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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


  谭呐对她今天的请假,心里一定气恼之极,但是他没有在电话里多说,甚至语气也没有丝毫不耐烦。这个人的涵养,令她敬佩。

  她看看手表,时间好像还来得及,当即决定改变今天的日程。

  心里窝着火,谭呐对着台上喊:“最后一场再过一次!”他的话使台上的唱诗班全跑下了台。大多是半大孩子,演戏很难管,虽然他手下工作人员用了哨子。他走过去,对负责这个唱诗班的人说,“带他们回去吧。”手下人马上点头,让他们排成队。

  台上布景改变。没隔十分钟,准备就绪,排练起最后一场:女主角在男主角病中幻想自己在与他跳舞。一男一女先是跳着狐步舞,四分之四,快步间隔慢步,爵士乐,有大量切分,音乐摩登,倒是可与纽约百老汇相比。谭呐未曾亲眼目睹于堇的舞技,听说她演电影《百乐门》时接受过专门训练,舞艺国内第一,不仅姿势优雅,而且脚步花妙敏捷,令人目不暇接。这点台上的片断狐步应当不成问题。

  很多人谈到她在舞台上有抓魂之术,让观众的眼光始终跟着她,男人女人都喜欢听她的声音,看她俏丽的脸。谭呐自己就是明星制造者,觉得绕在明星脑袋边的光环,绝大多数都是气泡。谭呐看过不止一部于堇的电影,却独独漏过了《百乐门》。准备这部戏时,他专门借来那部电影的拷贝,仔细看每个镜头,使他原先的印象变成深信不疑:只有于堇能演好这出戏。

  但是她若是与男主角配合勉强,出不了真情,这整个戏的高潮就起不来。不行,无论如何得让于堇尽早来排戏,早点进入角色。

  她该清楚,这次这个戏,不是光能说台词就行了,还有大量音乐舞蹈,能叫上海滩耳目一新。关于他给这个戏设计的种种新花招,报上已经真真假假透露不少,刚才助手说前几场的票全部预订完,但很多人要求爱艺剧团保证必须是于堇上场。

  音乐重新响起,台上的两个主角,明白自己只是在敷衍,自然上不了全部心思。谭呐明白,既然于堇已经到了上海,于堇不亲自来排,一切都有以假充真的味道。

  谭呐决定今日排练完就去国际饭店,亲自去请于堇,他本来准备让莫之因出马做护花使者。莫之因这个人对付女人有耐心,而且似乎有的是时间,这样起码让于堇感到他谭呐的诚意。不料莫之因无影无踪,这小子本是每天会到他这里上班报到似的,这两天打了几次电话,也钓不着这条鱼。谭呐推推自己的眼镜框,觉得有点奇怪。

  只有两种可能:一是陷于爱情,二是从爱情中跌出。莫之因自命貌比潘安,追他的女人都是上海舞厅的名花,有一朵还是什么银行老板的女公子。自吹吧。不过,听说莫之因现在在外面说于堇钦佩他的作品,这话有点来者不善。不行,得亲自去,不管碰壁不碰壁,他谭呐一定得把于堇这尊菩萨请到。

  他叫,“停。”走上台去,把男主角叫到一边,对他作了一些指示,要他准备好演对手戏的是于堇,不要马虎,也不要怯场。他走开一阵就回来。

  25、面子

  在去国际饭店的途中,谭呐改变了主意,决定直接去莫之因的家。可是,他到了莫之因的住所,不由得大吃一惊!厅堂倒是宽敝,可是里面只有两个房间,有个胖胖的女佣,呆头呆脑对着他说:“莫先生不在家。”他走在屋子里,几乎没什么家具,脏乱厉害。楼上的房子看来是别人租住,或是他自己只租了底楼。难怪此人从不邀他到家里。这个女佣据她自己说,每天来一次,帮莫先生打扫房间,但很少看见莫先生本人。这胖胖的女人明显是个大懒虫。也不清理清理自己。不过这样一个家,即使弄得干干净净,比起莫之因平日那一身气派的穿着,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他告辞出来,纳闷着想不清楚。

  一辆崭新的跑车在弄堂口停住,莫之因从车里出来,给一个花枝招展的女人说拜拜。他没有看见谭呐站在他家门口,他从西裤里掏出雪茄,为了遮挡住迎面的风,背过身去,用打火机点上火。谭呐正好闪到对面,好奇心让他没有和莫之因打招呼。

  那女人大约三十来岁,摇下车玻璃,笑嘻嘻地叫住莫之因,说着什么。

  莫之因笑了起来,手衬在汽车门上,女人抓起他的手,有说有笑,看上去很亲热。

  谭呐决定从弄堂的另一端走掉。女人缘使这个莫大才子想风得风,招雨得雨。难道他把所有的钱都花在绷面子上?他自己那辆漂亮的别克车呢?

  不巧的是,谭呐前脚离开排练场,于堇后脚就推门进来。两人正好错开,但演员们看见于堇来,都高兴地围了上来。

  于堇对大家道对不起。男主角主动介绍自己,说谭呐导演有急事走一会儿,过一会儿就回来。他说现在由他负责排一些过渡场面。

  于堇问他能不能现在合排一下试试看?男主角表示很乐意。她说,“真是抱歉,我只有一个钟头。先和你合跳舞部分。放音乐。”男主角说乐队已经走了,但是有一张唱片可以代用。

  于堇把绒线外套和丝绸围巾、皮包一扔,就把自己的右手伸给了对方。他看着于堇,握住这手。她胸挺起,吸口气含在嘴里。左脚退后,身子带着一点儿罗曼蒂克的倾斜,软下来。左转右转,慢快快慢,围着这层轻柔的浪漫转动。她和他脸错开,眼光看对方的耳朵。

  《狐步上海》的音乐由快节奏转换成慢四步,两分钟后,加入笛子和小号,丝丝扣住她的心,这谭呐请的是何方高手作的曲?来,我们像波纹起伏,反身。别碰乱我的头发,她妖艳地踩着小步子。后退,呵,抱紧些不妨。

  在爱没有开始之际跳舞。在世界消失之际跳舞。她记得那时她的房间窗子对着另一幢房子的后院,一阵子吹口琴,一阵子拉胡琴,吹着拉着都是酸掉牙的曲子。夏天来得早,也去得快。

  她喜欢那些夏天的晚上,一台风扇吹拂着。那户人家的曲子已熟悉,一旦熟悉就觉得是生活的所需。休伯特哄于堇入睡前要讲故事。这习惯延续下来。这天,于堇一直在说她听来的事:外滩对面的百老汇大厦,因为泥沙地基,有点往外倾斜。

  “在遥远的意大利中部比萨古城,那儿教堂广场上,有一座塔。”休伯特声调很慢地说着。在休伯特到达上海之前,他和妻子在比萨城度蜜月,一生中最不能忘,也最应该忘的地方。

  这个故事他不止一次讲过,于堇记住了:白色的塔很高很重,有许多许多级螺旋式阶梯,休伯特曾经走在上面,到达塔顶看整个比萨城。但这是个有病的塔,一年年更向南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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