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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


  走出屋子,她发现,夏天的阳光,真的好刺眼。

  当我看贴的时候才发觉,估计看的人一定莫名其妙。

  于是赶紧补一条——

  糟了,贴错了,是下面这个:

  ……他感到呼吸困难了,他好想闭上眼睛,但他还有一件事放不下:“陆可无,在我……我死之前,你……你能答应我一件事吗?”陆可无嘴唇动了动,还是点了点头,“我死后,我妈就拜……拜托你了。”

  他闭上了眼睛,刺眼的阳光不见了,他想,夏天的阳光,真的好刺眼。

  “陆可无”就是我给“她”起的名字,这个名字够酷。

  至于这种“临终托母”这种事情,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这么写了——虽然我明明知道这有点可笑。

  可能是我在前面也把“他”爸爸写死了,最后没有办法只好让“他”把孤母托付给一个人,而当时似乎只有“她”在场么,所以就是“她”了!

  嘿嘿!

  点击“发出”后,发了贴自己庆贺一下先——

  终于写完了!哈哈——

  兔子是第一个来顶我的——

  总结一下,本文的特色是特别容易死人,这才几千字,都死两个了。不过顽劣的小马还能写挽救冷漠女青年的文章,让我大跌眼镜,孺子可教,有望成为热血青年。

  我很善意又不免得意地问了兔子一声——

  呵呵,离开校园许久后再看校园小说是否又别有一番情趣呢?

  接下来,我不断地刷新界面,评论也不断地多了起来——

  你有交代陆无可为什么学习那么好?有点没头没尾的感觉。死人太多。[红色泡泡]

  我告诉红色泡泡——

  这一篇要和“她”篇一起看,才会看明白。

  他继续纳闷——

  sorry,我没看到后面的那一篇。为什么不贴到一起呢?

  我——

  晕……她篇已经在乐趣的前几页了,你的问题到她篇里去找……

  也有人起哄的——

  先翻再看,HOHOHOHO……

  想不到的是,蔚叶川居然也发贴给我——

  建议大头马再稍做整理一下。发个全的上来。

  蔚叶川是版主大人啊!我之所以有点诚惶诚恐,不全是因为他是乐趣的一个“官”,而是我看过他发在乐趣“原创文学”的小说。

  听网友告诉我,版主经历很奇特,他坐过牢!

  HOHO~~~不知是黑社会,还是政治犯?我相信他绝对不会是盗贼之人!

  §狐狸夸自家的孩子香

  《他和她之他》及《他和她之她》,带给我的感觉很不错。

  我怀疑所谓成功的感觉,就是这样的。

  不过,我自己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而我妈,却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我妈一开始就很反感这个题目:“什么他和她……之他,读起来就拗口!”她还反对我写小说,说小说是她那样的人写的,我这样的小破孩,凑什么热闹?

  想不到有天晚上,我妈突然对我说:“我看了你的小说。”

  “嗯?”我有点诧异——我妈的表情,看起来有点奇怪。

  她犹豫了片刻,终于说了一句表扬的话:

  “写得还可以。”

  后来从我妈写的那篇散文里,我知道了事情的经过——

  先是兔子,接着有其他人,告诉我妈,说大头马贴在乐趣的小说,写得象模象样的呢!

  我妈先是不屑一顾,接着就是自我怀疑,后来干脆全文打印下来,下午约她几个“花样女友”喝茶的时候,就拿出来读。

  读完,我妈说她感到很惊讶,她觉得小说语言之好,出乎她意料;情节也很吸引人,8000多字,她一口气就看了下来。

  于是推荐给在座的各位女友看。

  她们看了也是赞不绝口,说大头马小小年纪,写出这样的东东,简直就是很了不起!

  在座的有一位美美,是一家少儿刊物的副总编,也是我比较喜欢的一位写校园文学的知名作家,那时我还只是只见其书、未见其人。

  美美在茶楼当场就跟我妈拍板说,她的杂志明年要开大头马的专栏。

  我妈那天才喝了些茶,头脑就彻底地晕了!很有茶不醉人人自醉的味道。回家后见到我,她没好意思立刻就在我面前做出喜上眉头的样子,就先那么来一下,过渡过渡气氛。

  再说,也可能她怕自己做出很兴奋的样子,会滋长我的骄傲。

  总之,我妈淡淡地说:“美美要组你的专栏稿。”

  我头也不抬地脱口而出:“她们杂志稿费高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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