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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下午三点钟正是餐馆的闲时。聚丰园的二楼上冷冷清清,干净漂亮的?楼客厅只有两三个闲人在喝闲酒。老爷上了楼,四处张了眼看,窗前一个三十五六岁的客人端坐在圆桌前。他坐在室内,却戴了副墨镜,正对着窗下四处打量。我注意到他的面前只放了一碟花生米,一壶酒,一只酒盅。老爷缓缓向那人走过去,那人看见老爷过去,把老爷上下打量了一眼,拿起筷子横放在酒盅和盘子之间。

  跑堂的伙计走上来,对老爷鞠过躬,弯了腰说:“先生要点什么?”

  老爷指了指墨镜面前,说:“跟他一样。”

  伙计转过身后老爷抱起了拳头,往后退了一步,说:“老大是门槛中人?”

  墨镜回过头,摘下了眼镜,起身离了坐位,拱起手说:

  “不敢沾祖师爷灵光。”

  我发现墨镜摘下眼镜后是一个白白净净的人,两只眼睛很小,很长,长长的一条缝。

  老爷和墨镜相向而坐,坐下后老爷发话说:

  “帮是哪一帮?”

  墨镜说:“江淮四帮。”

  “贵前人领哪一个字?”

  “父在外,徒不敢言师——敝家先师头顶二十路香,手烧二十一路香,讳一个‘铁’字。老大领哪一个字?”

  “头顶念一世,身背念二世,脚踏念三世。”

  老爷和墨镜便再次拱手,一同会心一笑。

  “兄弟找上门,是寻口霸、开桃源还是开条子劈堂?”墨镜说。

  伙计上来放下酒菜,老爷阴森森地盯着墨镜,好半天说出两个字:

  “劈堂。”

  “野猫头还是钻地鼠?”

  老爷说:“野猫头。”

  “几条地龙?”

  老爷伸出三根指头。

  墨镜笑笑,摇摇头,说:“长价了,这个价只够卸两条腿。”

  老爷夹住一只大拇指,把食指也放出去了。

  “我要全打开。”

  “老兄口子太大。”老爷的脸上有点不高兴。

  “兄弟我靠这个吃饭,向来万无一失。”

  老爷没吱声,半晌把指头伸到酒杯里去,眼睛看着四周,在案板上写下一行字。老爷从口袋里掏出一面小镜子,镜面对着对面的墨镜。老爷把镜子从面前的一行字上匀速拉过去。墨镜看着镜子,读通了,轻轻点头。老爷把镜子收进袋中,端起酒把那行字浇了,呼出一口气,神情松动了些。老爷拱起手,说:“我和贵前人有过一面,照这边的码头规矩,兄弟今晚为老兄接风。”

  墨镜当天晚上死在逍遥城里谁也没有料到。宋约翰这件事干得真是漂亮。这么多年了,墨镜死的样子我还记得。宋约翰怎么会让一个职业杀手去做余胖子?怎么也不会。他要是那么傻他哪里还配叫宋约翰?他等着“虎头帮”的人自己去做余胖子,然后把事情挑大,职业杀手那么利索,余胖子死得又有什么意思,宋约翰不会让他死得那么干净,死得那么快。余胖子他还用得着,余胖子早早下土了,他一个人哪里能和姓唐的。墨镜真是个冤鬼,给虎头帮请来了,又让虎头帮给做了。他做梦也想不到“虎头帮”里头会出这样的事。

  墨镜进逍遥城已经很晚了,可能是在接风晚宴过后。宋约翰和郑大个子陪着他。两个主人的脸上都有些酒意,但墨镜没有喝,我在后来的岁月里见到过数位职业杀手,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特征:滴酒不沾。

  照道理墨镜是不该在这种时候到逍遥城里来的。宋约翰能把他弄过来真的不容易。墨镜的身份一直没有显露,真正知道他该做什么的其实只有老爷和他自己。老爷没有说,宋约翰也没有问。宋约翰只知道墨镜姓“王”,到上海来做“棉纱生意”。这是墨镜亲口对他说的。但是,不管他姓什么,做哪一路的生意,宋约翰的天罗地网在逍遥城是给他布下了。

  墨镜进入逍遥城四下张罗过一遍,选择了靠墙角的一张座号。逍遥城里有些燠热,生意也比前些日子清淡了。宋约翰进门时小金宝正坐在吧台前和两个客人说笑,小金宝似乎喝多了,但是没醉。这个女人天生是个喝酒的料,喝多少都不醉,越喝笑容越亮堂。这样的时刻小金宝的眼神有一种迷糊,显得更有风韵。小金宝的一只手正搭在一个男人的肩膀上,说了一句什么好笑的话。她只笑了一半眼睛就和宋约翰郑大个子他们碰上了。她拍了拍那人的肩,走到了宋约翰的面前。

  “贵客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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