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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


  两杯酒下肚后,高小菲掐灭手中的香烟,抬起头盯着我看了一会儿。“怎么了?”我以为自己嘴巴边有菜叶之类的玩意儿,就用手下意识地抹了抹嘴角。高小菲哈哈地大笑了起来,笑够了才问:“听说你是大学毕业生?”我这才放松下来,将身体靠在椅背上。“你听谁说的?”“老吴,我听吴老板说的。”吴老板也是个大学生,当年念的是广东阳江师专。吴老板亲口对我说过,在他结识的东北生意人中,只有我一个大学毕业生。听得出来,吴老板对我这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还是另眼相待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

  尽管在裤子批发这个行当里,我只能算是个地地道道的“小户”,但吴老板并没有嫌弃我,对我还挺关照的。有什么新货,只要我在广州,都会让我过去看看。要知道,光明市场至少有五六户人家与吴老板保持着多年的客户关系。当然,这种客户关系并非是固定一成不变的,而是松散型的——就是说在与其他服装厂家同样布料、同样价格的情况下,他们会提吴老板介绍或提供的布料,然后到吴老板的厂里加工。而一个服装厂家的老板是不会同时在一个市场里发展太多客户的,这样很容易造成恶性竞争。到头来,那些客户谁也挣不到钱,甚至还会砸了厂家的招牌,日后谁还会愿意跟你合作呢?

  列车在飞驰,路基两旁的树叶欢快地挥动着。

  “这年头,大学毕业做生意一点儿都不稀奇了。现在不是时兴下海嘛。我也算是个小弄潮儿吧。”我自嘲地解释说。

  “但在咱们市场,我还从没听说哪个是正牌大学的毕业生呢。”

  “大学毕业生下海一般都选择开公司办工厂,跟人聊起来既体面,又显得有宏图大志。但我觉得还是干服装生意好,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互不相欠。天天见现金,钱赚得踏实。”

  高小菲略有所思地点点头,表示赞同:“这倒也是。我看现在许多开公司的人都只是空架子,一个个穿戴溜光水滑儿的,把兜翻翻比脸都干净。跟谁都敢开口借钱,还理直气壮,脸不红不白的——过几天我送张支票过来给你。好像自己有什么了不起的,特别恶心。”

  高小菲说这话我爱听。我端起酒杯在高小菲的酒杯上碰了碰,仰脖干了。

  “你最好别跟别人提我是大学毕业生。”

  “为什么?你是怕说出去丢人?”

  “那倒不是,我只是嫌解释起来太麻烦。”市场里经常有人问起我的学历,有人还专门跑到床子上来打听,好像与人刚刚打了赌,要向我当面求证真伪。烦死人了。

  “我只是挺好奇的,你看,像我这种人,上学时脑瓜子笨,学习成绩不好,毕了业既无班可接又找不到正式的工作,只能干干临时工,手里攒俩钱,就想自己出来支个小买卖,混碗饱饭吃,这是顺理成章的事。可你呢,辛辛苦苦念了这么多年书,毕业了就能坐办公室,风吹不着,雨淋不着的多好。”说完,高小菲顿了一下,接着说:“要是当初你想到大学毕业后还得出来干服装,会选择费劲巴拉地读大学吗?”高小菲的态度是认真的。

  我望着高小菲化着浓妆的宽脸盘,同样认真地回答:“会的。”高小菲端起手中的酒杯,等着我继续说下去。但我却端起酒杯,换了个话题:“你信命吗?”“信,我信命,我最信的就是命了。”高小菲夸张地大叫着说。“所谓人生,都是冥冥之中老天爷安排好的,人不能跟命争。我们只能遵从命运的引领,是苦是甜,每个人都要承受。”说这话时,连我都感到了气氛的压抑。高小菲的眼神暗了下来,像窗外雾蒙蒙的天气。我俩就这么默默地干了一杯。

  这顿酒,我和高小菲从中午十二点一直喝到晚上八点,每人喝了七瓶啤酒。由于喝得较慢,我并没有喝醉喝吐,只是头有些晕乎乎的,那是种很舒服的感觉。躺在铺上我睡不着,差不多隔一小时就得起来撒泡尿。我想到,当初大平跟高小菲在餐车上谈得也是比较开心吧。那他俩是怎么从一场开心的交谈过渡到那事儿上去的呢?这是个不小的难度。我是这么理解的:尽管他俩铺挨铺,且都是上铺,但这也只相当于一个比较暧昧的空间罢了。即使现在我与高小菲也处在那样的空间里,我相信,我们仍然什么都不会发生的;其二才是最直接的关系。就是那晚大平喝多了酒。就算那晚他俩不是铺挨铺,在夜行的火车连接处大平也能把那事儿给干了。大平绝对有这个胆量。也许女人都喜欢这种刺激,谁知道呢。

  第九章

  大斌呼我,想约我晚上在金山夜总会见面,聚聚,叙叙旧。

  我们坐在幽暗的角落里,桌旁围着一圈他的弟兄。

  “最近生意如何?有没有人找你麻烦?”

  “没有没有。”

  “遇事别慌,提我。要是不好使,谁想摘裤子就让他摘,只管给我打电话。我出头帮你摆平。保证让他出双倍的价钱。”

  “你那么忙,我的事你别操心了。”

  “咱俩谁跟谁呀,瞎客气我可挑你。”

  那晚,我和大斌喝得很尽兴,一人喝了一瓶长城干红和长城干白,又各喝了三瓶“雪花”。无论“长城”还是“雪花”,全是满杯干。他的弟兄们每人手把一瓶啤酒,偶尔举杯意思意思,并不真喝。我不懂道上的规矩,也不敢深让。

  大斌明显喝醉了,每次女主持人出来报幕,他都带头拼命鼓掌,他的弟兄更是把巴掌拍得叭叭响,有人嫌不够劲儿,就拍桌子,震得酒杯酒瓶东倒西歪的。我不明所以,只好也跟着起哄。

  “这小妞长得怎么样?够味儿吗?”大斌搂着我的肩膀,话都说得不太利索了。

  “挺漂亮的。”女主持人身材窈窕,一袭开衩的红色旗袍,挽着发髻,走起路来颇有些时装模特的意思。

  “她是我的人。”大斌得意地说道。然后,与我碰碰杯,将啤酒一饮而尽。大斌告诉我,主持人叫小桃,是他费了好大劲儿才弄到手的。当然,也破费了他不少的钞票。小桃以前有男朋友,大学刚毕业,在银行工作,是大斌硬给“撬”过来的。小桃的男朋友眼看着大斌包下了夜总会所有的花篮和花束,摆了满满一舞台,小桃陶醉在花的海洋中,羞涩地说了声,谢谢赵先生。小桃的男朋友就咬着嘴唇,悄悄走了出去。

  “这年头,有钱能使鬼推磨,钱真他妈的不是个东西。”大斌边说边用拇指和食指、中指在一起捻了捻,然后,悟出人间真谛似的,将身体歪靠在沙发上。

  这个动作我再熟悉不过了。我们生意人,不,我们这个年代的人,每天从口中吐出频率最高的一个字就是“钱”。只谈钱显然太枯燥,只有配以适当的手势才生动,才更能显出“钱”的魅力,才意味深长。

  压轴的女歌手风姿绰约地走上台,演唱了一首爵士味道非常浓厚的英文歌《yesterday》。女歌手音色纯正,台风优雅。我忍不住为她鼓起掌来。

  “哎,你英文歌怎么样?”大斌凑过来问我。上中学时我一直是班里的英语科代表,大斌当然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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