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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


  ▼第十一章 白天打扫,晚上祈祷

  HLS的学期制度跟别的学院不太一样,二三年级生的秋季学期在圣诞节之前就结束了,一月份有一个三周的冬季学期,然后二月和其他学院一起春季学期开学。唯有我们一年级生的秋季学期和其他学院是一样的,圣诞节照常放假,一月份再复习考试。我本来的计划是第一年冬天不回国,圣诞节和新年留在学校准备期末考试,感恩节前看林染忙着上网找deal定机票我还不以为然,然而经过感恩节一役,我毕竟获得了自知之明,知道自己绝无可能孤家寡人的在学校里度过欢乐祥和的圣诞节。华少的信,不过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所以周日林染回校,兴高采烈的给我展示她黑色星期五在Woodbury outlet大开杀戒买来的各种战利品的时候,我给她展示了我在周末订下的十二月回国机票。

  我以为林染会欣喜的说你终于想通了呀,谁知道这个贱人眼皮都没有抬,一边继续欣赏她的血拼成果一边说:“我早知道你熬不过去,买机票是迟早的事,你看你拖到这个时候,白白多花两百刀在机票上吧。一个原价Longchamp包没了。”

  在林染的世界里,名包是一种放之四海皆准的等价交换物。回国的机票是一只LV基本款的包,半年的住宿费是一只Chanel的ClassicFlap,她说她从前在律所做律师助理的时候24/7的工作,就是为了有一天飞上枝头做associate,每月工资就是一只Birkin。林染对各种名牌款式的中美价格都烂熟于心,随手拈来,离回国还有整整一个月的时间,国内她朋友求她代买东西的单子已经长得吓人。林染踌躇满志的说,她准备带一整箱奢侈品回上海,再换一整箱淘宝买的各种东西回美国。

  用我从小随之长大的那套价值体系来说,林染可算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拜金的人,但她丝毫不介意别人知道她对金钱的向往,对奢侈品的热爱,反而喜欢把小市民的红绸字条骄傲的别在身上,逢人就宣传她从小长大的上海下只角的环境,和那些在我们这些北方单元房环境里长大的小孩听起来觉得骇人听闻的邻里故事。基本上林染可算是北方人心目中上海人的标准负面形象,但我一点也不反感林染,相反,我发现我喜欢并羡慕她那种热烈拥抱世俗生活,并与之沆瀣一气的态度。南方的生活,不管是我从林染或陈正浩那里听到的,还是我去看陈正浩的时候自己看到的,都充满令人羡慕的烟火气。陈正浩曾说过他觉得上海和北京的最大不同,是北京的街边常是一栋栋庄严的建筑,长长的充满仪式感的围墙,而上海的街边,无一例外的开满了商店。他喜欢那种方便而没有仪式感的生活,所以留在了上海。

  进入十二月,学院里的气氛默默的紧张起来。二三年级生和LLM们开始准备考试,Langdell改为24小时开放,但即使如此,座位也很难找。一年级生虽然离期末考试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毕竟也受到这气氛的感染,人人如临大敌。我从小有个毛病,一到考试就很难和同学一起看书复习,所以上大学的时候,每当期末考试,我总是改变路径,找个理科生多且没人认识我的地方上自习,不知道为什么,周围的人看的书都和我不同,我便瞬时获得了内心的平静,可以沉下心来做我自己的功课。所以学期当中我常常和华少结伴自习,每到考试期间,我就不争气的遁世了。对于此,华少曾经屡次恨铁不成钢的教育我我的恶习完全是由先天心理素质脆弱造成,须得后天下猛药,才有可能痊愈。可惜他是扁鹊,我却是蔡桓公,因此时至今日病入骨髓,还没真的到我自己考试的时候,已经觉得Langdell的气氛剑拔弩张。

  好在H记的图书馆多,想找一个避世绝俗的清静所在并不是一件需要很高技巧的事。我最喜欢的是Yard里Widner图书馆的阅览室,它在整个图书馆的中庭,须得从书库右手的楼梯走上去,才能看到这个光明透亮的所在——它有极高的玻璃天花板,白天的光线从穹顶上直射下来,于是上楼梯的那一段路简直像是在朝圣:上帝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我还在国内的时候看过一部美国电影,里面说现代的天使都住在图书馆里,爱读海明威的书。自从去了Widner,我觉得这真是有可能的。天冷了以后我也常去Lamont图书馆,那里的阅览室不仅有高背的WingChair,腰垫,还有专门的脚蹬,只差没有备下熊熊火炉和蜷缩在脚边睡觉的猫。唯一美中不足的是,Lamont里面有许多一年级本科生,像我这种一把年纪的和小姑娘们坐在一起复习考试,什么叫做为老不尊,这就叫做为老不尊。

