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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冷静与热情之间 春季学期期末,林染很不开心。她勉强等到我考完最后一门,不顾我刚拿到LawReviewCompetition的两千多页背景材料,只有一周多的时间便要交卷的压力,就把我拉去和她秉烛夜谈。 林染颠颠倒倒的讲了一个晚上,我勉强明白了她的意思。原来她和Mike约会了一个学期,马上Mike要去纽约做summerassociate,她要留在波士顿准备考纽约Bar。等Mike再回剑桥,她已经要去纽约上班了。对于即将两地分居的恋人,分居前的焦虑是可想而知的,然而林染怕的不是分居。直接如林染,显然这也是一个难以解释的问题。我花了很久的时间才听明白,她现在陷入的是典型的美国式恋爱之烦恼,《Sex and the City》主角们整天问的问题:Where are we?而直接的导火索是林染毕业前邀请Mike去了每年为毕业生举办的舞会,结果Mike碰到了熟人,向人家介绍林染的时候,说的是“我朋友”而不是“我女朋友”。 “那个,你们有过身体接触嘛?”我想了半天,问了一个非常没有技术含量的问题。 林染白了我一眼:“美国人不在乎这个的呀。你也许都跟他上过床了,但是连他的date都不算,更不要说女朋友了。” 我体会了一下林染这句话的意思,并不觉得她给了我关于他们到了第几垒这个关键问题任何直接的线索。“那你要不要在他去纽约之前跟他谈谈?” “你真是没有恋爱经验!”林染对我的建议嗤之以鼻:“男人最讨厌女人整天要谈一谈,谈一谈。本来两个人蛮好的,你说你要谈一谈,他立马趋利避害,完全不要跟你见面了。” “那你就准备这样耗着?” “那还能怎么样?”林染显得很无奈。“他不把我当成女朋友,我总不能逼他对不对?这样分道扬镳再不见面也好,免得撕破那层纸,结果我在恋爱他在date,还要正儿八经的分一次手被他甩一次。老娘这辈子还没被人甩过呢,不能被个ABC坏了规矩。” 我默默的同情了一下法兰克和所有其他的ABC,这完全是躺着中了一枪。 林染果然说到做到,在Mike去纽约之前都维持了一个滴水不漏的样子。Mike和法兰克临去纽约的前一晚约我们吃饭,林染既没有表现出焦虑,也没有显得依依不舍。这顿饭吃得很别扭,我一心想着那两千页的Law Review Competition材料怎么可能看得完,又不好意思开口向法兰克求助。林染和Mike沉默的角着力,法兰克故作不知的寻找话题活跃餐桌气氛,但无论他起了一个怎样的头,两三句后都无法进行下去。 本来热热闹闹的四人打牌小分队尴尬收场,我也未免心情沉重。LawReviewCompetition的两周过去大半,我还是无甚头绪。今年的比赛内容是就春季最高法院判定的某刑事案件写一篇文章。案件本身讨论在审判谋杀案件时,允许被害者亲属佩戴印有有被害者头像的徽章参与庭审是否会对陪审团造成影响,从而妨碍司法公正。法庭的判决意见和少数派法官所写的反对意见大约占了50页,剩下的一千九百多页都是相关题材的各种案例,LawReview文章,等等等等。终于到了交稿截止期前两天,我把自己关在MemorialHall地下的小教室里,编出了一篇自己也觉得不忍卒睹的文章,咬咬牙交了。每年1L的参赛文章都由现任LawReview编辑们评判,我的文章会不会正好派到法兰克手上?虽然整个评卷是匿名的,想到他有可能会看到,从而发现我在HLS实在是个鱼目混珠的角色,我发现自己有点不开心。 1L就这样结束在各种龃龉中,实在令人丧气。想到我对LawReviewCompetition最高法院的那篇案例毫无头绪的样子,我在去第一巡回法庭S法官处报到的时候更加觉得诚惶诚恐。S法官已年届退休,是整个第一巡回法庭年纪最大的在任法官。他在业界有爱用生僻词语写案例的名声——我看过一篇他从前写的案例,这个名声绝不是白来的,一篇15页纸的案例,最起码有100个我不认识的词,包括exiguous, struthious, neoteric, inconcinnate,等等,等等。作为一个没有背过GRE红宝书的人,我十分怀疑,实习不超过一周,我可能就会因为单词量太少而被法官大人踢出去。 