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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〇


  ▼第三十三章 求仁得仁

  求仁得仁。我不断地想这句话。我想,如果法兰克能够一面和李博士的小师妹约会一面一如既往的和我吃饭聊天,确实说明他心怀坦荡,并无杂念。而我既然过去一直期望和法兰克能保持纯洁的朋友关系,现在也算是心愿得偿。既然如此,我也应该拿出点应有的姿态来,显得我王微并不是那么小气的人。

  但我悲哀的发现,我就是个小气鬼。

  接下来的许多周里,林染她们召集的饭局我一律找借口推掉了,不知道为什么,一想到法兰克有可能在任意一个我们小团体的饭局中把小师妹带来,而我需要不动声色地作壁上观,我便失去了面对这种场景的勇气。我明白求仁得仁的道理,但这不意味着我做好了面对这种场景的心理建设。

  法兰克仿佛全无察觉一般,还是会时不时的约我吃午饭或晚饭。虽然其实我几乎90%确定他不会选择一个这样的场合把小师妹介绍给我,也还是推脱工作太忙走不开而拒绝了。我在心里明白我们现在各自所处的位置,但我并不自信如果见到他,我会不会露出点蛛丝马迹来。到时候按法兰克的性格还得斟酌如何既保持我的自尊心又得体地拒绝我,岂不是给人添麻烦。好在春天以来,亚洲的赴美IPO市场似乎进入了一个新的高潮,投行部和法律部都忙得不可开交,我常常需要独自一人在办公室和亚洲的投行部同事电话到半夜。这样一来,时间其实也过得很快。

  不用上班的时候,我会窝在自己客厅的小沙发上读《追忆似水年华》。这是我从村上春树的《1Q84》里得到的启发。青豆即将开始禁闭生活的时候,请Tamaru先生给她找一些书来打发时光。

  “‘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如何?’Tamaru说。‘如果还没读过,或许是可以全部读完的好机会。’

  ‘你读过了?’

  ‘不,我既没进过监狱,也没在什么地方长久躲藏过。人家说如果没有这种机会是很难全部读完的。’”

  当一个人离群索居的时候,往往不可思议的多出大把时光来。我甚至去买了一把法式滤压壶,从网上搜了个教程,开始自己做起法式咖啡来。第一壶咖啡完全没有滤掉咖啡渣,失败。第二壶喝起来像清水。第三壶好似冲了五碗水的土耳其咖啡。不过浪费掉一个周末的下午和半袋咖啡豆之后,我好歹做出了一杯能喝的咖啡。

  我坐在沙发上品尝自己的劳动成果,不知怎的,忽然想到那年夏天去法兰克父母在纽约的家,我记得当时自己在那个诺大的露台上看纽约的天际线,想着如果我接受了法兰克,就可以随时坐在这个露台上喝茶看纽约夜景。彼时我大约是有些微的后悔的,但是当时尚可一笑置之,而今回想起来,却觉得自己十分不智。人的心情果然是此一时也,彼一时也。如果法兰克能知道我今日的想法,大约也会觉得女人的心思不可捉摸吧。

  现在我觉得,在情场失意的时候,跑步和工作是最好的消解。虽然它们绝不能使对方回心转意,却能够有效的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上大学的时候我就明白,失恋时买醉是愚蠢的做法,因为醒来一切照旧,反倒是自己还要为喝醉时的失态增添一层懊悔。我还记得当年陈正浩和我分手的时候,我在阳台上抽了很久的烟,晓培在一旁陪着我,我们一言不发,直到冻到浑身冰凉,第二天两人都感冒了。现在想来,当年的自己虽然没有买醉,这行为到底也不算怎样光彩,这许多年过去,我想我大概算是学会了用更健康的方法来对抗失恋,这几年地光阴,好歹没有算白活了。

  第二天刚上班,Linda来找我,说是K女王的组有一个新的上市项目,点名要我来做。

  “你在跟我开玩笑吧?”自从上次事件之后,我对Linda说的话,总是要打个折扣。

  “信不信由你。”Linda不置可否的说。“反正她的组给我们老板写邮件说这个项目一定要你上。不管这个要求是不是直接来自K女王,总归是她的组。你没有意见吧?”

  “没,没有。”我有点结结巴巴地说。我以为自上次事件以来,我必然已经上了K女王的黑名单。现在看来,也许法兰克说的是对的,她并没有这么快就判了我死刑。

  “那就好。”Linda满意地踩着她的高跟鞋哒哒哒地回去汇报去了。

  投行部那边很快发给我各种关于这个新项目的材料:工作组名单,时间表,管理层DD文件,等等等等。项目时间很紧,二月份刚刚起步的项目,公司希望能在六月底做完上市。也许正因如此,投行部指派了两队人马。除了K女王和她的团队之外,还有香港那边的T姓MD以及她的两三名下属。

  这位T女士在纽约也是名头响当当的人物。她和K女王都是香港人,两人身材相仿,同居高位,又都以火暴脾气著称。这边的白人同事私下里说两人就跟失散多年的孪生姐妹似的。

  这个项目恐怕会很有趣。我在心里想到咱祖先颇有哲理的话:一山不容二虎,除非一公一母。

  开完第一次项目大会我就发现,K女王和T老板这两位老大并不是两只母老虎。确切地说,她俩更像两只共同狩猎的母狮子。开会的时候,K女王负责把握大方向和结构性的问题,T老板则对细节关注到令人发指的地步,恨不得连招股书的两句话之间多出了一个空格她都能一眼看出来。K女王擅长会计问题,T老板擅长公司治理,两个人联袂出席会议的时候,往往能从不同方向滴水不漏的把事态往对我们这方有利的方向推进,不费吹灰之力便把猎物收入怀中,让我们这些旁观者只有赞叹的份儿。

  K女王有个奇怪的习惯——她喜欢把法律部跟她项目的律师当个外部律师用。一般的资本市场项目,法律部的律师只管承销协议,法律意见书,以及项目进程中涉及到需要法律部过目的问题,其他如项目讨论会,一轮一轮研究招股书怎样写的drafting session,法律部的律师们都是不过问的,仅由承销商外部律师和上市公司外部律师协作完成。K女王的规矩是她所有的资本市场项目法律部要有人从头跟到尾,每个有律师参加的环节,法律部都要有人参加。为此法律部颇有微词。Linda就曾经恨恨的说,K女王就是因为不必像外部律师那样按小时支付我们的律师费,所以才可着劲儿随便用。

  上项目没多久我就开始怀疑Linda之前是骗我的。这个项目之所以必须要我上,是因为它太苦,法律部别的律师都不愿意上,至于K女王点名要我之类的故事,多半是Linda编出来哄我的。按法律部通常的工作量来说,这个项目恐怕一个能顶上十个别的项目:K女王要求法律部全程跟着不说,T老板那边跟法律部对接的是香港团队里的一个加拿大长大的印度VP,此人项目伊始便得意洋洋的跟我说:“我最喜欢在周五晚上把我的意见发给外部律师,让他们赶紧在周末加班改出来。”

  “为什么呀?”我挺不解地问他。

  “他们这些律师,工作日做一小时和周末做一小时,都收同样的钱。那何不让他们周末加班呢?”

  “可是人家也辛苦了一周,总该休息休息啊。”

  我听到他在电话那头轻蔑的一笑:“我是甲方,他们是乙方。只要我周末在工作,他们就也应该在工作。”

  我在电话这头倒吸了一口冷气,暗自觉得这个项目恐怕前路道阻且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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