  偶尔我也会去MemorialHall楼下的小教室自习。一般来说,除了饭点和SandersTheatre有活动的时候,这些半地下的小教室总是非常安静,除了一些助教借用这里进行小班补习外,基本总是空着。教室外的公共休息区域放着一架钢琴,偶尔有学生会在这里练习。其实法学院食堂一楼的休息室里也有钢琴,不过除了某天有一个带着小帽子的犹太男生极专业的弹奏了一曲肖邦的革命外,我还没看到过有谁公然炫技或献丑。MemorialHall里显然以本科生中的二流演奏家为主(大约一流的都直接去了旁边的音乐系了),有时候我这个不懂音乐的外行都能听出外面的人弹错了音。相应的,音乐也大多简单抒情,正适合念书时当作背景。

  有一天天气特别阴冷。波士顿的冬天白昼短,常常到了下午三点太阳便落山。这天我上完课刚刚三点半,外面已经快要天黑的样子。这种天气Lamont的好位置总是早早就被本科生抢完了,于是我径直去了MemorialHall。天黑的时候在温暖狭小的空间里读书,非常符合我的审美爱好,于是这天的读书效率很高,不仅把该预习的部分顺利看完,还给期末的outline开了个头,算是超水平发挥。中途外面又有学生来练习钢琴。在MemorialHall的一众二流演奏家中,今天这位算是水平很不错,选的曲子都挺和我意,表现力在我这个外行看来也很不错,至少没犯任何我能听出的错误。于是鬼使神差的,我在离开MemorialHall准备回宿舍的时候绕到休息区域去看了一眼今日的演奏家。

  弹琴的人背对着我,还在继续,显然完全没有感觉到有人在观察他。他完全沉浸在他的音乐里,从侧后方看过去,他似乎紧紧皱着眉,眉骨随着几个重音的落下而起伏。屋子里光线很暗,他像被包裹在一团如雾的黑暗里,与之融为一体,但他似乎也毫不介意。

  这是一首我完全没听过的曲子,低处如浮光跃金,高处如墙倾楫摧,果然让人有宠辱皆忘的意思。一曲终了,他闭上眼睛,修长的手慢慢抬起,又轻轻放回他的腿上。

  我不忍打扰这老僧入定的时刻,只是默默观察,等他终于睁开眼睛,我开始拍手。

  法兰克困惑的转过头来,像是刚从沉睡中苏醒的孩子:“王微?你怎么会在这里?”

  “像你一样藏拙呗,于是就放着法学院的大好设施不用来和本科生抢地盘了。”我揶揄他,“不过你的钢琴弹得真好。刚才那一曲是谁写的?”

  “格里格。”法兰克像是被人撞破心事的小孩,虽然天色昏暗,但我发誓他在脸红。“不好意思在同学面前献丑,而且本科的时候习惯了来这里弹琴,于是有的时候就来这里练习一下。”

  “你从小就学弹钢琴了吧?”我挺羡慕的问他。

  “呵,”他不置可否。“我们这种ABC的三大俗就是从小学钢琴,长大上常青藤,毕业了做医生或律师,全被我占全了。”法兰克从钢琴面前站起来,合上琴盖,双手交叉拉伸了一下,然后朝我走过来。“还好我一下午都没弹肖邦或者拉赫玛尼诺夫,不然那真得是教科书一样的ABC形象了。”

  “不过看得出来你真的乐在其中。刚才你弹格里格的时候我一直在你背后,觉得你就好像要和音乐融化在一起一样。”

  “我是喜欢弹琴的,不过天赋不高,所以只好躲在这里练习。”我们一边聊天一边一起往外走,法兰克带点自嘲的口气说。“Jane比我弹琴的天份高很多,可是她不喜欢,勉强弹到高中毕业离开家之后就放弃了,挺可惜的。”他顿了顿,“你喜欢音乐吗?MemorialChurch每年十二月中有两场圣诞歌曲礼拜,有没有兴趣一起去?”

  “这个,不信基督教能去吗?”我有点犹豫。

  “当然可以。我自己也不是教徒,但是每年都会参加。哈佛的唱诗班水平很不错,这个礼拜以演唱圣诞歌曲为主,对外开放,大学社区之外也会有很多人来参加,所以往往需要提前去排队。”

  “好啊。没想到学校里面音乐资源还挺多的。”我衷心的说。

  “嗯。”法兰克指着不远处一座古典式建筑给我看:“那是欧洲研究中心,你看到的这栋房子是创立百威啤酒的家族捐建的,里面以其命名的大厅有一架巨大的管风琴,所以常常有管风琴音乐会。另外,如果你喜欢大提琴的话,马友友是校友,夏天也常常回来开小型演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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