波士顿市法院大楼是一栋市区南边临海的孤零零的十层大楼,波士顿地区法院和第一巡回法庭都设在这里。除了从法官的办公室可以望到罗根机场的飞机起降外,大楼的位置可算是匪夷所思的差,以至于我报到的第一天S法官的法官助理们在给我讲解注意事项时,其中一个HLS毕业的师兄特别建议我每天从HarvardSquare自己带一份三明治来,否则要不步行20分钟去波士顿南站附近吃饭,要不就得给楼里因为垄断而完全不思进取的咖啡厅贡献生意。 S法官第一天就告诉我,在他这里工作,需要按照他的工作时间来。他每天早上6点左右会到办公室开始审阅前一天的文件,7点半所有的法官助理和实习生需要到办公室和他开早会,讨论现有案例的进展情况。如果当天有庭审,则早会提前到7点,以便大家有足够的时间讨论案情。所有的案例都由法官助理写第一稿,如果是特别简单的如移民法庭或者刑事法庭一般上诉意见,可能会直接交给我。他会进行审阅,再把案例的行文风格改成传说中的“S style”。他这么说的时候,我注意到他偌大的办公室的角落里专门有一个几案,上面放着一本看起来得有一千页厚的字典。我想,那也许就是S法官各种奇怪词汇的来源吧。 我报到的时候,S法官共有三位正式的法官助理,Josh是我HLS的学长,Michelle来自斯坦福法学院,而Jose来自耶鲁。我想起高田给我描述的那些立志未来毕业要做法官助理的gunner形象,再和眼前的三位对照一下,觉得十分有趣。Josh倒是挺符合高田想象中的gunner,说话语速很快,除了之前关于午餐选择的评论外,他绝少有工作之外的话题。Jose是波多黎各人。从外表上看来,他是一个真正的花花公子,爱穿瘦而修身的裤子,浑身名牌,如果不是知道他的教育背景,在路上偶遇的话,我大概会猜他是商学院毕业的。 我的第一个案例是Michelle带着我写的。一个缅因州种蓝莓的农民状告农业部,称农业部认证的有机食品标准太松,导致不能完全算作有机的蓝莓也被打上了农业部有机认证的标签。由于法律上关于有机食品的标准比业内人士认为的标准低,这位大叔在缅因地区法院很自然的输了官司,但他仍百折不挠的上诉,状告农业部滥用职权放宽有机食品的范围。这个案例的事实和法律理论都很简单,S法官把案例布置给我的时候,讲了讲事实,讲了讲他认为应该的结果,然后,老头子从厚的像酒瓶底一样眼镜片上方看了我一眼,随口吐出了一个案子的名称和它在联邦案例系统里的编号,让我援引这个案例作为法律依据。说完,他扶了扶眼镜,低头埋到他面前的文件堆里,不再搭理我们。 Michelle给我使了好几个眼色,我才意识到S法官刚才那意思是我们可以跪安了。于是我俩默默退出他的办公室。“S法官记案例和系统编号的本领把你吓到了吧?”一出办公室Michelle就问我。 “啊?你是说刚才他给我的案例名字和编号是凭记忆的?”我吃惊的望着Michelle. “是啊。S法官记得第一巡回法庭从1988年来的几乎所有案例。他要让你援引某个案例的时候,一般会准确的告诉你案例名字,有时候包括编号,和一句常常一字不差的案例原文。上个月他去休假,让我写一个案例,某个周六早上,他从佛罗里达给我打了一通电话,告诉我我应该援引哪个案例,名称,编号,等等等等。这个老头的脑袋,就像国会图书馆一样。”Michelle比了比她的脑袋-“老怪!”我们俩一起大笑起来。 Michelle有个男朋友,在市中心某旧书店打杂。Michelle早上来的比我们都早,但中午有时会消失一阵,去找她男朋友一起吃午饭。她从去年夏天开始在S法官这里工作,再过一个月,她的一年期就要结束。有天午饭的时候Michelle不无感慨的说,在这里工作了快要整整一年,已经习惯了S法官的种种怪癖和过人之处,接下来去纽约的律所做associate,不知能不能习惯。她顿了顿,又说:“不过我男朋友倒是很向往纽约。我们在西雅图相识,那时候我还在念大学,他在旁边的一家书店工作。后来我去了斯坦福念法学院,他在PaloAlto镇中心找了个小书店的活,随即又跟来了波士顿。但谈到书店的话,还是纽约的机会多,他特别向往去Strand工作,对他们这些在书店工作的人来说,Strand就像书店界的Wachtell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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