再不去引产,就晚了,必须下决心了,或者拼一个离婚,保住胎儿,或者就……她最后下了决心,决心独自一人向医院走去……

  她一边平静地流着泪,一边苦笑着向劳爷讲述了这一切。劳爷被深深打动了,被深深震撼了。在这样的女人面前,他终于看到了自己的“自私”和“偏执”。等她说完,他没吱声,继续默默地坐了一会儿,上街去买了一只乌鸡,两斤红枣,三斤桂圆,四个猪蹄,五瓶蜂皇浆,六盒黑芝麻糊,等等等等……每回端着炖好的鸡汤送到床前时,妻子总是慌不迭地折起身,要说一声:“谢谢。”听到她一次又一次由衷地“感谢”,他感到心酸。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心酸。睡到半夜,他总是听到她在偷偷地抽泣。他知道她依然还在为自己“早逝”的孩子伤心。可是每当他伸手过去,安抚她搂过她时,她会立即止住了那抽泣,一动也不动地躺着,仿佛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似的。他在家里待了三天。第三天晚上,他对她说,明天我得去支队看看了。

  她忙说,没事的,你早就该正常上班了。他说,有件事我想跟你商量一下。她挺紧张地抬起头打量他,迟疑地问,啥事么,整得那么严重?他沉吟了一会儿,说,好好补养身子,等你把身子补得差不多了,咱们就把那件事办了。妻子心里一怔,格愣地问,办……办啥事?他说,咱们要个孩子吧。猛然间,妻子没听明白,又问,要……要啥孩子?他说,要个咱俩的孩子。妻子像是被什么巨物击中了似的,瞪大了眼问,咱……咱俩的?咱俩的孩子?他的脸微微一红,低声答道,是啊。你不是挺想要个自己的孩子吗?咱俩就要一个吧。你还不到四十,还能赶一趟末班车。妻子一听,完全愣住了,脸色先是大红,而后青白,泪水一下泉涌般滚出眼眶,咬紧牙关,止不住地战栗和抽泣起来。先是小声抽泣,不一会儿便倒在床上,绝望般地大声号啕起来。妻子最后告诉他,没指望了,这次做引产手术时,为了一了百了,为了今后永远不再给他添烦恼,她已经让大夫把她两侧的输卵管全结扎起来,彻底地绝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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